114-2_公共衛生法規與倫理專題研究(二)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一、建構基礎:瞭解醫療法之架構、立法沿革與主要規範。 二、法規研析:透過比較外國醫療法制,深化現行制度優劣評估。 三、倫理思辨:討論醫療法人治理、醫療人力分配、病人權益等議題之倫理衝突。 四、跨域應用:整合法律、政策與公共衛生專業,解決實務問題之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5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0.00%;專題實作與報告-5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第1週 課程導論:公共衛生治理的法律與政策框架 (課程說明、公共衛生法規體系概覽、研究與實務問題) 第2週 IRB審查制度與研究倫理 (人體研究、人體試驗與倫理審查機制) 第3週 醫療資料、隱私權與研究資料治理 (病歷研究、資料庫研究與個資保護) 第4週 人工智慧基本法與智慧醫療治理 (AI於醫療決策、醫療責任與風險管理) 第5週 人工智慧在公共衛生決策的應用與風險 (演算法治理、資料偏誤與健康公平) 第6週 藥害救濟制度:以 COVID-19 AZ 疫苗為例 (疫苗不良事件、國家補償制度) 第7週 食品廣告與健康風險治理 (誇大宣稱、健康食品與消費者保護) 第8週 從野生盜採到生物科技: 牛樟芝產業轉型下的品質管控與消費者安全 第9週 長照3.0政策與長期照顧制度發展 第10週 長照居家服務制度與服務品質管理 (居服機構管理、服務責任與契約關係) 第11週 護理助理與醫療輔助人力的適法性問題 (醫師、護理人員與醫療輔助行為界線) 第12週 診所設置標準與基層醫療管理 第13週 海外學歷醫師與醫師資格認定制度 第14週 醫療自費市場與醫療商業化問題 (自費醫療、醫療旅遊與市場監管) 第15週 安寧緩和醫療與生命末期照護政策 第16週 社會處分箋與醫療體系中的社會處遇 第17週 期末報告(一) 學生研究報告與討論 第18週 期末報告(二) 學生研究報告與總結討論

教科書/參考書
外文 J. Stuart Showalter, The Law of Healthcare Administration, 9th Ed. 中文 曾淑瑜(修訂二版)。《醫療倫理與法律15講》。 周國隆、楊哲銘(2010)。《實用醫事法律》。台北: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葛謹(2014)。《醫學與法律:從醫學角度省思司法判決的盲點》。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陳富聰、陳彥元、楊哲銘、吳志正、王宗倫、邱玟惠(2012)。《醫療法律》。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何建志(2013)。《醫療法律與醫學倫理》(二版)。台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李伯璋、曾平杉(2010)。《醫療紛爭:在臨床醫學與法律實務的探討》。台北: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吳仁和、陳翰容、沈德村、洪誌隆、林麗敏(2019)。《醫療資訊管理》(三版)。台北:智勝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評分標準
一、課堂參與出席:15%(積極發言、討論,展現對課程內容的準備與投入/未出席缺課者酌情扣分) 二、書面報告:55%(主題自第2週至第12週任一單元擇一,撰寫8,000字含附錄與參考文獻之書面報告,請用12號字體、單行間距。完成答題後,整份資料請轉成PDF檔並且附上Turnitin比對結果。 三、口頭發表與互評30%(第13週起依分配進行20–25分鐘簡報/報告結束後10分鐘同儕問答/依「內容完整度(50%)、表達流暢度(30%)、回應深度(20%)」評分)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1421

修課人數
14

114-2_英文法律學術論文之參考與引註(二)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This is a complete English course that is designed to provide students with opportunities to cite references and use notes in English legal academic papers. In addition, students can acquire new academic knowledge of common law. Furthermore, only English is used in class.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5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10.00%;專題實作與報告-4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The topics to be discussed during the course will be the following:

1. References: Conditions of agreements
2. References: Losses and claims
3. References: Arbitration clause
4. References: Forms and types of contracts
5. References: Implied obligations in treaties
6. Writing notes: Privity of contract
7. Writing notes: Methods of placing treaties
8. Writing notes: Significant principles
9. Writing notes: Foundation agreements
10. Writing notes: Remedies for breach

教科書/參考書
Chao-Chih Lin, The Strategies from Reinsurance to 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 and Financing in Current Law, Kainan University Press, Feb.2011

評分標準
Essey:40%
Presentation:40%
Participation:2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1421

修課人數
14

114-2_比較契約法專題研究(一)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本課程目標在於使學生掌握契約法上之基本原則,並以英美法制為基礎,輔以實際案例演習,進行與大陸法系以及我國法制做分析比較,以利學生在掌握契約法之基本原理外,更能增進解決議題之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5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0.00%;專題實作與報告-5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本課程進度可分為如下之重點:
一、契約之信賴保護原則
二、買賣之適合性原則
三、棄權
四、禁反言
五、權利失效
六、危險與利益移轉
七、所有權移轉
八、債務不履行
九、瑕疵擔保
十、定型化契約


教科書/參考書
1. 教師指定之期刊論文
2. Westlaw法學資料庫

評分標準
1.書面作業 80%
2.上課參與度 2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1421

修課人數
11

114-2_土地法制與實務專題研究(一~四)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遠距教學連結 土地法制與實務 9月 23日 (星期四) · 下午8:10 - 9:55 如何加入 Google Meet 會議 視訊通話連結:https://meet.google.com/ycz-exzm-zgv 或撥打以下電話號碼:‪(US) +1 804-767-3262‬ PIN 碼:‪604 195 560‬# 本課程是一個關於土地法律與政策的在地研究嘗試。土地法除了不動產所有人、他項權利人的權利保障外,也涉及土地利用、空間規劃、不動產開發、與環境影響等地權、地籍、地用法律問題。 除了有系統地介紹我國土地法及土地相關規定,並將佐以大法官會議解釋、相關法令、相關判例及行政解釋函等,務使同學對於土地法規能有完整的瞭解。此外關於臺灣土地法律與政策,以及實務爭議問題之所在,也是課程核心。以追求以下目標: 一、具備環境議題分析與應用能力,能整合法學知識與技能應用於環境評估與土地規劃。 二、具備整合規劃區域發展,參與制定土地政策與居住權保障的能力。 三、具備土地正義、環境倫理與實現永續發展的價值觀。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5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2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課程設計以「主題」為中心,每個主題以每「兩週」為一個單位,即每講講授一個主題為原則,並以一學期18講為規劃基礎,預計講授9個主題,由師生蒐集重要案例以為檢證。並輔以高雄大學「高大教學平台」http://elearning.nuk.edu.tw/default.php,以達到互動式教學之宗旨。 課程之流程,擬採對話式、互動式教學,即「規範與社會事實間」、「讀者與文本間」、「老師與同學間」之不斷對話、不斷溝通、不斷深入之「詮釋學循環」。並大量運用本土案例教材,以教授「活的法律」,而非「課本上的法律」。對同學理解並活用土地相關法制,相信必有所助益。 1. 土地法簡介 2. 總則-法例、地權、地權限制、公有土地、地權調整 3. 地籍-地籍測量、土地登記、土地權利變更 4. 土地使用-使用限制、房屋及基地租用、耕地租用、土地重劃 5. 土地稅 上述各主題之講授,原則上每講上課2週,但得視內容之繁簡,予以調整進度。

教科書/參考書
一、自編講義 二、基本書目: 六法全書乙本 土地法規,陳立夫主編,2008年版或更新版,新學林出版 溫豐文,土地法,自版,2019年7月,三版或更新版。 謝哲勝,土地法,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出版(翰蘆出版公司總經銷),2020年10月,四版或更新版。 楊松齡,實用土地法精義,五南出版公司,2020年9月,20版或更新版。 三、進階書目: 土地法研究(一)(二)(三),陳立夫,初版或更新版,新學林出版 土地法之相關研究報告與中、外文期刊

評分標準
出席討論:30% 課堂報告:30% 期末報告:4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1421

修課人數
26

114-2_物權法專題研究(一~四)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物權法相關問題深入之研究。 疫情關係,可能採線上上課。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0.00%;專題實作與報告-7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1、 物權法§801&948、§807與§949關係之研究。(所有權移轉時點之爭論) 1-1善意受讓制度問題之研究(善意受讓為物權處分行為或占有之事實行為?) 2、 物權法上優先承買權效力之研究-以法院忽略其存在所為之拍賣為例。 2-1 優先承買權效力之研究-以土地法34條之1為中心 2-2優先承買權效力之研究-以土地法104條為中心 2-3優先承買權效力之研究-以優先購買權效力為中心 3、 不動產物權登記效力之研究-以登記行為性質為中心 3-1不動產物權登記效力之研究-債權物權化登記之研究 3-2不動產物權登記效力之研究-以物權法修法為中心 3-3我國登記效力之研究 4、 共有土地應有部分抵押之執行相關問題之研究。 4-1共有土地應有部分抵押之執行相關問題之研究-以法定抵押權效力為中心 4-2共有土地應有部分設定抵押之研究 5、 物權上之請求權消滅時效之研究。 5-1物權上之請求權-以時效制度為中心 5-2物權上之請求權-以消滅時效及取得時效競合為中心 5-3民法請求權之比較-以債權請求權及物權上之請求權比較為中心 6、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研究。 7、 營業質(典當)在物權法上地位之研究。 8、 區分地上權(空間地上權)之研究。 9、 我國物權法與法國物權法之比較。 10、我國物權法與德國物權法之比較。 11、我國物權法與中國物權法之比較。 12、共有物分管契約之性質與其對第三人效力之研究 13.、停車位物權法上問題之研究 13-1停車位物權法上問題之研究-以法定停車位在物權法上性質為中心 13-2停車位物權法上問題之研究-以法定停車位在物權法上效力為中心 14、違章建築在物權法上問題之研究 14-1違章建築在物權法上問題之研究-以登記行為在物權法之效力為中心 14-2違章建築在物權法上問題之研究-以行政法與物權法效力競合為中心 15、數共有土地之裁判合併分割問題之研究 16、既成道路物權法上問題之研究 既成道路物權法上問題之研究-以私設巷道在物權法上權能為中心 17、讓與擔保相關問題之研究 18、共有抵押權之研究 19、共有物及應有部分之研究 20、所有權妨害除去請求權之研究-以請求拆屋還地應否補償為中心 21、抵押權實行之研究-以民法876併附拍賣及優先購買權競合為中心 22、抵押權實行之研究-以民法866除去負擔及優先購買權競合為中心 23、自定題目。

教科書/參考書
國內外相關書籍與論文。

評分標準
報告內容與學習態度。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1421

修課人數
12

114-2_刑法暨醫療刑法專題研究(一~四)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藉由專題報告的撰寫、報告與課堂上的討論,使同學對刑法/醫療刑法領域中的議題,有更進一步的了解。
並且藉此提升法學分析與論述能力,培養撰寫論文能力之基礎。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25.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15.00%;專題實作與報告-6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教科書/參考書


評分標準
報告內容以及課堂上的討論參與度。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1421

修課人數
7

114-2_公法專題研究(一~四)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1.協助同學掌握於現代社會中伴隨科技發展所衍生新興行政現象之具體態樣與法律問題,引導其問題意識之形成,輔以跨學科科際整合觀點,引導修課學生認識並掌握我國當前公法學新興課題及發展動向,期在交錯思辨下,以互動式討論,促進學生積極參與討論,精進對於今日公法學重要議題之理解及體系性掌握,期強化學生複眼觀察分析當前爭議問題解決方向的思辨能力。 2.擇選近年重要法學文獻及公法爭議問題進行檢討,期透過專題報告之資料搜集、分析及小論文撰寫,培養學生深度討論並增進公法爭議問題的發掘與進階分析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4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本學期為公法專題研究一:「AI時代公法學的新挑戰與法秩序建構」 每次授課將依循下述授課主題,並採取課堂報告與全員綜合討論方式進行之。修課同學須於課前蒐集且閱讀相關資料(含司法實務解釋等),撰寫專題報告並應積極參與討論。 第1次授課 3/11:課程簡介(授課方式與進度以及學業評量標準說明) 「AI世代來臨:法律人如何應對現在與未來?」 第2次授課:數位化下社會保障資訊的變容 與當前法律課題 第3次授課:AI與公共衛生:疫情後的醫療數據利用與AI治理課題 其餘週次,擬依下述主題,由修課同學就指定文獻進行評析報告或為專題報告, 1.行政數位化與法治國 2.各行政領域數位化動向與法 3.AI治理vs.正當行政程序 4.數位時代AI下政府資訊公開與個人資料保護法制 5.AI的倫理規範與AI基本法律 6.數據財產權 *惟仍將視實際授課狀況及需要,調整或修正本課程之授課內容與進度*

教科書/參考書
•林昱梅主編,AI發展的法律藍圖 權利與責任的平衡,2025年5月。臺北:元照 •財團法人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編,臺灣人工智慧基本法之研議與形成,2025年9月。臺北:元照 •財團法人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編,智慧交通與智慧金融之法律治理,2024年12月。臺北:元照 •李建良,人工智慧與法學變遷,2024年5月。臺北:元照 •財團法人人工智慧法律國際研究基金會編,AI來了 LAW變了,2023年9月。臺北:元照

評分標準
課表現(含出席、發言討論等)40% 專題報告5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1421

修課人數
9

114-2_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一~四)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本系列在於幫助學習法律與資訊之法律問題時,得以有整合性之分析能力. 預計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將達成四個主要議題: 1.法律與資訊.科技等關係於現代法律環境上所產生之困境. 2.言論自由與隱私權專題. 3.網路自由與法律環境之適應與改進. 4.媒體法律與權利保障空間之灰色地帶探討. 本課程係由四個學期構成一個完整系列,每學期分別是: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一)T651, 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二)T652, 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三)T653, 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四)T654, 另外,為因應COVID-19疫情之教學,遇有學校通或班級修課同學之健康狀況,採取遠距教學,並主要以Google meet之視訊教學,於課堂上課前通知會議網址。5.本課程著重在碩士論文寫作之方法論,必須經過授課老師先行作口試,再選出適合本課上課並有助其工作之學期報告,依法律系研究所碩士班之碩士論文寫作格式及方法論,逐一各別指導,以完成預定目標.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4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每學期均會針對上述四大議題之一為主軸,除了配合時事所需之外,其他三大議題亦均會涉及討論,以輪流作為四個學期之主軸,得以為整合性及各角度互換式的了解問題之全貌.本學期以第4主題:媒體法律與權利保障空間之灰色地帶探討為主;同時,並檢討我國媒體現況及相關言論市場之各種情況,尤其大法官會議對於言論自由之解釋,多方對照分析,以求得媒體於憲法上之定位. 本學期加強以網域名稱(domain name)之爭端解決,探討商標與不公平競爭行為於網路之現況及解決之道.

教科書/參考書
1.國內學者之論著若干篇 2.大法官會議有關言論自由之解釋 3.各專業書籍或國內博碩士學位論文二.英文資料: 以Lexis-nexis之檢索系統,挑選適宜期刊論文數篇,供作討論之講義. 乙 應用材料由教師視學生學習狀況,酌發講義或其他輔助教材.

評分標準
評分標準 Oral Report(30%) Discussion(20%) Final Report(5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1421

修課人數
6

114-2_國會五法專題研究(一~三)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本課程旨在深入剖析國會五法的立法背景、法律架構與實務運作,培養學生對立法過程及議事程序的系統性理解,並強化對國會運作的監督與法制分析能力,為未來從事法律實務或學術研究奠定堅實基礎。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40.00%;專題實作與報告-3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第一週課程導論與概述 第二週立法院的架構與職能(法律規範與實務運作的比較分析) 第三週立法院組織法的修正歷史與未來發展 第四週各委員的腳色與權限(诶員會運作模式的比較法分析) 第五週各委員會在立法過程中的影響力及其侷限 第六、七、八週議事程序與立法流程的規範(不同程序在立法過程中的應用案例分析) 第九週期中考 第十週議事規則在重大立法事件中的作用與挑戰 第十一週立法委員行為準則與利益衝突規範(立法委員行為法的國際比較) 第十二週立法委員倫理問題與行為法的執行挑戰 第十三週立法院職權行使的範疇與限制(立法院對行政機關監督的法制設計) 第十四週立法院職權行使在憲政危機中的應用 第十五週國會五法的交互影響與整體運作 第十六週期末研究報告的結構與論證 第十七週課程總結與反思 第十八週期末考

教科書/參考書
1,林佳和,立法院組織法逐條釋義,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19年。 2,黃宗樂,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釋義,元照出版公司,2018年。 3,許育典,立法院議事規則解析。新學林出版公司,2020年。 4,徐子晴,立法委員行為規範之理論與實踐,元照出版公司,2021年。 5,陳國強,立法院各委員會制度研究,學麟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17年。 6,蕭永成,國會法制與憲政發展,三民書局,2016年。 7,周萬來,議案審議(立法院運作實況),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19年五版。 8,何弘光,立法院議事規則逐條釋義,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24年初版。 9,張裕榮,白話<立法院議事規則><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新陸書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初版。 10.立法院國會圖書館 https://npl.ly.gov.tw/do/www/homePage

評分標準
學期報告佔50%,課堂表現佔5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1421

修課人數
14

114-2_基礎法學(德文)(二)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1)學習基礎德語與基礎法律德語;
(2)學習閱讀與使用基礎之德語法律文獻。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8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2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本課程以學習基礎德語為主要目的,課程分為二部分,(1)一般之基礎德語,(2)基礎之法律德語。
課程目標上,期待修課同學能學習到基礎的德語知識,同時也對碩士論文寫作時,援引德文之法律文獻上有所幫助。
在一般基礎德語的部分,強調實際練習,首先要由熟悉正確之發音出發,包括單字與整句之順暢發音,這是一開始就要特別強調的。其次則是基本之文法架構之認知、熟悉:名詞四種位格變化規則、動詞強弱變化規則,以及語句結構分析等純語言層次的必要基礎練習。在實際的閱讀上,以選讀較為短篇的德語法律文獻作為閱讀練習的材料,間或選讀較為短篇的文學素材。
基礎德語之內容進度:
(1)發音練習;(2)人稱代名詞。現在式:規則動詞。現在式:sein / haben。肯定直述句。疑問句:有/無疑問詞導引。(3)名詞:詞性與其辯識規則。定冠詞、不定冠詞。疑問詞;助動詞;(4)語氣詞。現在式:不規則動詞。助動詞。句型:助動詞+動詞。代名詞man。否定詞。介繫詞。(5)複合字。數字。時間。國家與人名。(6)語氣詞。指示代名詞。人稱代名詞。年份。金錢。(7)形容詞。冠詞與形容詞。(8)語氣詞。分離動詞與不分離動詞。反身動詞。日期與月份。(9)語氣詞。副詞。命令式。(10)語氣詞。第三格第四格動詞。人稱疑問詞。(11)所有格與代名詞。人稱代名詞。(12)職業。介繫詞、疑問詞。(13)語氣詞。完成式(sein / haben)。過去分詞(規則、不規則動詞)。(14)句型:副詞的位置。(15)形容詞比較級。敘述性副句。(16)相關之否定詞。(17)比較句。(18)條件句。(19)目的子句。指示代名詞。(20)動詞(規則、不規則同時)。不定代名詞、否定代名詞。(21)文字結構;虛擬式。(22)電話用語。連結詞。(23)定冠詞屬格。(24)介繫詞。補充子句。(25)關係子句。關係代名詞。(26)過去式、完成式。(27)時間:過去式或完成式?(28)動詞與連接詞。(29)原因子句。(30)目標子句、時間子句。
基礎法學德文部分,本課程將另外選讀短篇、相對簡易之法律文獻作為課堂閱讀與練習資料。授課教師間或補充其他的文類資料。


教科書/參考書
以下列出幾種參考用書,本課程預備以[1]作為基本素材:
[1]Angelika G. Beck, Deutsch in 30 Tagen (德語帶著走);
[2]Schulz Griesbach, Deutsche Sprache für Ausländer (現代德文讀本);
[3]Simon/Funk-Baker, Deutsche Rechtssprache, 6. Aufl.;
[4]Hoffmann, Deutsch fürs Jurastudium, 2. Aufl.;
[5]V. Krey, Deutsches Strafrecht – Allgemeiner Teil (Textbook in German and in English), 2002;
[6]Jarass/Pieroth, Grundgesetz, 16 Aufl.;
[7]臺大法學院編譯,德國民法(上)、(下),2016修訂二版(德、中對照)。


評分標準
會有平時測驗與期末考,間或有平時作業,學期成績由學期中實際進行的考試與作業之成績而定。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1421

修課人數
6

114-2_基礎法學(日文)(二)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一 培養學生日文正確發音的基礎能力 二 訓練學生準確的日文音調 三 有效率地學習及應用日文的基礎文法 四 學習法學日文的專業用語 五 學習日文法學專業知識 六 學習如何嚴謹地讀解日文文獻 七 強化日文文獻的翻譯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2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3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學生反式問題解析-2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市橋克哉『行政法』分配章節 或 緒方桂子.豊島明子.長谷河亜希子編著『日本法第3版』(日本評論社,2025)

教科書/參考書
市橋克哉『行政法』法律文化社,2010年4月 或 緒方桂子.豊島明子.長谷河亜希子編著『日本法第3版』(日本評論社,2025)

評分標準
一 學習精神及努力程度 40% 二 發音精準度 10% 三 朗讀精準度 10% 四 詢答能力 10% 五 翻譯精準度 10% 六 文法學習與應用能力 2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1421

修課人數
6

114-2_基礎法學(英文)(二)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The goal of this class is to cultivate the basic concept and abilities of fundamental English jurisprudence to law students.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4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0.00%;專題實作與報告-4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專題研討-2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A. In the class:
(1)For your paper: translation and summary of the assignment.
(2)For your presentation: speaking and explanation.
B. Final report: Please write in different font or color on your revised part .


教科書/參考書
Selected legal articles

評分標準
A. In the class:
 Attendance 30% 
    Presentation: speaking and explanation. (40%)
B. Final report 30 % 
If we have other agreements in the class, those agreements are binding.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1421

修課人數
16

114-2_刑事訴訟法(二)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透過體系性的敘述,使參加者學會完整以及符合事理的刑事訴訟程序。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9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1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1) 本課程將把重點放在刑事訴訟法的理論性以及體系性介紹。對於每個主題將採取以下的方式進行。
(2) 首先,從理論的面向對刑事訴訟法當中所出現的特定術語作精確以及抽象的描述,或者對其加以定義,藉此掌握相關理論的基本概念,並提出可以達到特定規範目的的理想模型與體系。
(3) 接者,將所涉及到的與各主題相關的具體規定放進所提出的理想模型與體系。以此方式了解現行規定的內容以及為了達到特定的規範目的,個別規定間的體系關係。透過與作為理論基礎的理想模型與體系的對照,理想與現實的落差即可能顯現,對此,必要時會提出批評,指出現行規定的漏洞並提出未來修正時應該思考的正確方向。
(4) 結束針對各個主題的抽象體系介紹,在每個段落的最後會提出「為初學者所設計的教學案例」,使參加者透過實際地操作熟悉所學到的理論。
(5) 第一次上課時會發給「授課大綱」並確認本課程本學期的行事曆。


教科書/參考書
詳見上學期發給之「相關文獻一覽」。

評分標準
只舉行期末考試。


學分數
3

授課時數(周)
3

開課班級
F11421

修課人數
12

114-2_民事訴訟法(二)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建立民事訴訟法整體之學理知識,並且配合實例題之練習,養成民事實體法、訴訟法互相結合交錯運作的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7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上學期(114-1)已將「導論」、「法院」、「當事人」部分說明,本學期(114-2)重點預定如下:
(1)訴訟標的與起訴。
(2)判決與既判力。
(3)準備程序與闡明權。
(4)證據與舉證責任。
(5)訴訟程序整體。
(6)上訴程序與其他救濟程序。


教科書/參考書
上課使用教材:
呂太郎,民事訴訟法,五/六版。
劉明生,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六版。
其他資料視課程需要補充。。


評分標準
學期成績由二部分共同構成:(1)選擇題成績(視全學期之「總題數」而定);(2)實例題成績(依期中、期末二次考試平均而定)。出席情況列入成績考量。


學分數
3

授課時數(周)
3

開課班級
F11421

修課人數
10

114-2_民法債編總論(二)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民法典以總則、債、物權構成財產法的內容,債編總論係在總則編之基礎上,規範債之關係共通事項。立法者並以債之關係為核心,分為債之發生、債之標的、債之效力、多數債務人與債權人、債之移轉以及債之消滅等事項。惟究其內容,包括侵權行為、契約、代理、懸賞廣告、無因管理、不當得利等。本課程著重於建立各位同學債編理論的體系,並強調實例討論,使學生們能掌握民法債編總論之重要問題。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6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20.00%;專題實作與報告-2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1.侵權行為。
2. 債之標的。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種類之債。
  第三節 貨幣之債。
  第四節 利息之債。
  第五節 選擇之債。
  第六節 損害賠償之債。
3.債之效力。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債之共通效力。
  第三節 契約之效力。
4.多數債務人及債權人。
  第一節 概說。
  第二節 可分之債。
  第三節 連帶之債 。
  第四節 不可分之債。
5.債之移轉。
  第一節 債權主體之變動。
  第二節 債權客體之變更。


教科書/參考書
一、王澤鑑,債法原理,第一冊,基本理論/債之發生。
二、王澤鑑,債法原理,第二冊,不當得利。
三、王澤鑑,侵權行為法,第一冊,基本理論/一般侵權行為。
四、孫森焱,新版民法債編總論,(上)、(下)。
五、鄭玉波,民法債編總論。
六、黃立,民法債編總論。
七、邱聰智,新訂民法債編通則(上)、(下)。
八、史尚寬,債法總論。
九、戴修纘,民法債編總論。
十、王伯琦,民法債編總論。
十ㄧ、林誠二,民法債編總論(上)、(下)


評分標準
於課堂上與同學協商討論(期中考50%、期末考50%)

學分數
3

授課時數(周)
3

開課班級
F11421

修課人數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