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2_英文法律文件分析與撰寫(一)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This is a complete English course which is designed to provide learners with opportunities to learn how to appreciate the law articles. Furthermore, Students will consider issues of 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 in a foreign legal environment and will be encouraged to compare the practice of the common law.
This course draws on the methods of drill and practice, by way of which a series of significant common law theories will be discussed.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6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0.00%;專題實作與報告-4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The topics to be discussed during the course will be the following.
1. The Aims and Objectives
2. Facultative Reinsurance Transactions
3. Treaties
4. Insurable Interest
5. Misrepresentation and Non-Disclosure
6. Conditions and Terms of Agreements
7. Introduction to 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
8. Captive Companies
9. Catastrophe Bonds
10. Derivatives
教科書/參考書
Chao-Chih Lin, The Risk Strategies from Reinsurance to 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 and Financing in Current Law, Kainan University Press, 1st ed., Feb. 2011
評分標準
Essey:40%
Presentation:40%
Participation:2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821
修課人數
10
This is a complete English course which is designed to provide learners with opportunities to learn how to appreciate the law articles. Furthermore, Students will consider issues of 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 in a foreign legal environment and will be encouraged to compare the practice of the common law.
This course draws on the methods of drill and practice, by way of which a series of significant common law theories will be discussed.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6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0.00%;專題實作與報告-4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The topics to be discussed during the course will be the following.
1. The Aims and Objectives
2. Facultative Reinsurance Transactions
3. Treaties
4. Insurable Interest
5. Misrepresentation and Non-Disclosure
6. Conditions and Terms of Agreements
7. Introduction to 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
8. Captive Companies
9. Catastrophe Bonds
10. Derivatives
教科書/參考書
Chao-Chih Lin, The Risk Strategies from Reinsurance to 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 and Financing in Current Law, Kainan University Press, 1st ed., Feb. 2011
評分標準
Essey:40%
Presentation:40%
Participation:2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821
修課人數
10
108-2_德文文獻選讀(二)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提供進修與練習德文的機會,重點針對法學院研究生對於法學上一些常用德文字彙與文法之學習,並在進入學習法學德文之前,亦加強複習德文閱讀與寫作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10.00%;專題實作與報告-6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共有下列幾個進度重點 一、德文文法概述 二、德語會話概述 三、動詞變化 四、句子結構 五、影片教學 六、法學文章選讀
教科書/參考書
德國法學基礎資料文獻
評分標準
期中考佔百分之三十,期末考佔百分之四十,平時成績佔百之三十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821
修課人數
18
提供進修與練習德文的機會,重點針對法學院研究生對於法學上一些常用德文字彙與文法之學習,並在進入學習法學德文之前,亦加強複習德文閱讀與寫作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10.00%;專題實作與報告-6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共有下列幾個進度重點 一、德文文法概述 二、德語會話概述 三、動詞變化 四、句子結構 五、影片教學 六、法學文章選讀
教科書/參考書
德國法學基礎資料文獻
評分標準
期中考佔百分之三十,期末考佔百分之四十,平時成績佔百之三十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821
修課人數
18
108-2_警察法專題研究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由於警察同時擁有在行政上防止行政危害,在刑事上犯行追緝之雙重任務與功能,所以警察法制大約亦可分為警察行政法制與警察刑事法制兩大部分。前者屬行政法個論領域;後者屬刑事訴訟法中警察協助檢察官偵查犯罪之領域。在法學界通稱的「警察法」指的是前者,即在憲法、行政法原理原則支配下之警察行政法,係國家為達成警察任務,設置警察組織(含機關、人員)行使警察職權,並接受行政救濟(含訴願、行政訴訟、聲明異議、抗告、賠償及補償)所依據或執行有關法令(含成文與不成文)之總稱。而在實定法上所稱之「警察法」,係由立法院依憲法第一○八條第一項第十七款,於民國四十二年元月十五日制定公布施行的法律。 若依警察業務之劃分,警察法制大約可分為基本法令、行政、交通、保安、戶口、教育、後勤、經濟、刑事、境管、安檢、外事、民防、組織、人事、秘書、督察、政風、、、等約二十類(參照內政部警政署編印,警察實用法令,蒐羅約五○○種法令,網址:http://www.npa.gov.tw),種類繁多,內容複雜。此外,考試院亦將重要警察法令列為國家考試中,「警察法規」(大部分為警察作用法律)一科,包括警察法、警械使用條例、社會秩序維謢法、集會遊行法、檢肅流氓條例、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行政執行法及警察職權行使法。其他尚有甚多重要法令並未列入考科,例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警察人員管理條例等,亦屬警察工作必備重要法令。 作為行政法各論之警察行政法,若依行政法總論之體系,可分為警察組織法、警察人員法、警察作用法與警察救濟法。但為揮別「警察國家」之負面陰影,特別是受德國警察法的影響,先將警察組織法中有關權限或管轄部分,匯集成警察任務法,以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下之法治國理念予以檢驗。換言之,先給警察在現代國家行政中任務與角色定位,防免警察任務與權限之恣意擴大,此乃一般行政法個論所僅見。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4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40.00%;專題實作與報告-2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一、 緒論 警察;警察法(廣義);警察行政法(狹義)之概念與範圍。 二、 警察任務法 警察任務在國家任務中之定位(包括橫向與縱向);警察任務(功能)之分類;警察依法防止危害之任務、職務協助任務;警察保護私權之任務等。 三、 警察組織與人員法 警察組織之法令依據及概況;組織法與作用法之區分及其實益;警察人員之概念、任用、權利、義務、責任;私人參與警察任務執行之法律問題。 四、 警察作用法 警察作用之分類;警察作用之相對人(責任人);警察作用與基本權利保障,包括與警察職權行使有密切關係之人身自由、居住遷徙自由、秘密通訊自由、集會自由、工作權、財產權以及憲法未列舉之權利與自由,例如生命、身體、資訊權等,在前揭論述中,於適當處所介紹;警察職權行使法及其他重要警察作用法。 五、 警察救濟法 因警察事件所引起之行政爭訟(訴願及行政訴訟)及其他救濟途徑(普通法院管轄)。警察之國家責任;包括警察賠償與補償。
教科書/參考書
一. 常識性質者:可參考李震山等編,警察人員法律須知(一)-(五),永然文化出版公司。(一)(二), 2002年1月4版;(三)(四)(五),1999年12月初版。 二. 教科書性質(警察行政法)而涵蓋本課程相關議題之較新著作,為陳立中,警察法規,台灣警察專 科學校出版,2005年8月7版;洪文玲、蔡震榮、鄭善印合著,警察法規,空中大學用書,2005年; 李震山,警察法論,正典文化出版公司,2002年10月,以警察任務法為主軸,涉及部分組織與作用 法問題;梁添盛,警察權限法,1999年,自印,偏重於作用法部分。 三. 「警察行政法個論」著作,例如:曾英哲,社會秩序維護法,台灣警察專科學校,2002年8月;蔡震 榮,警察職權行使法概論,元照出版公司,2004年12月;蔡庭榕、簡建章、許義寶、李錫棟合著, 警察職權行使法逐條釋論,五南出版公司,2005年2月;李翔甫,從基本權保障觀點論警察實施酒 測之職權,新學林出版公司,2006年…等。 四. 請參考李震山,警察法,二○○二年、二○○三年、二○○四年、二○○五年學界回顧,收錄於月 旦法學雜誌別冊(2003年8月),月旦法學雜誌別冊(2004年8月)、月旦法學雜誌第122期(2005年 7月)及月旦法學雜誌第139期(2006年12月)。 五. 月旦法學教室自2006年3月起「警察作用法」連載,共六講,每兩個月一講(月旦法學教室第41、 43、45、47、49、51期)併此敘明。 六. 內政部警察法學研究中心與內政部警政署編印之警察法學,共五輯(每年一輯,2002-2006年),蒐 集警察法學者及專家之學術性論文(每期約15篇),值得參考。 七. 外國警察法制之研究與介紹部分。李震山著: 德國Prof. Dr. Scholler合著,警察法案例評釋, 1988;並翻譯Scholler/ Schloer合著之「德國警察與秩序法原理」,1995。德國法資訊,警大蔡震 榮教授、台大林明鏘教授、高雄大學陳正根助理教授。美國法之資訊,台大王兆鵬教授、警大洪文 玲教授、蔡庭榕副教授等。日本法之資訊,開南大學鄭善印教授、警大林素鳳教授、警大許義寶助 理教授等皆有學術論文發表,值得參考。其他從刑事訴訟觀點探討警察權問題之文章亦多,不擬一 一。 八. 法典方面,內政部警政署編印有「警察實用法令」,甚為齊全,一般六法全書亦勉強可資運用。 九. 電子資訊: 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npa.gov.tw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http://nw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警光雜誌社,http://www.police.org.tw 考選部:http://wwwc.moex.gov.tw
評分標準
期中考佔百分之三十,期末考佔百分之四十,平時成績佔百分之三十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821
修課人數
18
由於警察同時擁有在行政上防止行政危害,在刑事上犯行追緝之雙重任務與功能,所以警察法制大約亦可分為警察行政法制與警察刑事法制兩大部分。前者屬行政法個論領域;後者屬刑事訴訟法中警察協助檢察官偵查犯罪之領域。在法學界通稱的「警察法」指的是前者,即在憲法、行政法原理原則支配下之警察行政法,係國家為達成警察任務,設置警察組織(含機關、人員)行使警察職權,並接受行政救濟(含訴願、行政訴訟、聲明異議、抗告、賠償及補償)所依據或執行有關法令(含成文與不成文)之總稱。而在實定法上所稱之「警察法」,係由立法院依憲法第一○八條第一項第十七款,於民國四十二年元月十五日制定公布施行的法律。 若依警察業務之劃分,警察法制大約可分為基本法令、行政、交通、保安、戶口、教育、後勤、經濟、刑事、境管、安檢、外事、民防、組織、人事、秘書、督察、政風、、、等約二十類(參照內政部警政署編印,警察實用法令,蒐羅約五○○種法令,網址:http://www.npa.gov.tw),種類繁多,內容複雜。此外,考試院亦將重要警察法令列為國家考試中,「警察法規」(大部分為警察作用法律)一科,包括警察法、警械使用條例、社會秩序維謢法、集會遊行法、檢肅流氓條例、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行政執行法及警察職權行使法。其他尚有甚多重要法令並未列入考科,例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警察人員管理條例等,亦屬警察工作必備重要法令。 作為行政法各論之警察行政法,若依行政法總論之體系,可分為警察組織法、警察人員法、警察作用法與警察救濟法。但為揮別「警察國家」之負面陰影,特別是受德國警察法的影響,先將警察組織法中有關權限或管轄部分,匯集成警察任務法,以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下之法治國理念予以檢驗。換言之,先給警察在現代國家行政中任務與角色定位,防免警察任務與權限之恣意擴大,此乃一般行政法個論所僅見。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4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40.00%;專題實作與報告-2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一、 緒論 警察;警察法(廣義);警察行政法(狹義)之概念與範圍。 二、 警察任務法 警察任務在國家任務中之定位(包括橫向與縱向);警察任務(功能)之分類;警察依法防止危害之任務、職務協助任務;警察保護私權之任務等。 三、 警察組織與人員法 警察組織之法令依據及概況;組織法與作用法之區分及其實益;警察人員之概念、任用、權利、義務、責任;私人參與警察任務執行之法律問題。 四、 警察作用法 警察作用之分類;警察作用之相對人(責任人);警察作用與基本權利保障,包括與警察職權行使有密切關係之人身自由、居住遷徙自由、秘密通訊自由、集會自由、工作權、財產權以及憲法未列舉之權利與自由,例如生命、身體、資訊權等,在前揭論述中,於適當處所介紹;警察職權行使法及其他重要警察作用法。 五、 警察救濟法 因警察事件所引起之行政爭訟(訴願及行政訴訟)及其他救濟途徑(普通法院管轄)。警察之國家責任;包括警察賠償與補償。
教科書/參考書
一. 常識性質者:可參考李震山等編,警察人員法律須知(一)-(五),永然文化出版公司。(一)(二), 2002年1月4版;(三)(四)(五),1999年12月初版。 二. 教科書性質(警察行政法)而涵蓋本課程相關議題之較新著作,為陳立中,警察法規,台灣警察專 科學校出版,2005年8月7版;洪文玲、蔡震榮、鄭善印合著,警察法規,空中大學用書,2005年; 李震山,警察法論,正典文化出版公司,2002年10月,以警察任務法為主軸,涉及部分組織與作用 法問題;梁添盛,警察權限法,1999年,自印,偏重於作用法部分。 三. 「警察行政法個論」著作,例如:曾英哲,社會秩序維護法,台灣警察專科學校,2002年8月;蔡震 榮,警察職權行使法概論,元照出版公司,2004年12月;蔡庭榕、簡建章、許義寶、李錫棟合著, 警察職權行使法逐條釋論,五南出版公司,2005年2月;李翔甫,從基本權保障觀點論警察實施酒 測之職權,新學林出版公司,2006年…等。 四. 請參考李震山,警察法,二○○二年、二○○三年、二○○四年、二○○五年學界回顧,收錄於月 旦法學雜誌別冊(2003年8月),月旦法學雜誌別冊(2004年8月)、月旦法學雜誌第122期(2005年 7月)及月旦法學雜誌第139期(2006年12月)。 五. 月旦法學教室自2006年3月起「警察作用法」連載,共六講,每兩個月一講(月旦法學教室第41、 43、45、47、49、51期)併此敘明。 六. 內政部警察法學研究中心與內政部警政署編印之警察法學,共五輯(每年一輯,2002-2006年),蒐 集警察法學者及專家之學術性論文(每期約15篇),值得參考。 七. 外國警察法制之研究與介紹部分。李震山著: 德國Prof. Dr. Scholler合著,警察法案例評釋, 1988;並翻譯Scholler/ Schloer合著之「德國警察與秩序法原理」,1995。德國法資訊,警大蔡震 榮教授、台大林明鏘教授、高雄大學陳正根助理教授。美國法之資訊,台大王兆鵬教授、警大洪文 玲教授、蔡庭榕副教授等。日本法之資訊,開南大學鄭善印教授、警大林素鳳教授、警大許義寶助 理教授等皆有學術論文發表,值得參考。其他從刑事訴訟觀點探討警察權問題之文章亦多,不擬一 一。 八. 法典方面,內政部警政署編印有「警察實用法令」,甚為齊全,一般六法全書亦勉強可資運用。 九. 電子資訊: 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npa.gov.tw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http://nw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警光雜誌社,http://www.police.org.tw 考選部:http://wwwc.moex.gov.tw
評分標準
期中考佔百分之三十,期末考佔百分之四十,平時成績佔百分之三十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821
修課人數
18
108-2_比較契約法專題研究(四)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本課程目標在於使學生掌握契約法上之基本原則,並以英美法制為基礎,輔以實際案例演習,進行與大陸法系以及我國法制做分析比較,以利學生在掌握契約法之基本原理外,更能增進解決議題之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5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0.00%;專題實作與報告-5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本課程進度可分為如下之重點:
一、契約之信賴保護原則
二、買賣之適合性原則
三、棄權
四、禁反言
五、權利失效
六、危險與利益移轉
七、所有權移轉
八、債務不履行
九、瑕疵擔保
十、定型化契約
教科書/參考書
1. 教師指定之期刊論文
2. Westlaw法學資料庫
評分標準
1.書面作業 60%
2.口頭報告 20%
3.上課參與度 2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821
修課人數
12
本課程目標在於使學生掌握契約法上之基本原則,並以英美法制為基礎,輔以實際案例演習,進行與大陸法系以及我國法制做分析比較,以利學生在掌握契約法之基本原理外,更能增進解決議題之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5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0.00%;專題實作與報告-5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本課程進度可分為如下之重點:
一、契約之信賴保護原則
二、買賣之適合性原則
三、棄權
四、禁反言
五、權利失效
六、危險與利益移轉
七、所有權移轉
八、債務不履行
九、瑕疵擔保
十、定型化契約
教科書/參考書
1. 教師指定之期刊論文
2. Westlaw法學資料庫
評分標準
1.書面作業 60%
2.口頭報告 20%
3.上課參與度 2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821
修課人數
12
108-2_不動產交易管理與法律專題研究(二)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在一個不動產交易過程中,涉及種種不動產交易成本與風險分配之問題,而往往成為交易糾紛。交易紛爭之解決,為法律之消極救濟功能。但法律更有積極預防紛爭之功能,即法律的成文化。法律的成文化代表法律的可預測性,也就代表法律的安定性。 故本不動產交易管理與法律專題研究之主要目標,即在與同學共同討論研究事前防範紛爭發生,如何在一連串不動產交易陷阱中,趨吉避凶,全身而退,以極低之交易成本(交易風險)獲取最佳之利益。 不動產交易管理與法律專題研究,課程設計以「主題」為中心,每個主題以每「兩週」為一個單位,即每章講授一個主題為原則,並以一學期18章為規劃基礎,預計講授9個主題,由師生蒐集重要案例以為檢證。並輔以高雄大學「數位學習平台」,以達到互動式教學之宗旨,http://wm3.nccu.edu.tw/learn/index.php 課程之流程,擬採對話式、互動式教學,即「規範與社會事實間」、「讀者與文本間」、「老師與同學間」之不斷對話、不斷溝通、不斷深入之「詮釋學循環」。並大量運用本土案例教材,以教授「活的法律」,而非「課本上的法律」。對同學理解並活用不動產交易相關法制,相信必有所助益。 課程時程之安排,擬以如下方式進行: 1.教師自編之課程講義約以6週為主,並指定書籍輿論文,由每位修課學生摘要報告,並列出問題要綱,供師生共同研討之基礎,最終再由教師就論題予以總結。 2.同學於第8-9週,提出期末報告撰寫大綱。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4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3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第一章 不動產交易管理與法律體系概說 第二章 不動產交易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一)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與行政監督 第三章 不動產交易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二)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對不動產經紀業、不動產經紀人員之規範、不動產說明書與定型化契約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第四章 不動產交易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一)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與行政監督 第五章 不動產交易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二) 住戶權利義務、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與管理委員會相關法律問題 第六章 不動產交易與消費者保護法(一) 消費者保護法概說與消費者保護團體 第七章 不動產交易與消費者保護法(二) 不動產消費爭議之處理相關法律問題:定 型化契約、不實廣告相關法律問題 第八章 不動產交易與公平交易法(一) 公平交易法概說與公平交易委員會 第九章 不動產交易與公平交易法(二) 不動產相關事業獨占、結合、聯合行為、不公平競爭、多層次傳銷相關法律問題
教科書/參考書
為使同學對於課程有較深刻瞭解,除教師於課堂講解外,希能同學能針對其他同學之報告參與討論,並對自己負責之報告主題做簡報發表,於與其他同學和老師做充分溝通後彙整,並於學期終了時,繳交一篇八千字左右之最終書面報告。
評分標準
為使同學對於課程有較深刻瞭解,除教師於課堂講解外,希能同學能針對其他同學之報告參與討論,並對自己負責之報告主題做簡報發表,於與其他同學和老師做充分溝通後彙整,並於學期終了時,繳交一篇八千字左右之最終書面報告。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821
修課人數
24
在一個不動產交易過程中,涉及種種不動產交易成本與風險分配之問題,而往往成為交易糾紛。交易紛爭之解決,為法律之消極救濟功能。但法律更有積極預防紛爭之功能,即法律的成文化。法律的成文化代表法律的可預測性,也就代表法律的安定性。 故本不動產交易管理與法律專題研究之主要目標,即在與同學共同討論研究事前防範紛爭發生,如何在一連串不動產交易陷阱中,趨吉避凶,全身而退,以極低之交易成本(交易風險)獲取最佳之利益。 不動產交易管理與法律專題研究,課程設計以「主題」為中心,每個主題以每「兩週」為一個單位,即每章講授一個主題為原則,並以一學期18章為規劃基礎,預計講授9個主題,由師生蒐集重要案例以為檢證。並輔以高雄大學「數位學習平台」,以達到互動式教學之宗旨,http://wm3.nccu.edu.tw/learn/index.php 課程之流程,擬採對話式、互動式教學,即「規範與社會事實間」、「讀者與文本間」、「老師與同學間」之不斷對話、不斷溝通、不斷深入之「詮釋學循環」。並大量運用本土案例教材,以教授「活的法律」,而非「課本上的法律」。對同學理解並活用不動產交易相關法制,相信必有所助益。 課程時程之安排,擬以如下方式進行: 1.教師自編之課程講義約以6週為主,並指定書籍輿論文,由每位修課學生摘要報告,並列出問題要綱,供師生共同研討之基礎,最終再由教師就論題予以總結。 2.同學於第8-9週,提出期末報告撰寫大綱。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4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3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第一章 不動產交易管理與法律體系概說 第二章 不動產交易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一)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與行政監督 第三章 不動產交易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二)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對不動產經紀業、不動產經紀人員之規範、不動產說明書與定型化契約之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第四章 不動產交易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一)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與行政監督 第五章 不動產交易與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二) 住戶權利義務、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與管理委員會相關法律問題 第六章 不動產交易與消費者保護法(一) 消費者保護法概說與消費者保護團體 第七章 不動產交易與消費者保護法(二) 不動產消費爭議之處理相關法律問題:定 型化契約、不實廣告相關法律問題 第八章 不動產交易與公平交易法(一) 公平交易法概說與公平交易委員會 第九章 不動產交易與公平交易法(二) 不動產相關事業獨占、結合、聯合行為、不公平競爭、多層次傳銷相關法律問題
教科書/參考書
為使同學對於課程有較深刻瞭解,除教師於課堂講解外,希能同學能針對其他同學之報告參與討論,並對自己負責之報告主題做簡報發表,於與其他同學和老師做充分溝通後彙整,並於學期終了時,繳交一篇八千字左右之最終書面報告。
評分標準
為使同學對於課程有較深刻瞭解,除教師於課堂講解外,希能同學能針對其他同學之報告參與討論,並對自己負責之報告主題做簡報發表,於與其他同學和老師做充分溝通後彙整,並於學期終了時,繳交一篇八千字左右之最終書面報告。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821
修課人數
24
108-2_物權法專題研究(一)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物權法相關問題深入之研究。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0.00%;專題實作與報告-7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1、 物權法§801&948、§807與§949關係之研究。(所有權移轉時點之爭論) 1-1善意受讓制度問題之研究(善意受讓為物權處分行為或占有之事實行為?) 2、 物權法上優先承買權效力之研究-以法院忽略其存在所為之拍賣為例。 2-1 優先承買權效力之研究-以土地法34條之1為中心 2-2優先承買權效力之研究-以土地法104條為中心 2-3優先承買權效力之研究-以優先購買權效力為中心 3、 不動產物權登記效力之研究-以登記行為性質為中心 3-1不動產物權登記效力之研究-債權物權化登記之研究 3-2不動產物權登記效力之研究-以物權法修法為中心 3-3我國登記效力之研究 4、 共有土地應有部分抵押之執行相關問題之研究。 4-1共有土地應有部分抵押之執行相關問題之研究-以法定抵押權效力為中心 4-2共有土地應有部分設定抵押之研究 5、 物權上之請求權消滅時效之研究。 5-1物權上之請求權-以時效制度為中心 5-2物權上之請求權-以消滅時效及取得時效競合為中心 5-3民法請求權之比較-以債權請求權及物權上之請求權比較為中心 6、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研究。 7、 營業質(典當)在物權法上地位之研究。 8、 區分地上權(空間地上權)之研究。 9、 我國物權法與法國物權法之比較。 10、我國物權法與德國物權法之比較。 11、我國物權法與中國物權法之比較。 12、共有物分管契約之性質與其對第三人效力之研究 13.、停車位物權法上問題之研究 13-1停車位物權法上問題之研究-以法定停車位在物權法上性質為中心 13-2停車位物權法上問題之研究-以法定停車位在物權法上效力為中心 14、違章建築在物權法上問題之研究 14-1違章建築在物權法上問題之研究-以登記行為在物權法之效力為中心 14-2違章建築在物權法上問題之研究-以行政法與物權法效力競合為中心 15、數共有土地之裁判合併分割問題之研究 16、既成道路物權法上問題之研究 既成道路物權法上問題之研究-以私設巷道在物權法上權能為中心 17、讓與擔保相關問題之研究 18、共有抵押權之研究 19、共有物及應有部分之研究 20、所有權妨害除去請求權之研究-以請求拆屋還地應否補償為中心 21、抵押權實行之研究-以民法876併附拍賣及優先購買權競合為中心 22、抵押權實行之研究-以民法866除去負擔及優先購買權競合為中心 23、自定題目。
教科書/參考書
國內外相關書籍與論文。
評分標準
報告內容與學習態度。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821
修課人數
9
物權法相關問題深入之研究。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0.00%;專題實作與報告-7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1、 物權法§801&948、§807與§949關係之研究。(所有權移轉時點之爭論) 1-1善意受讓制度問題之研究(善意受讓為物權處分行為或占有之事實行為?) 2、 物權法上優先承買權效力之研究-以法院忽略其存在所為之拍賣為例。 2-1 優先承買權效力之研究-以土地法34條之1為中心 2-2優先承買權效力之研究-以土地法104條為中心 2-3優先承買權效力之研究-以優先購買權效力為中心 3、 不動產物權登記效力之研究-以登記行為性質為中心 3-1不動產物權登記效力之研究-債權物權化登記之研究 3-2不動產物權登記效力之研究-以物權法修法為中心 3-3我國登記效力之研究 4、 共有土地應有部分抵押之執行相關問題之研究。 4-1共有土地應有部分抵押之執行相關問題之研究-以法定抵押權效力為中心 4-2共有土地應有部分設定抵押之研究 5、 物權上之請求權消滅時效之研究。 5-1物權上之請求權-以時效制度為中心 5-2物權上之請求權-以消滅時效及取得時效競合為中心 5-3民法請求權之比較-以債權請求權及物權上之請求權比較為中心 6、 最高限額抵押權之研究。 7、 營業質(典當)在物權法上地位之研究。 8、 區分地上權(空間地上權)之研究。 9、 我國物權法與法國物權法之比較。 10、我國物權法與德國物權法之比較。 11、我國物權法與中國物權法之比較。 12、共有物分管契約之性質與其對第三人效力之研究 13.、停車位物權法上問題之研究 13-1停車位物權法上問題之研究-以法定停車位在物權法上性質為中心 13-2停車位物權法上問題之研究-以法定停車位在物權法上效力為中心 14、違章建築在物權法上問題之研究 14-1違章建築在物權法上問題之研究-以登記行為在物權法之效力為中心 14-2違章建築在物權法上問題之研究-以行政法與物權法效力競合為中心 15、數共有土地之裁判合併分割問題之研究 16、既成道路物權法上問題之研究 既成道路物權法上問題之研究-以私設巷道在物權法上權能為中心 17、讓與擔保相關問題之研究 18、共有抵押權之研究 19、共有物及應有部分之研究 20、所有權妨害除去請求權之研究-以請求拆屋還地應否補償為中心 21、抵押權實行之研究-以民法876併附拍賣及優先購買權競合為中心 22、抵押權實行之研究-以民法866除去負擔及優先購買權競合為中心 23、自定題目。
教科書/參考書
國內外相關書籍與論文。
評分標準
報告內容與學習態度。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821
修課人數
9
108-2_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一~四)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本系列在於幫助學習法律與資訊之法律問題時,得以有整合性之分析能力. 預計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將達成四個主要議題: 1.法律與資訊.科技等關係於現代法律環境上所產生之困境. 2.言論自由與隱私權專題. 3.網路自由與法律環境之適應與改進. 4.媒體法律與權利保障空間之灰色地帶探討. 本課程係由四個學期構成一個完整系列,每學期分別是: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一)T651, 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二)T652, 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三)T653, 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四)T654,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4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每學期均會針對上述四大議題之一為主軸,除了配合時事所需之外,其他三大議題亦均會涉及討論,以輪流作為四個學期之主軸,得以為整合性及各角度互換式的了解問題之全貌.本學期以第4主題:媒體法律與權利保障空間之灰色地帶探討為主;同時,並檢討我國媒體現況及相關言論市場之各種情況,尤其大法官會議對於言論自由之解釋,多方對照分析,以求得媒體於憲法上之定位. 本學期加強以網域名稱(domain name)之爭端解決,探討商標與不公平競爭行為於網路之現況及解決之道. 本學期以參加105學年第一學期,並且經過授課老師同意,以朝向隠私權與大數據為主的研究方向,方可選課本學期.
教科書/參考書
1.國內學者之論著若干篇 2.大法官會議有關言論自由之解釋 3.各專業書籍或國內博碩士學位論文二.英文資料: 以Lexis-nexis之檢索系統,挑選適宜期刊論文數篇,供作討論之講義. 乙 應用材料由教師視學生學習狀況,酌發講義或其他輔助教材.
評分標準
評分標準 Oral Report(30%) Discussion(20%) Final Report(5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821
修課人數
3
本系列在於幫助學習法律與資訊之法律問題時,得以有整合性之分析能力. 預計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將達成四個主要議題: 1.法律與資訊.科技等關係於現代法律環境上所產生之困境. 2.言論自由與隱私權專題. 3.網路自由與法律環境之適應與改進. 4.媒體法律與權利保障空間之灰色地帶探討. 本課程係由四個學期構成一個完整系列,每學期分別是: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一)T651, 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二)T652, 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三)T653, 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四)T654,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4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每學期均會針對上述四大議題之一為主軸,除了配合時事所需之外,其他三大議題亦均會涉及討論,以輪流作為四個學期之主軸,得以為整合性及各角度互換式的了解問題之全貌.本學期以第4主題:媒體法律與權利保障空間之灰色地帶探討為主;同時,並檢討我國媒體現況及相關言論市場之各種情況,尤其大法官會議對於言論自由之解釋,多方對照分析,以求得媒體於憲法上之定位. 本學期加強以網域名稱(domain name)之爭端解決,探討商標與不公平競爭行為於網路之現況及解決之道. 本學期以參加105學年第一學期,並且經過授課老師同意,以朝向隠私權與大數據為主的研究方向,方可選課本學期.
教科書/參考書
1.國內學者之論著若干篇 2.大法官會議有關言論自由之解釋 3.各專業書籍或國內博碩士學位論文二.英文資料: 以Lexis-nexis之檢索系統,挑選適宜期刊論文數篇,供作討論之講義. 乙 應用材料由教師視學生學習狀況,酌發講義或其他輔助教材.
評分標準
評分標準 Oral Report(30%) Discussion(20%) Final Report(5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821
修課人數
3
108-2_比較醫療刑法專題研究(二)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台灣身為繼受法國家,閱讀國外文獻為研究不可或缺之基礎。
由於德國刑法學為我國重要參考、比較之對象,故本課程希望藉由直接閱讀德文文獻,了解德國相關實務與學說見解。
再者,透過同學事先的閱讀與課堂上之討論與講解,同時培養同學閱讀德文文獻之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4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10.00%;專題實作與報告-5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本學期以「醫療過失」作為討論主題。
第一階段:學期一開始以「簡明德語文法手冊」作為上課教材,先由老師簡單說明德文重要文法。
第二階段:由同學輪流翻譯德文文獻,並於課堂上報告,再由同學互相討論與老師講解。
教科書/參考書
德文文獻:
Fehn, Karsten: Die strafrechtliche Bedeutung des arztlichen Behandlungsfehlers, GesR 2007, 385-392.
Hilgendorf, Eric: Einfuhrung in das Medizinstrafrecht, Munchen 2016.
Ulsenheimer, Klaus: Arztstrafrecht in der Praxis, 5. Auflage, Heidelberg u. a. 2015.
必備工具書:
鍾英彥,簡明德語文法手冊,2013年。
德漢詞典,中央圖書出版社(或其他德漢詞典)。
評分標準
報告內容、出席率以及課堂上的討論參與度。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821
修課人數
29
台灣身為繼受法國家,閱讀國外文獻為研究不可或缺之基礎。
由於德國刑法學為我國重要參考、比較之對象,故本課程希望藉由直接閱讀德文文獻,了解德國相關實務與學說見解。
再者,透過同學事先的閱讀與課堂上之討論與講解,同時培養同學閱讀德文文獻之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4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10.00%;專題實作與報告-5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本學期以「醫療過失」作為討論主題。
第一階段:學期一開始以「簡明德語文法手冊」作為上課教材,先由老師簡單說明德文重要文法。
第二階段:由同學輪流翻譯德文文獻,並於課堂上報告,再由同學互相討論與老師講解。
教科書/參考書
德文文獻:
Fehn, Karsten: Die strafrechtliche Bedeutung des arztlichen Behandlungsfehlers, GesR 2007, 385-392.
Hilgendorf, Eric: Einfuhrung in das Medizinstrafrecht, Munchen 2016.
Ulsenheimer, Klaus: Arztstrafrecht in der Praxis, 5. Auflage, Heidelberg u. a. 2015.
必備工具書:
鍾英彥,簡明德語文法手冊,2013年。
德漢詞典,中央圖書出版社(或其他德漢詞典)。
評分標準
報告內容、出席率以及課堂上的討論參與度。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821
修課人數
29
108-2_政府採購法專題研究(一~四)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1.對政府採購法作案例式研究。 2.以蘇格拉底式的教學,加強學生提問及解答之能力。 3.本學期上課係延續上學期之專題研究,碩士生必須上過上學期並經授課老師同意者,方得參加本學期上課.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40.00%;專題實作與報告-3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1.以政府採購法之行政解釋及司法解釋為主,理論為輔之方式,進行研討。 2.對於政府採購流程,自招標起至履約及契約屆滿後,所發生的各項實務問題,作案例式分式與討論。
教科書/參考書
不限任何資料
評分標準
以專題研究報告及出席率,作為全學期評分依據。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821
修課人數
3
1.對政府採購法作案例式研究。 2.以蘇格拉底式的教學,加強學生提問及解答之能力。 3.本學期上課係延續上學期之專題研究,碩士生必須上過上學期並經授課老師同意者,方得參加本學期上課.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40.00%;專題實作與報告-3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1.以政府採購法之行政解釋及司法解釋為主,理論為輔之方式,進行研討。 2.對於政府採購流程,自招標起至履約及契約屆滿後,所發生的各項實務問題,作案例式分式與討論。
教科書/參考書
不限任何資料
評分標準
以專題研究報告及出席率,作為全學期評分依據。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821
修課人數
3
108-2_基礎法學(日文)(二)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一 培養學生日文正確發音的基礎能力 二 訓練學生準確的日文音調 三 有效率地學習及應用日文的基礎文法 四 學習法學日文的專業用語 五 學習日文法學專業知識 六 學習如何嚴謹地讀解日文文獻 七 強化日文文獻的翻譯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1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0.00%;專題實作與報告-5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反向教學與實際演練-4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市橋克哉『アクチュアル行政法』第4章以下
教科書/參考書
市橋克哉『アクチュアル行政法』法律文化社,2010年4月
評分標準
一 發音精準度 20% 二 朗讀精準度 20% 三 詢答能力 20% 四 翻譯精準度 20% 五 文法學習與應用能力 2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821
修課人數
9
一 培養學生日文正確發音的基礎能力 二 訓練學生準確的日文音調 三 有效率地學習及應用日文的基礎文法 四 學習法學日文的專業用語 五 學習日文法學專業知識 六 學習如何嚴謹地讀解日文文獻 七 強化日文文獻的翻譯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1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0.00%;專題實作與報告-5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反向教學與實際演練-4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市橋克哉『アクチュアル行政法』第4章以下
教科書/參考書
市橋克哉『アクチュアル行政法』法律文化社,2010年4月
評分標準
一 發音精準度 20% 二 朗讀精準度 20% 三 詢答能力 20% 四 翻譯精準度 20% 五 文法學習與應用能力 2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821
修課人數
9
108-2_基礎法學(英文)(二)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The goal of this class is to cultivate the basic concept and abilities of fundamental English jurisprudence to law students.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4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0.00%;專題實作與報告-4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專題研討-2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A. For your report in the class:
(1)For your paper: translation and summary of the assignment.
(Main Content: 20 %, On time: 10%)
(2)For your presentation: speaking and explanation. (30%)
B. For your final report: Please write in different font or color on your revised part .
(Main Content:30 %, On time: 10%)
教科書/參考書
Selected legal articles
評分標準
A. For your report in the class:
(1)For your paper: translation and summary of the assignment.
(Main Content: 20 %, On time: 10%)
(2)For your presentation: speaking and explanation. (30%)
B. For your final report: Please write in different font or color on your revised part .
(Main Content:30 %, On time: 10%)
If we have other agreements in the class, those agreements are binding.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821
修課人數
14
The goal of this class is to cultivate the basic concept and abilities of fundamental English jurisprudence to law students.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4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0.00%;專題實作與報告-4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專題研討-2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A. For your report in the class:
(1)For your paper: translation and summary of the assignment.
(Main Content: 20 %, On time: 10%)
(2)For your presentation: speaking and explanation. (30%)
B. For your final report: Please write in different font or color on your revised part .
(Main Content:30 %, On time: 10%)
教科書/參考書
Selected legal articles
評分標準
A. For your report in the class:
(1)For your paper: translation and summary of the assignment.
(Main Content: 20 %, On time: 10%)
(2)For your presentation: speaking and explanation. (30%)
B. For your final report: Please write in different font or color on your revised part .
(Main Content:30 %, On time: 10%)
If we have other agreements in the class, those agreements are binding.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821
修課人數
14
108-2_刑事訴訟法(二)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透過體系性的敘述,使參加者學會完整以及符合事理的刑事訴訟程序。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9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1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1) 本課程將把重點放在刑事訴訟法的理論性以及體系性介紹。對於每個主題將採取以下的方式進行。
(2) 首先,從理論的面向對刑事訴訟法當中所出現的特定術語作精確以及抽象的描述,或者對其加以定義,藉此掌握相關理論的基本概念,並提出可以達到特定規範目的的理想模型與體系。
(3) 接者,將所涉及到的與各主題相關的具體規定放進所提出的理想模型與體系。以此方式了解現行規定的內容以及為了達到特定的規範目的,個別規定間的體系關係。透過與作為理論基礎的理想模型與體系的對照,理想與現實的落差即可能顯現,對此,必要時會提出批評,指出現行規定的漏洞並提出未來修正時應該思考的正確方向。
(4) 結束針對各個主題的抽象體系介紹,在每個段落的最後會提出「為初學者所設計的教學案例」,使參加者透過實際地操作熟悉所學到的理論。
(5) 第一次上課時會發給「授課大綱」並確認本課程本學期的行事曆。
教科書/參考書
詳見上學期發給之「相關文獻一覽」。
評分標準
只舉行期末考試。
學分數
3
授課時數(周)
3
開課班級
F10821
修課人數
18
透過體系性的敘述,使參加者學會完整以及符合事理的刑事訴訟程序。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9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1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1) 本課程將把重點放在刑事訴訟法的理論性以及體系性介紹。對於每個主題將採取以下的方式進行。
(2) 首先,從理論的面向對刑事訴訟法當中所出現的特定術語作精確以及抽象的描述,或者對其加以定義,藉此掌握相關理論的基本概念,並提出可以達到特定規範目的的理想模型與體系。
(3) 接者,將所涉及到的與各主題相關的具體規定放進所提出的理想模型與體系。以此方式了解現行規定的內容以及為了達到特定的規範目的,個別規定間的體系關係。透過與作為理論基礎的理想模型與體系的對照,理想與現實的落差即可能顯現,對此,必要時會提出批評,指出現行規定的漏洞並提出未來修正時應該思考的正確方向。
(4) 結束針對各個主題的抽象體系介紹,在每個段落的最後會提出「為初學者所設計的教學案例」,使參加者透過實際地操作熟悉所學到的理論。
(5) 第一次上課時會發給「授課大綱」並確認本課程本學期的行事曆。
教科書/參考書
詳見上學期發給之「相關文獻一覽」。
評分標準
只舉行期末考試。
學分數
3
授課時數(周)
3
開課班級
F10821
修課人數
18
108-2_民事訴訟法(二)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1)現行民事訴訟法律規範之認識與熟習;
(2)掌握民事程序法與實體法二種規範之互相連結關係;
(3)培養民訴法個案問題判斷與法律適用之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8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2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民事訴訟法之目的在於以法律規範構成一定的程序架構,讓當事人在社會生活現實中發生私法上爭執之時,於必要時透過法院作為中立第三者介入,以符合爭訟法律程序要求之方式,達到實體法上爭議問題合法且公正的解決,法律由此也得以發揮指引人們社會行為之功能。實體法與程序法二者共同作用 ,方才構成一個完整的法律體系。民事訴訟法作為程序法,一方面使實體法上權利義務關係得到現實意義,但另方面因接近司法組織之實務運作,亦使其帶有較多的技術面向。
本課程以現行之民事訴訟法為主要講授內容,將其區分為五個部分:通論、第一審程序、救濟審級程序、其他訴訟程序與非訟程序。除闡明條文釋義、個別規定在體系中所形成之連結脈絡之外,亦配合案例練習與分析、相關學術論文閱讀,逐漸養成具體個案中的判斷能力。
本學期延續上學期之課程(概論、法院、當事人、訴訟標的基本理論、起訴與訴之客觀合併),本學期將先接續討論「訴訟客體」部分,然後連接「程序」部分(訴訟標的價額、訴訟費用、訴訟程序總論、第一審程序言詞辯論準備、證據、和解、判決、調解),接著討論上訴審程序,之後再介紹其他程序(簡易程序、小額程序、抗告、再審等等)。爰將課程主題區分如下,將再依學期時間進一步規劃進度內容:
(1)訴訟客體(接續訴訟標的基本理論、訴之客觀合併): (1.1)訴之變更、追加、反訴、撤回; (1.2)訴訟要件、訴之利益;
(2)程序部分 (2.1)訴訟標的價額、訴訟費用; (2.2)訴訟程序基本原則、訴訟行為理論; (2.3)當事人書狀、送達、期日與期間; (2.4)訴訟程序之停止; (2.5)言詞辯論、第一審言詞辯論之準備; (2.6)證據; (2.7)和解; (2.8)裁判、第一審判決; (2.9)調解程序;
(3)上訴審程序: (3.1)第二審程序; (3.2)第三審程序;
(4)其他訴訟程序: (4.1)簡易訴訟程序; (4.2)小額訴訟程序; (4.3)抗告程序; (4.4)再審程序; (4.5)第三人撤銷程序;
(5)非訟程序: (5.1)督促程序 (5.2)保全程序(假扣押、假處分); (5.3)公示催告程序(申報權利、宣告證券無效)。
教科書/參考書
(1)呂太郎,民事訴訟法(二版);
(2)劉明生,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四版);
(3)陳榮宗/林慶苗,民事訴訟法(上)(中)(下);
(4)陳計男,民事訴訟法論(上)(下)
(5)姜世明,民事訴訟法(上)(下);
(6)許仕宦,民事訴訟法(上)(下);
(7)楊建華/鄭傑夫,民事訴訟法要論(全)。
評分標準
期中考、期末考各40%,平時成績20%
學分數
3
授課時數(周)
3
開課班級
F10821
修課人數
15
(1)現行民事訴訟法律規範之認識與熟習;
(2)掌握民事程序法與實體法二種規範之互相連結關係;
(3)培養民訴法個案問題判斷與法律適用之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8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2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民事訴訟法之目的在於以法律規範構成一定的程序架構,讓當事人在社會生活現實中發生私法上爭執之時,於必要時透過法院作為中立第三者介入,以符合爭訟法律程序要求之方式,達到實體法上爭議問題合法且公正的解決,法律由此也得以發揮指引人們社會行為之功能。實體法與程序法二者共同作用 ,方才構成一個完整的法律體系。民事訴訟法作為程序法,一方面使實體法上權利義務關係得到現實意義,但另方面因接近司法組織之實務運作,亦使其帶有較多的技術面向。
本課程以現行之民事訴訟法為主要講授內容,將其區分為五個部分:通論、第一審程序、救濟審級程序、其他訴訟程序與非訟程序。除闡明條文釋義、個別規定在體系中所形成之連結脈絡之外,亦配合案例練習與分析、相關學術論文閱讀,逐漸養成具體個案中的判斷能力。
本學期延續上學期之課程(概論、法院、當事人、訴訟標的基本理論、起訴與訴之客觀合併),本學期將先接續討論「訴訟客體」部分,然後連接「程序」部分(訴訟標的價額、訴訟費用、訴訟程序總論、第一審程序言詞辯論準備、證據、和解、判決、調解),接著討論上訴審程序,之後再介紹其他程序(簡易程序、小額程序、抗告、再審等等)。爰將課程主題區分如下,將再依學期時間進一步規劃進度內容:
(1)訴訟客體(接續訴訟標的基本理論、訴之客觀合併): (1.1)訴之變更、追加、反訴、撤回; (1.2)訴訟要件、訴之利益;
(2)程序部分 (2.1)訴訟標的價額、訴訟費用; (2.2)訴訟程序基本原則、訴訟行為理論; (2.3)當事人書狀、送達、期日與期間; (2.4)訴訟程序之停止; (2.5)言詞辯論、第一審言詞辯論之準備; (2.6)證據; (2.7)和解; (2.8)裁判、第一審判決; (2.9)調解程序;
(3)上訴審程序: (3.1)第二審程序; (3.2)第三審程序;
(4)其他訴訟程序: (4.1)簡易訴訟程序; (4.2)小額訴訟程序; (4.3)抗告程序; (4.4)再審程序; (4.5)第三人撤銷程序;
(5)非訟程序: (5.1)督促程序 (5.2)保全程序(假扣押、假處分); (5.3)公示催告程序(申報權利、宣告證券無效)。
教科書/參考書
(1)呂太郎,民事訴訟法(二版);
(2)劉明生,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四版);
(3)陳榮宗/林慶苗,民事訴訟法(上)(中)(下);
(4)陳計男,民事訴訟法論(上)(下)
(5)姜世明,民事訴訟法(上)(下);
(6)許仕宦,民事訴訟法(上)(下);
(7)楊建華/鄭傑夫,民事訴訟法要論(全)。
評分標準
期中考、期末考各40%,平時成績20%
學分數
3
授課時數(周)
3
開課班級
F10821
修課人數
15
108-2_刑法分則(二)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本課程之目標在於使學生對於刑法分則中重要之犯罪類型有基本的認識。
透過課堂上的講述、引導與討論,也希望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與推論之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8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2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本課程係上學期刑法分則(一)的延續。
上課內容包括分析各罪之構成要件要素、探討實務見解以及刑事政策之問題。
本學期將接續講授侵害「個人財產法益」犯罪類型。
教科書/參考書
甘添貴,刑法各論(上),修訂4版,2014年,三民。
林山田,刑法各罪論(上),5版,2006年,自版。
林東茂,刑法分則,2018年,一品。
陳子平,刑法各論(上),3版,2017年,元照。
盧映潔,刑法分則新論,13版,2018年,新學林。
許澤天,刑法分則(上):財產法益篇,2019年,新學林。
古承宗,刑法分則:財產犯罪篇,2018年,三民。
評分標準
期末考試 (100 %)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F10821
修課人數
16
本課程之目標在於使學生對於刑法分則中重要之犯罪類型有基本的認識。
透過課堂上的講述、引導與討論,也希望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與推論之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8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2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本課程係上學期刑法分則(一)的延續。
上課內容包括分析各罪之構成要件要素、探討實務見解以及刑事政策之問題。
本學期將接續講授侵害「個人財產法益」犯罪類型。
教科書/參考書
甘添貴,刑法各論(上),修訂4版,2014年,三民。
林山田,刑法各罪論(上),5版,2006年,自版。
林東茂,刑法分則,2018年,一品。
陳子平,刑法各論(上),3版,2017年,元照。
盧映潔,刑法分則新論,13版,2018年,新學林。
許澤天,刑法分則(上):財產法益篇,2019年,新學林。
古承宗,刑法分則:財產犯罪篇,2018年,三民。
評分標準
期末考試 (100 %)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F10821
修課人數
16
108-2_民法物權(二)
法律學系
教學目標
透過體系之介紹,使參加者獲得本學科之基本知識,並具備深入研究之基礎。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7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授課大綱 第一章、 緒論 第七章、地役權 一、 物權法之意義 一、 地役權之發生 二、 物權法之性質 二、 地役權之效 力 三、 我國物權法之特色 三、 地役權之消滅 第二章、 物權種總論 第八章、抵押權 一、 物權之概念 一、 擔保物權概述 二、 物權之種類 二、抵押權總說 三、 物權之效力 三、抵押權之發生 四、 物權之變動 四、抵押權之效力 第三章、 所有權 五、抵押權之消滅 一、 總說 六、特殊抵押權 二、 不動產所有產權 第九章、質權 三、 動產所有產權 一、 總說 四、 共有 二、 動產質權 第四章、 典權 三、 權利質權 一、 用益物權概述 第十章、留置權 二、 典權總說 一、 總說 三、 典權之發生 二、 留置權之發生 四、 典權之期限 三、 留置權之效力 五、 典權之效力 四、 留置權之消滅 六、 典權之消滅 五、 特殊留置權 第五章、 地上權 第十一章、占有 一、 地上權之發生 一、總說 二、 地上權之存續 二、 占有之發生 三、 地上權之效力 三、 占有之效力 四、 地上權之消滅 四、 占有之消滅 第六章、 永佃權 五、 準占有 一、 永佃權之發生 第十二章、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二、 永佃權之效力 三、 永佃權之消滅 課程進度 第一次上課時會確認本課程以及本學期的行事曆。
教科書/參考書
姚瑞光,民法物權論,台北。 謝在權,民法物權〈上、中、下〉,台北 。 鄭玉波,民法物權,三民書局,台北。 林紀東,民法物權,五南書局,台北。
評分標準
平時成績:百分之二十。 考試成績:百分之八十。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F10722
修課人數
41
透過體系之介紹,使參加者獲得本學科之基本知識,並具備深入研究之基礎。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7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授課大綱 第一章、 緒論 第七章、地役權 一、 物權法之意義 一、 地役權之發生 二、 物權法之性質 二、 地役權之效 力 三、 我國物權法之特色 三、 地役權之消滅 第二章、 物權種總論 第八章、抵押權 一、 物權之概念 一、 擔保物權概述 二、 物權之種類 二、抵押權總說 三、 物權之效力 三、抵押權之發生 四、 物權之變動 四、抵押權之效力 第三章、 所有權 五、抵押權之消滅 一、 總說 六、特殊抵押權 二、 不動產所有產權 第九章、質權 三、 動產所有產權 一、 總說 四、 共有 二、 動產質權 第四章、 典權 三、 權利質權 一、 用益物權概述 第十章、留置權 二、 典權總說 一、 總說 三、 典權之發生 二、 留置權之發生 四、 典權之期限 三、 留置權之效力 五、 典權之效力 四、 留置權之消滅 六、 典權之消滅 五、 特殊留置權 第五章、 地上權 第十一章、占有 一、 地上權之發生 一、總說 二、 地上權之存續 二、 占有之發生 三、 地上權之效力 三、 占有之效力 四、 地上權之消滅 四、 占有之消滅 第六章、 永佃權 五、 準占有 一、 永佃權之發生 第十二章、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二、 永佃權之效力 三、 永佃權之消滅 課程進度 第一次上課時會確認本課程以及本學期的行事曆。
教科書/參考書
姚瑞光,民法物權論,台北。 謝在權,民法物權〈上、中、下〉,台北 。 鄭玉波,民法物權,三民書局,台北。 林紀東,民法物權,五南書局,台北。
評分標準
平時成績:百分之二十。 考試成績:百分之八十。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F10722
修課人數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