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_人工智慧法律專題研究(三)
教學目標
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的發展逐漸成熟,人類開始積極嘗試在社會各層面運用。人工智慧在各個生活領域的運用,無論是國家的行政、司法,乃至於交易習慣、醫療技術、交通方式、教育娛樂等,都是必然的趨勢。其中,機器學習更是廣泛應用於資料探勘、生物特徵辨識、搜尋引擎、醫學診斷、檢測信用卡欺詐、證券市場分析、語音和手寫辨識、機器人等領域,然而AI 的迅速發展,可能帶給人類生活的助益,卻也可能有失控的風險,因此,世界各國無不開始重視「AI 倫理的建構」,發展足以因應AI 研發與應用的倫理準則,作為形成法律政策的原則。在建構AI倫理前,有必要就技術性的操作與應用進行廣泛的了解。 本課程期望透過法律以及人工智慧等跨領域的學科,帶領學生理解AI機器學習的正確知識、運作原理以及其侷限性,並進ㄧ步研究、完善AI倫理及其相關法制序的目的。 遠距課程採用Microsoft Teams軟體,請修課同學點選下列網址加入課程,初次登入帳號預設為:學號@o365.nuk.edu.tw;密碼:Nuk西元生日八碼 https://teams.microsoft.com/l/team/19%3abcaQWlZ42BODdQggkifwgz9AKyENDNtp0OCba_8L8NM1%40thread.tacv2/conversations?groupId=a69e0ce5-7547-492a-9544-81a8d97e6801&tenantId=5a484953-77ef-42ec-90cf-2f4e1037ffc7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6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10.00%;專題實作與報告-3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一、說明:課程教學主旨與學習方向;本學期課程閱讀書目簡介;課程進行方式;分配修課學生負責報告之題目;說明課程評量方式 二、人工智慧(以下簡稱AI)相關問題之探討: ◎AI之國際發展趨勢與變革 ◎AI科技之運用與影響 ◎AI運用對法律的衝擊與變革 ◎國際人工智慧法制 ◎AI與無人載具 ◎AI與司法實務 ◎AI與智慧醫療 ◎AI與智慧金融 ◎AI與智慧交通 ◎AI倫理 三、由同學針對人工智慧相關議題進行分組報告與討論。
教科書/參考書
1.本真樹 ,AI必修課:日本情感研究權威的人工智慧秒懂攻略,世茂,2018.10。 2.三津村直貴,圖解 AI 人工智慧大未來:關於人工智慧一定要懂得 96 件事,旗標,2018.07。 3. 劉靜怡主編,人工智慧相關法律議題芻議,元照出版公司,2018.11 4. 蔡昌甫等,大數據之醫療運用與人文反省,元照出版公司,2018.04 5. John Frank Weaver著,鄭志峰譯,機器人也是人:人工智能時代的法律,元照出版公司,2018.05 6. Garry Kasparov,Deep Thinking:Where Machine Intelligence Ends and Human Creativity Begins(深度思考:從深藍到AlphaGo,了解人工智慧的未來、探索人類創造力的本質,大腦最後防線與機器鬥智的終極故事) 7.施茂林、顏上勇,智慧財產權與法律風險析論:人工智慧商業時代的來臨,五南。 8.李友專,AI醫療大未來:台灣第一本智慧醫療關鍵報告,好人出版。 9.汪志堅、王志誠等,金融科技、人工智慧與法律,五南。 7.張麗卿主編,全球風險社會刑法新議題--以食品及醫療為中心,元照。 10.張麗卿, 食品安全的最後防線--刑事制裁,元照。 11.張麗卿,醫療人權與刑法正義,元照。 12.張麗卿,新刑法探索,元照。 13.張麗卿,交通刑法,新學林。
評分標準
1.課堂表現。 2.書面及口頭報告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M11023
修課人數
8
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的發展逐漸成熟,人類開始積極嘗試在社會各層面運用。人工智慧在各個生活領域的運用,無論是國家的行政、司法,乃至於交易習慣、醫療技術、交通方式、教育娛樂等,都是必然的趨勢。其中,機器學習更是廣泛應用於資料探勘、生物特徵辨識、搜尋引擎、醫學診斷、檢測信用卡欺詐、證券市場分析、語音和手寫辨識、機器人等領域,然而AI 的迅速發展,可能帶給人類生活的助益,卻也可能有失控的風險,因此,世界各國無不開始重視「AI 倫理的建構」,發展足以因應AI 研發與應用的倫理準則,作為形成法律政策的原則。在建構AI倫理前,有必要就技術性的操作與應用進行廣泛的了解。 本課程期望透過法律以及人工智慧等跨領域的學科,帶領學生理解AI機器學習的正確知識、運作原理以及其侷限性,並進ㄧ步研究、完善AI倫理及其相關法制序的目的。 遠距課程採用Microsoft Teams軟體,請修課同學點選下列網址加入課程,初次登入帳號預設為:學號@o365.nuk.edu.tw;密碼:Nuk西元生日八碼 https://teams.microsoft.com/l/team/19%3abcaQWlZ42BODdQggkifwgz9AKyENDNtp0OCba_8L8NM1%40thread.tacv2/conversations?groupId=a69e0ce5-7547-492a-9544-81a8d97e6801&tenantId=5a484953-77ef-42ec-90cf-2f4e1037ffc7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6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10.00%;專題實作與報告-3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一、說明:課程教學主旨與學習方向;本學期課程閱讀書目簡介;課程進行方式;分配修課學生負責報告之題目;說明課程評量方式 二、人工智慧(以下簡稱AI)相關問題之探討: ◎AI之國際發展趨勢與變革 ◎AI科技之運用與影響 ◎AI運用對法律的衝擊與變革 ◎國際人工智慧法制 ◎AI與無人載具 ◎AI與司法實務 ◎AI與智慧醫療 ◎AI與智慧金融 ◎AI與智慧交通 ◎AI倫理 三、由同學針對人工智慧相關議題進行分組報告與討論。
教科書/參考書
1.本真樹 ,AI必修課:日本情感研究權威的人工智慧秒懂攻略,世茂,2018.10。 2.三津村直貴,圖解 AI 人工智慧大未來:關於人工智慧一定要懂得 96 件事,旗標,2018.07。 3. 劉靜怡主編,人工智慧相關法律議題芻議,元照出版公司,2018.11 4. 蔡昌甫等,大數據之醫療運用與人文反省,元照出版公司,2018.04 5. John Frank Weaver著,鄭志峰譯,機器人也是人:人工智能時代的法律,元照出版公司,2018.05 6. Garry Kasparov,Deep Thinking:Where Machine Intelligence Ends and Human Creativity Begins(深度思考:從深藍到AlphaGo,了解人工智慧的未來、探索人類創造力的本質,大腦最後防線與機器鬥智的終極故事) 7.施茂林、顏上勇,智慧財產權與法律風險析論:人工智慧商業時代的來臨,五南。 8.李友專,AI醫療大未來:台灣第一本智慧醫療關鍵報告,好人出版。 9.汪志堅、王志誠等,金融科技、人工智慧與法律,五南。 7.張麗卿主編,全球風險社會刑法新議題--以食品及醫療為中心,元照。 10.張麗卿, 食品安全的最後防線--刑事制裁,元照。 11.張麗卿,醫療人權與刑法正義,元照。 12.張麗卿,新刑法探索,元照。 13.張麗卿,交通刑法,新學林。
評分標準
1.課堂表現。 2.書面及口頭報告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M11023
修課人數
8
110-1_比較刑法專題研究(三)
教學目標
人工智慧(AI)運用於人類生活,是未來人類發展的趨勢,也是世界各國科技發展的重要指標。目前AI已經漸漸運用於各領域,舉凡醫療、汽車工業、商業會計、家庭生活等,已能見到AI科技的運用以及研發成果。台灣向來是世界發展科技的重要國家,尤其以電子晶片發展為要,對於AI的研發也正不斷更新與發展。 然而,台灣對於AI科技的運用,仍缺法律的相關規範。面對AI的規範運作,實已超越傳統法學的思維與邏輯,故法律面對AI科技的運用,必須再次變革。本課程將針對學說、實務及外國立法例之介紹及比較,藉由師生間的討論切磋,讓學生了解科技之運用上,有哪些商業、倫理及責任等法律面的問題,並思考應如何取得AI對社會發展衝擊的穩定與平衡。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0.00%;專題實作與報告-10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說明比較刑法專題研究課程教學主旨與學習方向;本學期課程閱讀書目簡介;說明課程進行方式→分配修課學生負責報告之題目;說明課程評量方式
教科書/參考書
張麗卿著期刊論文: 2019.09,人工智慧新法案-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月旦法學雜誌第293期,頁81-92. 2019.09,醫事刑法中假設同意的運用,東海大學法學研究第58期,頁63-102. 2019.06,性騷擾跟追的入罪化,月旦法學雜誌第290期,頁83-102. 2019.06,監察網路通訊作為抗制犯罪手段之原則及界限,輔仁法學(TSSCI)第57期,頁163-210. 2019.02,人工智慧時代的刑法挑戰與對應,月旦法學雜誌第286期,頁87-103. 張麗卿主編,全球風險社會刑法新議題--以食品及醫療為中心,元照。 張麗卿, 食品安全的最後防線--刑事制裁,元照。 張麗卿,醫療人權與刑法正義,元照。 張麗卿,新刑法探索,元照。 張麗卿,交通刑法,新學林。
評分標準
1.課堂表現。 2.書面及口頭報告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D11024
修課人數
3
人工智慧(AI)運用於人類生活,是未來人類發展的趨勢,也是世界各國科技發展的重要指標。目前AI已經漸漸運用於各領域,舉凡醫療、汽車工業、商業會計、家庭生活等,已能見到AI科技的運用以及研發成果。台灣向來是世界發展科技的重要國家,尤其以電子晶片發展為要,對於AI的研發也正不斷更新與發展。 然而,台灣對於AI科技的運用,仍缺法律的相關規範。面對AI的規範運作,實已超越傳統法學的思維與邏輯,故法律面對AI科技的運用,必須再次變革。本課程將針對學說、實務及外國立法例之介紹及比較,藉由師生間的討論切磋,讓學生了解科技之運用上,有哪些商業、倫理及責任等法律面的問題,並思考應如何取得AI對社會發展衝擊的穩定與平衡。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0.00%;專題實作與報告-10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說明比較刑法專題研究課程教學主旨與學習方向;本學期課程閱讀書目簡介;說明課程進行方式→分配修課學生負責報告之題目;說明課程評量方式
教科書/參考書
張麗卿著期刊論文: 2019.09,人工智慧新法案-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月旦法學雜誌第293期,頁81-92. 2019.09,醫事刑法中假設同意的運用,東海大學法學研究第58期,頁63-102. 2019.06,性騷擾跟追的入罪化,月旦法學雜誌第290期,頁83-102. 2019.06,監察網路通訊作為抗制犯罪手段之原則及界限,輔仁法學(TSSCI)第57期,頁163-210. 2019.02,人工智慧時代的刑法挑戰與對應,月旦法學雜誌第286期,頁87-103. 張麗卿主編,全球風險社會刑法新議題--以食品及醫療為中心,元照。 張麗卿, 食品安全的最後防線--刑事制裁,元照。 張麗卿,醫療人權與刑法正義,元照。 張麗卿,新刑法探索,元照。 張麗卿,交通刑法,新學林。
評分標準
1.課堂表現。 2.書面及口頭報告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D11024
修課人數
3
110-1_高階刑事訴訟法專題研究(一~四)
教學目標
在碩士階段所學的基礎進行與研究有關的深造,
特別是,對刑事程序法學的主題進行獨立的學術處理、
以及,具有刑事程序法學專業上的、跨法律學門間的與跨領域間的的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4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10.00%;專題實作與報告-5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與開課教師洽定
教科書/參考書
所有紙本以及電子資料
評分標準
投稿審查制期刊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D11024
修課人數
1
在碩士階段所學的基礎進行與研究有關的深造,
特別是,對刑事程序法學的主題進行獨立的學術處理、
以及,具有刑事程序法學專業上的、跨法律學門間的與跨領域間的的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4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10.00%;專題實作與報告-5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與開課教師洽定
教科書/參考書
所有紙本以及電子資料
評分標準
投稿審查制期刊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D11024
修課人數
1
110-1_高階刑法專題研究(一~四)
教學目標
在碩士階段所學的基礎進行與研究有關的深造,
特別是,對於刑法學的主題進行獨立的學術處理、
以及具有刑法專業上的、跨法律學門間的與跨領域間的的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4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10.00%;專題實作與報告-5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與開課教師洽定
教科書/參考書
所有紙本以及電子資料
評分標準
投稿審查制期刊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D11024
修課人數
1
在碩士階段所學的基礎進行與研究有關的深造,
特別是,對於刑法學的主題進行獨立的學術處理、
以及具有刑法專業上的、跨法律學門間的與跨領域間的的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4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10.00%;專題實作與報告-5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與開課教師洽定
教科書/參考書
所有紙本以及電子資料
評分標準
投稿審查制期刊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D11024
修課人數
1
110-1_稅務救濟專題研究
教學目標
稅務救濟專題研究碩博合開 9月 28日 (星期二) · 下午6:00 - 8:00 如何加入 Google Meet 會議 視訊通話連結:https://meet.google.com/snd-rpvv-xgs 或撥打以下電話號碼:(US) +1 929-324-2279 PIN 碼:896 338 193# 請開鏡頭,未發言時,請關閉麥克風 1. 配合公務人員高考新增財稅法務類科,加強選課學生稅務救濟相關法律科目之學習。 2. 練習法律論文之寫作。 本課程為法學院博士班與財法系碩士班合開,開放本院碩士在職專班與大四學生選修 選課同學認領主題,撰寫書面報告、口頭發表、討論與講評。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50.00%;專題實作與報告-5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1. 內地稅之復查法制 2. 關稅之復查法制 3. 稅務案件之訴願法制 4. 所得稅復查案例分析 5. 營業稅復查案例分析 6. 土地增值稅復查案例分析 7. 通關貨物價格爭議復查案例分析 8. 財政部稅務訴願案例分析 9. 實質課稅爭議案例分析 10. 租稅規避案例分析 11. 稅務調查爭議案例分析 12. 推計課稅爭議案例分析 13. 稅務法庭自為裁判法制與案例分析 14. 稅務法庭採行總額主義審理之案例分析 15. 多數行為人之稅務裁罰案件分析 16. 退稅爭議案例分析 17. 其他各稅爭訟案件分析 稅務救濟專題研究 壹、 2021年度臺灣最佳稅法判決計10則 一、 【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434號判決】 針對營利事業之股東為百分之百外資之案型,改變歷來之實務見解,排除營利事業超額分配責任之適用,雖本爭議已隨同107年廢除設算扣抵制度走入歷史,惟本判決就如何解釋適用稅法有深具指標性之論述,於修法後仍不減其重要性,殊值推薦。 二、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155號判決】 明白指出經濟觀察法係貫穿法律適用之原則,其法律依據為納保法第7條第1項(經濟解釋)及第2項(實質事實認定),並指出徵納雙方均可透過此法共同闡明生活事實,而非僅就實質課稅。本判決之重要價值更在於該原則之具體運用,為先前判決所少見,尤其能指出稽徵機關常見運用之誤謬。 三、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649、1650號判決】 從法律與經濟實質觀點判斷股份轉換的權利義務與財產權性質,雖仍有爭議,但有助於釐清我國企業併購過程的諸多難解稅負爭議,並提供較為細緻合理的個案判斷指導原則,亦值肯定。 四、 【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大字第4號裁定】 指出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退稅請求權之時效應回歸適用行政程序法第131條第1項時效期間十年之規定,使其回歸消滅時效的規範體系中,並基於人民信賴之保護,從修法後起算時效,捨棄不真正溯及既往之理論,合於保障納稅義務人之權利,尤其有意識地使用法學方法之論述,十分值得參考。 五、 【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202號判決】 就推計課稅時,稅捐稽徵機關所應負的舉證責任內涵、行政法院職權調查原則有詳細正確之論述,殊值推薦。 六、 【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33號判決】 明確表明必須以量能課稅原則作為稅捐法治的論述基礎,以符合規範本旨之正確涵攝,且認稽徵機關應予以實質調查,並依調查結果正確適用「減免地價稅實證法」,作成是否減免地價稅之合法判斷,不得以納稅義務人之協力義務相混淆,其所持立場與大法官釋字第537號解釋所持見解相互一致,彰顯納稅人權利保護之根本價值判斷,殊值贊同。 七、 【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49號判決】 指出本稅核課處分確定判決之既判力,僅及其訴訟標的,不及於原因事實本身,於嗣後之同一基礎事實所涉漏稅罰之撤銷訴訟亦非不得為相反之主張,對此予以辨明殊值肯定。 八、 【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335號判決】 一方面肯認行政機關有權以行政函釋將「帳證完備正確」之規範要求具體化,但另一方面也指出法院對行政函釋之規定內容是否過於嚴格,牴觸解釋對象之規範意旨,有規範審查權,此論述不僅兼顧實務,亦揭示比例原則、法律優位原則等法治國原則之重要內涵,並且係權力分立原則之具體展現,亦係憲法保障納稅人權利之具體展現。 九、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655號判決】 指出判斷參加人移轉系爭土地予原告是「有償」或「無償」應借助民事法相關概念探索,此案對於將來之類似案情有參考價值,然其仍重申實質課稅原則乃稅法上特殊課稅原則,有待個案中具體化、細緻化之解釋適用,殊值肯定。 一、 【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397號判決】 針對實物抵繳之認定提出重要標準,且進一步闡述審酌有無繳納困難,自應就財產整體為觀察,並強調應詳加調查稅款之繳清是否源於遺產,不得以其已繳納完畢遺產稅逕謂不符實物抵繳之繳現困難要件,亦為委員們肯認。 貳、 2020年度臺灣最佳稅法判決計6則 一、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40號判決】 我國國民於境外利用通訊器材向我國市場銷售勞務,應否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課徵營業稅:對於法條文字與消費稅稅制設計之間差距,採取以法條文字為主之見解,判決認為在未修法以前,執法者面對實證法規定尚無法趕上時代之需,雖可藉由對實證法之擴張解釋以為因應,但仍不得超越實證法具體規定之文義範圍。 二、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82號判決】 逃漏稅之事實,不得以推計方式認定:自租稅裁罰與刑事罰性質類似之角度切入,推導出納稅義務人無協力義務,稽徵機關對於處罰要件事實負舉證之責,且有關租稅裁罰事實之認定,應由稽徵機關依職權調查,不得以推計方式認定。 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稅簡更一字第1號判決】 模特兒僱傭關係與委任關係之爭:認為提供如符合以技藝自立營生、自負盈虧並負擔執業之成本及費用等要件之專業性勞務,屬執行業務所得。本判決之作成符合釋字第745號解釋納稅者依其實質負擔能力負擔稅捐之意旨。 四、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62號判決】 盈虧互抵為量能原則之表現:重申虧損扣除為量能課稅原則之展現,並非租稅優惠。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在98年即已修正公司得申報扣除先前年度營業虧損數額之年限,由5年延長為10年,然企業併購法遲至104年始修正公布第43條第1項將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虧損扣除適用年限由5年延長為10年,二者立法時間落差所導致之形式上差異,實屬立法之疏漏,並非立法者有意針對公司合併之情形為不同之規範,判決中以「合目的性解釋」限縮修正前企業併購法第38條第1項之適用,貫徹量能課稅原則的落實。 五、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357號判決】 稅捐規避與分產之課稅判斷: 涉及事由乃納稅義務人於核課及行政救濟程序中,因帳證不實而遭稽徵機關推計課稅。本判決提出兩個稅法救濟程序中的重要議題,其一為「事後發現的帳證」能否作為總額主義的事由?其二在於此類嗣後發現或提出的證據資料有無禁反言原則的適用?提出問題給予吾人就訴訟程序的各種基本問題有深入討論的機會,甚有價值。 六、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02號判決】 租稅規避「隱匿」重要事實的判準: 說明了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第8項避稅行為的免罰但書「隱匿或為虛偽不實陳述或提供不正確資料」具體上究應如何認定,認為無線索供稽徵機關調查,始構成隱匿重要課稅事實,消極未申報所規避之稅負不等於「隱匿」重要課稅事實,對於避稅行為的法律適用具有相當重要的價值。 參、 2019年度臺灣最佳稅法判決計5則 一、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340 號行政判決】 「適用法令錯誤」可否歸責於行政機關之認定:稅捐核課處分仍以追求「正確」為其主要目標,特別是在核課錯誤難以歸責於徵、納雙方之任何一方時,本件判決指出應依現行法制之退稅規範架構,讓稅捐之「正確」核定目標,有較高之實踐機會,故應有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之適用。如此見解對於租稅核退請求權之體系,甚有價值而值得肯定。 二、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訴字第383號判決】 所得稅法所指「營利事業」之認定:本判決以財政部99年9月24日台財稅字第09900181010號令將機關團體之扣繳義務人所負扣繳義務,擴張為機關團體對外國非營利組織為給付時,扣繳義務人亦須辦理扣繳,已逾越母法之規定,而增加扣繳義務人應負擔之扣繳稅款義務,違反租稅法定主義為由而拒絕適用,具有人權保障之高度,體認稅法為憲法之具體化,秉持稅法為憲法解釋應有之準則,並透過合憲解釋與合憲補充,發揮保障人權之功能,值得肯定。 三、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313號行政判決】 地價稅減免規範體系之制度設計:從地價稅正當性法理出發,運用文義、體系、目的解釋之法學方法,並觀察回應社會財產使用變遷對法律解釋之影響,釐清土地稅減免規則第 9條前段、第10條第1項之區別及適用之判準,對地價稅課徵實務有很大貢獻。 四、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3號行政判決】 「不知法規」之概念不及於「解釋函令」:對涉及稅捐債務之法律解釋及事實認定,本判決指明主管機關固得為實質課稅發布解釋函令;惟處罰部分須有法律明確規範,而使受處分者得預見並控制其行為之情況下,方符法治國原則。以行政函釋推論之納稅義務,不宜適用處罰規定。對「本稅」及「罰則」,從解釋函令觀點為明顯區分,並明其憲法界限。從解釋函令之憲法界限切入,為本判決之創舉,實具有開創性價值,並且有助於解釋函令之違憲審查,殊值肯定。 五、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6號行政判決】 納保法施行後,稅務訴訟中容許在事實審言詞辯論之前追補理由:本判決認為依據納保法第21條第1項、第3項在言詞辯論終結前,得變更追加處分違法事由,且行政法院應予審酌。當事人於訴訟階段既已提出帳簿文據,法院即應審酌。蓋推計課稅係不得已之補充事實認定之方法,縱為推計後亦不應使納稅人失去反證機會。本判決明揭,基於職權調查與總額主義,納稅人於言詞辯論前,所提供的帳簿文據,均應由事實審法院調查,不得逕棄,進一步補充納保法第14條推計課稅的前提要件。
教科書/參考書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law.moj.gov.tw/Law/LawSearchLaw.aspx 立法院法律系統https://lis.ly.gov.tw/lglawc/lglawkm 司法院法學資料庫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財政部訴願決定書查詢https://mofdoc.mof.gov.tw/peapply/condition_suit.asp
評分標準
出席30% 作業40% 討論3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M11023
修課人數
8
稅務救濟專題研究碩博合開 9月 28日 (星期二) · 下午6:00 - 8:00 如何加入 Google Meet 會議 視訊通話連結:https://meet.google.com/snd-rpvv-xgs 或撥打以下電話號碼:(US) +1 929-324-2279 PIN 碼:896 338 193# 請開鏡頭,未發言時,請關閉麥克風 1. 配合公務人員高考新增財稅法務類科,加強選課學生稅務救濟相關法律科目之學習。 2. 練習法律論文之寫作。 本課程為法學院博士班與財法系碩士班合開,開放本院碩士在職專班與大四學生選修 選課同學認領主題,撰寫書面報告、口頭發表、討論與講評。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50.00%;專題實作與報告-5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1. 內地稅之復查法制 2. 關稅之復查法制 3. 稅務案件之訴願法制 4. 所得稅復查案例分析 5. 營業稅復查案例分析 6. 土地增值稅復查案例分析 7. 通關貨物價格爭議復查案例分析 8. 財政部稅務訴願案例分析 9. 實質課稅爭議案例分析 10. 租稅規避案例分析 11. 稅務調查爭議案例分析 12. 推計課稅爭議案例分析 13. 稅務法庭自為裁判法制與案例分析 14. 稅務法庭採行總額主義審理之案例分析 15. 多數行為人之稅務裁罰案件分析 16. 退稅爭議案例分析 17. 其他各稅爭訟案件分析 稅務救濟專題研究 壹、 2021年度臺灣最佳稅法判決計10則 一、 【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434號判決】 針對營利事業之股東為百分之百外資之案型,改變歷來之實務見解,排除營利事業超額分配責任之適用,雖本爭議已隨同107年廢除設算扣抵制度走入歷史,惟本判決就如何解釋適用稅法有深具指標性之論述,於修法後仍不減其重要性,殊值推薦。 二、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155號判決】 明白指出經濟觀察法係貫穿法律適用之原則,其法律依據為納保法第7條第1項(經濟解釋)及第2項(實質事實認定),並指出徵納雙方均可透過此法共同闡明生活事實,而非僅就實質課稅。本判決之重要價值更在於該原則之具體運用,為先前判決所少見,尤其能指出稽徵機關常見運用之誤謬。 三、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649、1650號判決】 從法律與經濟實質觀點判斷股份轉換的權利義務與財產權性質,雖仍有爭議,但有助於釐清我國企業併購過程的諸多難解稅負爭議,並提供較為細緻合理的個案判斷指導原則,亦值肯定。 四、 【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大字第4號裁定】 指出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退稅請求權之時效應回歸適用行政程序法第131條第1項時效期間十年之規定,使其回歸消滅時效的規範體系中,並基於人民信賴之保護,從修法後起算時效,捨棄不真正溯及既往之理論,合於保障納稅義務人之權利,尤其有意識地使用法學方法之論述,十分值得參考。 五、 【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202號判決】 就推計課稅時,稅捐稽徵機關所應負的舉證責任內涵、行政法院職權調查原則有詳細正確之論述,殊值推薦。 六、 【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33號判決】 明確表明必須以量能課稅原則作為稅捐法治的論述基礎,以符合規範本旨之正確涵攝,且認稽徵機關應予以實質調查,並依調查結果正確適用「減免地價稅實證法」,作成是否減免地價稅之合法判斷,不得以納稅義務人之協力義務相混淆,其所持立場與大法官釋字第537號解釋所持見解相互一致,彰顯納稅人權利保護之根本價值判斷,殊值贊同。 七、 【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49號判決】 指出本稅核課處分確定判決之既判力,僅及其訴訟標的,不及於原因事實本身,於嗣後之同一基礎事實所涉漏稅罰之撤銷訴訟亦非不得為相反之主張,對此予以辨明殊值肯定。 八、 【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335號判決】 一方面肯認行政機關有權以行政函釋將「帳證完備正確」之規範要求具體化,但另一方面也指出法院對行政函釋之規定內容是否過於嚴格,牴觸解釋對象之規範意旨,有規範審查權,此論述不僅兼顧實務,亦揭示比例原則、法律優位原則等法治國原則之重要內涵,並且係權力分立原則之具體展現,亦係憲法保障納稅人權利之具體展現。 九、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655號判決】 指出判斷參加人移轉系爭土地予原告是「有償」或「無償」應借助民事法相關概念探索,此案對於將來之類似案情有參考價值,然其仍重申實質課稅原則乃稅法上特殊課稅原則,有待個案中具體化、細緻化之解釋適用,殊值肯定。 一、 【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判字第397號判決】 針對實物抵繳之認定提出重要標準,且進一步闡述審酌有無繳納困難,自應就財產整體為觀察,並強調應詳加調查稅款之繳清是否源於遺產,不得以其已繳納完畢遺產稅逕謂不符實物抵繳之繳現困難要件,亦為委員們肯認。 貳、 2020年度臺灣最佳稅法判決計6則 一、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40號判決】 我國國民於境外利用通訊器材向我國市場銷售勞務,應否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課徵營業稅:對於法條文字與消費稅稅制設計之間差距,採取以法條文字為主之見解,判決認為在未修法以前,執法者面對實證法規定尚無法趕上時代之需,雖可藉由對實證法之擴張解釋以為因應,但仍不得超越實證法具體規定之文義範圍。 二、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82號判決】 逃漏稅之事實,不得以推計方式認定:自租稅裁罰與刑事罰性質類似之角度切入,推導出納稅義務人無協力義務,稽徵機關對於處罰要件事實負舉證之責,且有關租稅裁罰事實之認定,應由稽徵機關依職權調查,不得以推計方式認定。 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稅簡更一字第1號判決】 模特兒僱傭關係與委任關係之爭:認為提供如符合以技藝自立營生、自負盈虧並負擔執業之成本及費用等要件之專業性勞務,屬執行業務所得。本判決之作成符合釋字第745號解釋納稅者依其實質負擔能力負擔稅捐之意旨。 四、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62號判決】 盈虧互抵為量能原則之表現:重申虧損扣除為量能課稅原則之展現,並非租稅優惠。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在98年即已修正公司得申報扣除先前年度營業虧損數額之年限,由5年延長為10年,然企業併購法遲至104年始修正公布第43條第1項將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虧損扣除適用年限由5年延長為10年,二者立法時間落差所導致之形式上差異,實屬立法之疏漏,並非立法者有意針對公司合併之情形為不同之規範,判決中以「合目的性解釋」限縮修正前企業併購法第38條第1項之適用,貫徹量能課稅原則的落實。 五、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357號判決】 稅捐規避與分產之課稅判斷: 涉及事由乃納稅義務人於核課及行政救濟程序中,因帳證不實而遭稽徵機關推計課稅。本判決提出兩個稅法救濟程序中的重要議題,其一為「事後發現的帳證」能否作為總額主義的事由?其二在於此類嗣後發現或提出的證據資料有無禁反言原則的適用?提出問題給予吾人就訴訟程序的各種基本問題有深入討論的機會,甚有價值。 六、 【最高行政法院108年度判字第202號判決】 租稅規避「隱匿」重要事實的判準: 說明了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第8項避稅行為的免罰但書「隱匿或為虛偽不實陳述或提供不正確資料」具體上究應如何認定,認為無線索供稽徵機關調查,始構成隱匿重要課稅事實,消極未申報所規避之稅負不等於「隱匿」重要課稅事實,對於避稅行為的法律適用具有相當重要的價值。 參、 2019年度臺灣最佳稅法判決計5則 一、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340 號行政判決】 「適用法令錯誤」可否歸責於行政機關之認定:稅捐核課處分仍以追求「正確」為其主要目標,特別是在核課錯誤難以歸責於徵、納雙方之任何一方時,本件判決指出應依現行法制之退稅規範架構,讓稅捐之「正確」核定目標,有較高之實踐機會,故應有稅捐稽徵法第28條第2項之適用。如此見解對於租稅核退請求權之體系,甚有價值而值得肯定。 二、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7年度訴字第383號判決】 所得稅法所指「營利事業」之認定:本判決以財政部99年9月24日台財稅字第09900181010號令將機關團體之扣繳義務人所負扣繳義務,擴張為機關團體對外國非營利組織為給付時,扣繳義務人亦須辦理扣繳,已逾越母法之規定,而增加扣繳義務人應負擔之扣繳稅款義務,違反租稅法定主義為由而拒絕適用,具有人權保障之高度,體認稅法為憲法之具體化,秉持稅法為憲法解釋應有之準則,並透過合憲解釋與合憲補充,發揮保障人權之功能,值得肯定。 三、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313號行政判決】 地價稅減免規範體系之制度設計:從地價稅正當性法理出發,運用文義、體系、目的解釋之法學方法,並觀察回應社會財產使用變遷對法律解釋之影響,釐清土地稅減免規則第 9條前段、第10條第1項之區別及適用之判準,對地價稅課徵實務有很大貢獻。 四、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3號行政判決】 「不知法規」之概念不及於「解釋函令」:對涉及稅捐債務之法律解釋及事實認定,本判決指明主管機關固得為實質課稅發布解釋函令;惟處罰部分須有法律明確規範,而使受處分者得預見並控制其行為之情況下,方符法治國原則。以行政函釋推論之納稅義務,不宜適用處罰規定。對「本稅」及「罰則」,從解釋函令觀點為明顯區分,並明其憲法界限。從解釋函令之憲法界限切入,為本判決之創舉,實具有開創性價值,並且有助於解釋函令之違憲審查,殊值肯定。 五、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6號行政判決】 納保法施行後,稅務訴訟中容許在事實審言詞辯論之前追補理由:本判決認為依據納保法第21條第1項、第3項在言詞辯論終結前,得變更追加處分違法事由,且行政法院應予審酌。當事人於訴訟階段既已提出帳簿文據,法院即應審酌。蓋推計課稅係不得已之補充事實認定之方法,縱為推計後亦不應使納稅人失去反證機會。本判決明揭,基於職權調查與總額主義,納稅人於言詞辯論前,所提供的帳簿文據,均應由事實審法院調查,不得逕棄,進一步補充納保法第14條推計課稅的前提要件。
教科書/參考書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law.moj.gov.tw/Law/LawSearchLaw.aspx 立法院法律系統https://lis.ly.gov.tw/lglawc/lglawkm 司法院法學資料庫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財政部訴願決定書查詢https://mofdoc.mof.gov.tw/peapply/condition_suit.asp
評分標準
出席30% 作業40% 討論3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M11023
修課人數
8
110-1_商事法專題研究(二)
教學目標
本課程主要目的為使同學熟練的運用法條,掌握商事法議題之核心。 -------------------------------------------- 本課程使用Microsoft Teams即時視訊上課,團隊連結: https://teams.microsoft.com/l/team/19%3aKPAPXuqUElQTTBXclZCaIgTCrjIbxhDPa7tPcnR52FM1%40thread.tacv2/conversations?groupId=7834e6ef-c5d6-44b5-92aa-449921e2fbfb&tenantId=5a484953-77ef-42ec-90cf-2f4e1037ffc7 第一次上課日期將另行公布於系網頁。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4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本課程之教學內容除學說之介紹外,亦著重實務案例之分析、討論。
教科書/參考書
上課講義及所有商事法相關參考書籍
評分標準
依報告評分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D11024
修課人數
12
本課程主要目的為使同學熟練的運用法條,掌握商事法議題之核心。 -------------------------------------------- 本課程使用Microsoft Teams即時視訊上課,團隊連結: https://teams.microsoft.com/l/team/19%3aKPAPXuqUElQTTBXclZCaIgTCrjIbxhDPa7tPcnR52FM1%40thread.tacv2/conversations?groupId=7834e6ef-c5d6-44b5-92aa-449921e2fbfb&tenantId=5a484953-77ef-42ec-90cf-2f4e1037ffc7 第一次上課日期將另行公布於系網頁。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4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本課程之教學內容除學說之介紹外,亦著重實務案例之分析、討論。
教科書/參考書
上課講義及所有商事法相關參考書籍
評分標準
依報告評分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D11024
修課人數
12
110-1_高階法政策學專題研究(一~四)
教學目標
9/22-10/12全校遠距教學,本課程遠距方式公布於moodle4.0課程公布欄
請修課同學登入moodle4.0選取課程流覽公告
一、讓博士班學生經由法政策學研究之訓練,提升其學術素養 二、引導博士班學生經由法政策學之研究,強化其博士論文之研究嚴謹度與深度 三、鼓勵博士班學生進行具學術貢獻之法政策學研究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4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第一週至第三週 當代法學進化與革新 第四週至第六週 當今台灣法政策學研究之問題與檢討 第七週至第九週 當今全球法政策學研究之問題與檢討 第十週至第十二週 台灣與全球發展局勢與政策需求 第十三週至第十五週 案例研析 第十六週至第十八週 期末報告
教科書/參考書
廖義銘 《法律人4.0》,(台北市:暖暖書屋出版,民國108年)。
評分標準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D11024
修課人數
1
9/22-10/12全校遠距教學,本課程遠距方式公布於moodle4.0課程公布欄
請修課同學登入moodle4.0選取課程流覽公告
一、讓博士班學生經由法政策學研究之訓練,提升其學術素養 二、引導博士班學生經由法政策學之研究,強化其博士論文之研究嚴謹度與深度 三、鼓勵博士班學生進行具學術貢獻之法政策學研究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4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第一週至第三週 當代法學進化與革新 第四週至第六週 當今台灣法政策學研究之問題與檢討 第七週至第九週 當今全球法政策學研究之問題與檢討 第十週至第十二週 台灣與全球發展局勢與政策需求 第十三週至第十五週 案例研析 第十六週至第十八週 期末報告
教科書/參考書
廖義銘 《法律人4.0》,(台北市:暖暖書屋出版,民國108年)。
評分標準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D11024
修課人數
1
110-1_產業經濟法專題研究(一~四)
教學目標
本課程旨在培養及訓練碩士論文寫作之前,應完成之產業法規之認識與加諸行政法之應用能力,故本課程未設限於何一產業別。但修習本課程,必須先經填註碩士論文指導申請表,並通過授課老師口試,得其能力鑑別之後,方可於加選期間內完成加選本課。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4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3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1.上課以學生自行提出產業別之法律環境為基礎; 2.每學期以不超過五個產業別為限制範圍; 3.修課學生必須共同了解並分工各個產業別之資料蒐集與評論。
教科書/參考書
以相關著作,並輔以英文或日文的期刊及電子期刊資料。
評分標準
以寫作及報告各占一半的權重,而上課及討論亦是列入報告之分數內為考量。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D11024
修課人數
2
本課程旨在培養及訓練碩士論文寫作之前,應完成之產業法規之認識與加諸行政法之應用能力,故本課程未設限於何一產業別。但修習本課程,必須先經填註碩士論文指導申請表,並通過授課老師口試,得其能力鑑別之後,方可於加選期間內完成加選本課。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4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3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1.上課以學生自行提出產業別之法律環境為基礎; 2.每學期以不超過五個產業別為限制範圍; 3.修課學生必須共同了解並分工各個產業別之資料蒐集與評論。
教科書/參考書
以相關著作,並輔以英文或日文的期刊及電子期刊資料。
評分標準
以寫作及報告各占一半的權重,而上課及討論亦是列入報告之分數內為考量。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D11024
修課人數
2
110-1_智慧財產權法專題研究(一)
教學目標
本課程在使修課學生對於智慧財產權之範圍、類型、要件、基本原理、法規內容、相互關係、作用與限制、管理與應用之策略、侵害之判斷與救濟等相關之新興議題的重要規範及案例能有深入了解,並能就該等議題獨立思考研究。 參加線上課程的同學請先註冊周伯翰老師在“Microsoft Teams”的課程團隊,步驟如下: 一、下載 “Microsoft Teams”(下載網址:https://www.office.com/) 二、登入「智慧財產權法專題研究(一)(110-1)」的課程團隊之網址(https://teams.microsoft.com/l/team/19%3aF2zye1C9I01NQ735FWXXj81PL3IMwBe8ek91JHBWwh41%40thread.tacv2/conversations?groupId=4b61f85c-5629-406f-8465-56ffc855f660&tenantId=5a484953-77ef-42ec-90cf-2f4e1037ffc7) 三、以學號@o365.nuk.edu.tw (例如:a1072320@o365.nuk.edu.tw)進行註冊 四、預設密碼為:Nuk西元生日八碼(例如:Nuk20010920)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5.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5.00%;專題實作與報告-3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第一週:尚未開學,故不上課。 第二週:說明課程進度、教材及參考書籍、授課方式及成績考核方式。 專題討論 第三週:專題討論 第四週:專題討論 第五週:專題討論 第六週:專題討論 第七週:專題討論 第八週:專題討論 第九週:專題討論 第十週:專題討論 第十一週:專題討論 第十二週:專題討論 第十三週:專題討論 第十四週:專題討論 第十五週 專題討論 第十六週 專題討論 第十七週 學生報告與綜合討論 第十八週 學生報告與綜合討論 第十九週 學生報告與綜合討論 由於每位修課學生進行期末報告、回答其他同學提問以及教師就報告之內容講評之全部時程合計55分鐘,而每週由兩位同學進行期末報告,因此將視加退選後確定修課之學生人數調整最後幾週之課程。若加退選後修課之學生人數不足5位,將減少學生報告與綜合討論之次數,而增加專題討論之次數;若加退選後修課之學生人數超過6位,將增加學生報告與綜合討論之次數,而將減少專題討論之次數,以便使每位修課學生進行期末報告之全部時程均能達到55分鐘。
教科書/參考書
智慧財產權入門,趙晉枚等六人合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法,謝銘洋,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法導讀,鄭中人,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之基礎理論,謝銘洋,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基本問題研究,謝銘洋,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之制度與實務,謝銘洋,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科技發展之智慧財產權議題,謝銘洋,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法通論,吳嘉生,一品文化出版社 智慧財產權法,陳櫻琴、葉玟妤,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授權理論與實務,許舜喨,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法專論—科技時代新思維,曾勝珍著,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法-案例式,林洲富,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行政程序與救濟-案例式,林洲富,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法制的關鍵革新,劉孔中,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法,楊智傑,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與法律,陳銘祥等五人合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概論,徐振雄,新文京開發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新論,詹炳耀,華立圖書 智慧財產訴訟新紀元,萬國法律事務所,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鳥瞰21世紀智慧財產—從創新研發到保護運用,馮震宇,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發展趨勢與重要問題研究,馮震宇,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高科技產業之法律策略與規劃,馮震宇,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與法律,陳銘祥等四人合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新論,詹炳耀,華立圖書 智慧財產訴訟新紀元,萬國法律事務所,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管理總論,劉江彬、黃俊英,華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法律與管理案例評析(一),劉江彬編著,華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法律與管理案例評析(二),劉江彬編著,華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法律與管理案例評析(三),劉江彬編著,華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法律與管理案例評析(四),劉江彬編著,華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法律與管理案例評析(五),劉江彬編著,華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法律與管理案例評析(六),劉江彬編著,華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法律與管理案例評析(七),馮震宇主編,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法律與管理案例評析(八),馮震宇主編,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與運用,劉江彬、陳美章主編,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管理,鄧穎懋等四人合著,元勝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之策略與管理,喻幸園,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訴訟實戰,陳群顯,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科技企業與智慧財產,陳國慈,國立清華大學出版社 專利法理論與實務,陳智超,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專利法規釋義,鄭中人,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專利法要論,李文賢,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專利導論,柯鴻禧、黃琪聰、蔡政育編著,儒林圖書公司 我國專利制度之研究,陳文吟,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專利法逐條釋義,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編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員工消費合作社 專利法理論與應用,楊崇森,三民書局 兩岸暨歐美專利法,曾陳明汝,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專利實務(第一冊)、(第二冊),黃文儀,三民書局 專利實務論,冷耀世,全華科技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專利實務論,劉國讚,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專利說明書撰寫實務論,顏吉承,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專利寫作,周卓明、易湘雲,全華科技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專利基礎與實例解說,陳省三等五人合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專利法—案例式,林洲富,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專利法,楊智傑,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專利審查基準,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編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員工消費合作社 專利法逐條釋義,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編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員工消費合作社 跨國專利侵權訴訟之管理,陳郁婷等四人合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美台專利訴訟-實戰暨裁判解析,劉尚志等四人合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美國專利訴訟-攻防策略運用,王承守、鄧穎懋,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美國專利法與重要判決,楊智傑,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讀美國判決學專利—案例導讀與分析,王世仁,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電腦程式相關發明之專利保護,劉孔中、宿希成,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電子商務與電腦軟體之專利保護,劉尚志、陳佳麟,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高科技專利法,徐宏昇,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新世代專利遊戲規則,許履塵,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剖析—論生物科技專利策略與實務,王世仁、王世堯,全華科技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生物科技與專利法,陳文吟,初版,三民書局 生物科技與法律,楊長賢等四人合著,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生物科技與法律(二),羅麗珠、蔡坤旺,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基因技術與法律回應,林子儀、蔡明誠主編,初版,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基因體醫學研發創新與智慧財產權,謝銘洋主編,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譜出生物科技法之妙音美律,邱玟惠,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台灣科技產業美國專利訴訟30年之回顧,劉尚志、陳在方編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高科技產業之法律策略與規劃,馮震宇,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著作權法論,蕭雄淋,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著作權法解讀,謝銘洋等人合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著作權法逐條釋義,章忠信,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著作權法的第一堂課,章忠信,書泉出版社 著作權法論(Ⅰ)、著作權法論(Ⅱ)、著作權法論(Ⅲ),羅明通,三民書局 著作權法理論與實務,楊智傑,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論網路著作權之侵害,曾勝珍,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著作權侵權與其刑事責任,蔡蕙芳,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著作權之未來與展望—論合理使用之價值創新,蔡惠如,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論著作權法上之合理使用,闕光威,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著作權合理使用規範之現在與未來,黃銘傑主編,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著作權法案例解析,簡啟煜,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著作權法-案例式,林洲富,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職務著作之理論與實務,蕭雄淋,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著作權法實務問題研析(二),蕭雄淋,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美國著作權法—理論與重要判決,楊智傑,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數位著作權法,賴文智、王文君,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 網路法基本問題研究(一),馮震宇,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網際網路法,徐振雄,華立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商標法論,汪渡村,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商標法論,陳文吟,三民書局 商標法逐條釋義,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編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員工消費合作社 商標新論,李茂堂,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商標法-案例式,林洲富,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商標法原理,曾陳明汝,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比較商標法,劉孔中,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商標使用」規範之現在與未來,黃銘傑主編,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美國商標案例解析,賴清陽、冷耀世,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秘密法解讀,謝銘洋、古清華、丁中原、張凱娜,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了解營業秘密法-營業秘密法的理論與實務,馮震宇,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秘密法,曾勝珍,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保密協議與競業禁止—中英文條款教戰手冊,蔡明誠審定,楊文瑞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競爭法與智慧財產權法之交會,黃銘傑,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科技產業之第五元素,陳櫻琴,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人工智能vs智慧財產權,陳家駿,元照出版公司 當公法遇上私法Ⅲ──法律科技創新之智慧財產權,熊誦梅,元照出版公司 國際技術移轉制度理論與實務:兼論台灣立法與產學研因應之策略,王偉霖、劉江彬著,華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智財小六法,謝銘洋主編,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法規,五南法學研究中心編輯,五南
評分標準
平時出席及上課參與度占25%。依出席次數、上課專心程度、對討論議題發言情況綜合評分。 期末報告占75%。每位修課學生必須進行30分鐘之期末報告,報告後開放15分鐘由其他同學提問並由報告之學生回答其他同學提問之問題,最後10分鐘則由教師就報告之內容講評,因此每位修課學生之期末報告的全部時程合計55分鐘。報告內容、投影片製作、回答其他同學提問之表現均納入評分;另一方面,於報告後對報告者提出問題之學生,則視其提問內容之質與量加分。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M11023
修課人數
5
本課程在使修課學生對於智慧財產權之範圍、類型、要件、基本原理、法規內容、相互關係、作用與限制、管理與應用之策略、侵害之判斷與救濟等相關之新興議題的重要規範及案例能有深入了解,並能就該等議題獨立思考研究。 參加線上課程的同學請先註冊周伯翰老師在“Microsoft Teams”的課程團隊,步驟如下: 一、下載 “Microsoft Teams”(下載網址:https://www.office.com/) 二、登入「智慧財產權法專題研究(一)(110-1)」的課程團隊之網址(https://teams.microsoft.com/l/team/19%3aF2zye1C9I01NQ735FWXXj81PL3IMwBe8ek91JHBWwh41%40thread.tacv2/conversations?groupId=4b61f85c-5629-406f-8465-56ffc855f660&tenantId=5a484953-77ef-42ec-90cf-2f4e1037ffc7) 三、以學號@o365.nuk.edu.tw (例如:a1072320@o365.nuk.edu.tw)進行註冊 四、預設密碼為:Nuk西元生日八碼(例如:Nuk20010920)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5.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5.00%;專題實作與報告-3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第一週:尚未開學,故不上課。 第二週:說明課程進度、教材及參考書籍、授課方式及成績考核方式。 專題討論 第三週:專題討論 第四週:專題討論 第五週:專題討論 第六週:專題討論 第七週:專題討論 第八週:專題討論 第九週:專題討論 第十週:專題討論 第十一週:專題討論 第十二週:專題討論 第十三週:專題討論 第十四週:專題討論 第十五週 專題討論 第十六週 專題討論 第十七週 學生報告與綜合討論 第十八週 學生報告與綜合討論 第十九週 學生報告與綜合討論 由於每位修課學生進行期末報告、回答其他同學提問以及教師就報告之內容講評之全部時程合計55分鐘,而每週由兩位同學進行期末報告,因此將視加退選後確定修課之學生人數調整最後幾週之課程。若加退選後修課之學生人數不足5位,將減少學生報告與綜合討論之次數,而增加專題討論之次數;若加退選後修課之學生人數超過6位,將增加學生報告與綜合討論之次數,而將減少專題討論之次數,以便使每位修課學生進行期末報告之全部時程均能達到55分鐘。
教科書/參考書
智慧財產權入門,趙晉枚等六人合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法,謝銘洋,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法導讀,鄭中人,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之基礎理論,謝銘洋,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基本問題研究,謝銘洋,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之制度與實務,謝銘洋,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科技發展之智慧財產權議題,謝銘洋,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法通論,吳嘉生,一品文化出版社 智慧財產權法,陳櫻琴、葉玟妤,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授權理論與實務,許舜喨,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法專論—科技時代新思維,曾勝珍著,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法-案例式,林洲富,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行政程序與救濟-案例式,林洲富,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法制的關鍵革新,劉孔中,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法,楊智傑,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與法律,陳銘祥等五人合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概論,徐振雄,新文京開發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新論,詹炳耀,華立圖書 智慧財產訴訟新紀元,萬國法律事務所,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鳥瞰21世紀智慧財產—從創新研發到保護運用,馮震宇,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發展趨勢與重要問題研究,馮震宇,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高科技產業之法律策略與規劃,馮震宇,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與法律,陳銘祥等四人合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新論,詹炳耀,華立圖書 智慧財產訴訟新紀元,萬國法律事務所,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管理總論,劉江彬、黃俊英,華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法律與管理案例評析(一),劉江彬編著,華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法律與管理案例評析(二),劉江彬編著,華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法律與管理案例評析(三),劉江彬編著,華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法律與管理案例評析(四),劉江彬編著,華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法律與管理案例評析(五),劉江彬編著,華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法律與管理案例評析(六),劉江彬編著,華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法律與管理案例評析(七),馮震宇主編,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法律與管理案例評析(八),馮震宇主編,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與運用,劉江彬、陳美章主編,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管理,鄧穎懋等四人合著,元勝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之策略與管理,喻幸園,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訴訟實戰,陳群顯,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科技企業與智慧財產,陳國慈,國立清華大學出版社 專利法理論與實務,陳智超,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專利法規釋義,鄭中人,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專利法要論,李文賢,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專利導論,柯鴻禧、黃琪聰、蔡政育編著,儒林圖書公司 我國專利制度之研究,陳文吟,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專利法逐條釋義,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編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員工消費合作社 專利法理論與應用,楊崇森,三民書局 兩岸暨歐美專利法,曾陳明汝,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專利實務(第一冊)、(第二冊),黃文儀,三民書局 專利實務論,冷耀世,全華科技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專利實務論,劉國讚,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專利說明書撰寫實務論,顏吉承,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專利寫作,周卓明、易湘雲,全華科技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專利基礎與實例解說,陳省三等五人合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專利法—案例式,林洲富,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專利法,楊智傑,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專利審查基準,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編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員工消費合作社 專利法逐條釋義,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編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員工消費合作社 跨國專利侵權訴訟之管理,陳郁婷等四人合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美台專利訴訟-實戰暨裁判解析,劉尚志等四人合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美國專利訴訟-攻防策略運用,王承守、鄧穎懋,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美國專利法與重要判決,楊智傑,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讀美國判決學專利—案例導讀與分析,王世仁,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電腦程式相關發明之專利保護,劉孔中、宿希成,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電子商務與電腦軟體之專利保護,劉尚志、陳佳麟,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高科技專利法,徐宏昇,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新世代專利遊戲規則,許履塵,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剖析—論生物科技專利策略與實務,王世仁、王世堯,全華科技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生物科技與專利法,陳文吟,初版,三民書局 生物科技與法律,楊長賢等四人合著,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生物科技與法律(二),羅麗珠、蔡坤旺,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基因技術與法律回應,林子儀、蔡明誠主編,初版,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基因體醫學研發創新與智慧財產權,謝銘洋主編,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譜出生物科技法之妙音美律,邱玟惠,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台灣科技產業美國專利訴訟30年之回顧,劉尚志、陳在方編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高科技產業之法律策略與規劃,馮震宇,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著作權法論,蕭雄淋,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著作權法解讀,謝銘洋等人合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著作權法逐條釋義,章忠信,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著作權法的第一堂課,章忠信,書泉出版社 著作權法論(Ⅰ)、著作權法論(Ⅱ)、著作權法論(Ⅲ),羅明通,三民書局 著作權法理論與實務,楊智傑,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論網路著作權之侵害,曾勝珍,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著作權侵權與其刑事責任,蔡蕙芳,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著作權之未來與展望—論合理使用之價值創新,蔡惠如,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論著作權法上之合理使用,闕光威,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著作權合理使用規範之現在與未來,黃銘傑主編,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著作權法案例解析,簡啟煜,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著作權法-案例式,林洲富,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職務著作之理論與實務,蕭雄淋,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著作權法實務問題研析(二),蕭雄淋,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美國著作權法—理論與重要判決,楊智傑,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數位著作權法,賴文智、王文君,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 網路法基本問題研究(一),馮震宇,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網際網路法,徐振雄,華立圖書股份有限公司 商標法論,汪渡村,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商標法論,陳文吟,三民書局 商標法逐條釋義,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編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員工消費合作社 商標新論,李茂堂,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商標法-案例式,林洲富,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商標法原理,曾陳明汝,學林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比較商標法,劉孔中,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商標使用」規範之現在與未來,黃銘傑主編,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美國商標案例解析,賴清陽、冷耀世,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秘密法解讀,謝銘洋、古清華、丁中原、張凱娜,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了解營業秘密法-營業秘密法的理論與實務,馮震宇,永然文化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秘密法,曾勝珍,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保密協議與競業禁止—中英文條款教戰手冊,蔡明誠審定,楊文瑞著,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競爭法與智慧財產權法之交會,黃銘傑,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科技產業之第五元素,陳櫻琴,翰蘆圖書出版有限公司 人工智能vs智慧財產權,陳家駿,元照出版公司 當公法遇上私法Ⅲ──法律科技創新之智慧財產權,熊誦梅,元照出版公司 國際技術移轉制度理論與實務:兼論台灣立法與產學研因應之策略,王偉霖、劉江彬著,華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智財小六法,謝銘洋主編,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法規,五南法學研究中心編輯,五南
評分標準
平時出席及上課參與度占25%。依出席次數、上課專心程度、對討論議題發言情況綜合評分。 期末報告占75%。每位修課學生必須進行30分鐘之期末報告,報告後開放15分鐘由其他同學提問並由報告之學生回答其他同學提問之問題,最後10分鐘則由教師就報告之內容講評,因此每位修課學生之期末報告的全部時程合計55分鐘。報告內容、投影片製作、回答其他同學提問之表現均納入評分;另一方面,於報告後對報告者提出問題之學生,則視其提問內容之質與量加分。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M11023
修課人數
5
110-1_法學專業日文(三)
教學目標
一 培養學生日文正確發音的基礎能力 二 訓練學生準確的日文音調 三 有效率地學習及應用日文的基礎文法 四 學習法學日文的專業用語 五 學習日文法學專業知識 六 學習如何嚴謹地讀解日文文獻 七 強化日文文獻的翻譯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0.00%;專題實作與報告-8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學生反式問題解析-2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市橋克哉『行政法』分配章節
教科書/參考書
市橋克哉『行政法』法律文化社,2010年4月
評分標準
一 學習精神及努力程度 40% 二 發音精準度 10% 三 朗讀精準度 10% 四 詢答能力 10% 五 翻譯精準度 20% 六 文法學習與應用能力 1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D11024
修課人數
4
一 培養學生日文正確發音的基礎能力 二 訓練學生準確的日文音調 三 有效率地學習及應用日文的基礎文法 四 學習法學日文的專業用語 五 學習日文法學專業知識 六 學習如何嚴謹地讀解日文文獻 七 強化日文文獻的翻譯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0.00%;專題實作與報告-8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學生反式問題解析-2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市橋克哉『行政法』分配章節
教科書/參考書
市橋克哉『行政法』法律文化社,2010年4月
評分標準
一 學習精神及努力程度 40% 二 發音精準度 10% 三 朗讀精準度 10% 四 詢答能力 10% 五 翻譯精準度 20% 六 文法學習與應用能力 1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D11024
修課人數
4
110-1_法學英文(一)
教學目標
This course helps students to understand the basic legal principles in common law system. By studying course materials and discussion in the class, students are expected to enhance reading, writing and research methods and skills of legal English. For 9/28, 10/5 Course, please use the following link: Please use Cisco Webex Meeting https://meet74.webex.com/m/9532fcaa-f590-4754-9946-c8890e796a45 Meeting Room sip:1580524516@meet74.webex.com Microsoft Skype for Business sip:1580524516.meet74@lync.webex.com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4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40.00%;專題實作與報告-2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This course is fully conducted in English. This course offers the survey of basic legal framework in some specific areas of law and important legal principles in common law system. In addition, the legal writing and research skill will also be emphasized. This semester the professional english learning will be provided by instructors from English teaching faculty.
教科書/參考書
Course materials provided or assigned by the lecturer.
評分標準
Class Evaluation proportion: class performance, participation of class: 40% final report:6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D11024
修課人數
7
This course helps students to understand the basic legal principles in common law system. By studying course materials and discussion in the class, students are expected to enhance reading, writing and research methods and skills of legal English. For 9/28, 10/5 Course, please use the following link: Please use Cisco Webex Meeting https://meet74.webex.com/m/9532fcaa-f590-4754-9946-c8890e796a45 Meeting Room sip:1580524516@meet74.webex.com Microsoft Skype for Business sip:1580524516.meet74@lync.webex.com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4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40.00%;專題實作與報告-2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This course is fully conducted in English. This course offers the survey of basic legal framework in some specific areas of law and important legal principles in common law system. In addition, the legal writing and research skill will also be emphasized. This semester the professional english learning will be provided by instructors from English teaching faculty.
教科書/參考書
Course materials provided or assigned by the lecturer.
評分標準
Class Evaluation proportion: class performance, participation of class: 40% final report:6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D11024
修課人數
7
110-1_法學德文(一~四)
教學目標
法學德文碩博合開 9月 28日 (星期二) · 下午8:00 - 10:00 如何加入 Google Meet 會議 視訊通話連結:https://meet.google.com/vxz-qqwr-wbo 或撥打以下電話號碼:(US) +1 219-321-0705 PIN 碼:843 724 436# 請開鏡頭,未發言時,請關閉麥克風 選課同學請自行先學習德國的字母發音,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5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5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1. Die juristische Ausbildung und die juristischen Berufe 2. Zugang zum Recht 3. Das Verfassungsrecht 4. Verträge und andere Rechtsgeschäfte 5. Familien- und Erbrecht 6. Handels-, Gesellschafts- und Arbeitsrecht 7. Das Strafrecht 8. Das Verwaltungsrecht 9. Das Verfahrensrecht 10.Internationales Privratrecht, Europäisches Gemeinschaftsrecht und Europäische Menschenenrechtskonvention
教科書/參考書
Simon/Funk-Baker, Deutsche Rechtssprache, Ein Studien- und Arbeitsbuch mit Einführung in das deutsche Recht
評分標準
出席與上課表現 40% 口試30% 筆試3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M11023
修課人數
10
法學德文碩博合開 9月 28日 (星期二) · 下午8:00 - 10:00 如何加入 Google Meet 會議 視訊通話連結:https://meet.google.com/vxz-qqwr-wbo 或撥打以下電話號碼:(US) +1 219-321-0705 PIN 碼:843 724 436# 請開鏡頭,未發言時,請關閉麥克風 選課同學請自行先學習德國的字母發音,
德國法入門
德國文獻查詢與引用能力
博士畢業論文準備
依選課學生德文程度,從最基本開始
自學網站
1.德語字母發音
(在家自己練習,英德對照)
2.德語問候
3.德語一百句
4.德語8句
5.自我介紹
(德語字母歌)
6.阿拉伯數字用德文發音
7.線上德語
英德對照
8.看圖學德文
英德對照
9.身體各部位
10.市場買菜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5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5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1. Die juristische Ausbildung und die juristischen Berufe 2. Zugang zum Recht 3. Das Verfassungsrecht 4. Verträge und andere Rechtsgeschäfte 5. Familien- und Erbrecht 6. Handels-, Gesellschafts- und Arbeitsrecht 7. Das Strafrecht 8. Das Verwaltungsrecht 9. Das Verfahrensrecht 10.Internationales Privratrecht, Europäisches Gemeinschaftsrecht und Europäische Menschenenrechtskonvention
教科書/參考書
Simon/Funk-Baker, Deutsche Rechtssprache, Ein Studien- und Arbeitsbuch mit Einführung in das deutsche Recht
評分標準
出席與上課表現 40% 口試30% 筆試3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M11023
修課人數
10
110-1_學術倫理與法律
教學目標
學術倫理(academic ethics)是學術研究的基本道德守則,也是學術社群對學術研究行為之自律規範,其基本原則為誠信、負責、公正。只有在此基礎上,學術研究才能合宜有效進行,並獲得社會的信賴與支持。針對此,高雄大學法學院在研究論文上,應以創新為主,避免在研究方法上所謂倫理問題,故邀集本院教師,共十餘名,共同開設本課程,以達成未來所有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能夠在論文創作有所突破,避免有抄襲、引註缺失等學術倫理問題。 特別注意: 有關線上課程,請洽院辦。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3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數位教學-1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一、法律與社會 二、法律與哲學 三、法律與倫理規範 四、法社會學 五、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
教科書/參考書
嚴祥鶯,危險與秘密--研究倫理。 蔡柏盈,論文寫作指引。 林立,哈伯瑪斯之法律哲學。
評分標準
以繳交報告或口試為主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D11024
修課人數
2
學術倫理(academic ethics)是學術研究的基本道德守則,也是學術社群對學術研究行為之自律規範,其基本原則為誠信、負責、公正。只有在此基礎上,學術研究才能合宜有效進行,並獲得社會的信賴與支持。針對此,高雄大學法學院在研究論文上,應以創新為主,避免在研究方法上所謂倫理問題,故邀集本院教師,共十餘名,共同開設本課程,以達成未來所有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生,能夠在論文創作有所突破,避免有抄襲、引註缺失等學術倫理問題。 特別注意: 有關線上課程,請洽院辦。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3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數位教學-1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一、法律與社會 二、法律與哲學 三、法律與倫理規範 四、法社會學 五、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
教科書/參考書
嚴祥鶯,危險與秘密--研究倫理。 蔡柏盈,論文寫作指引。 林立,哈伯瑪斯之法律哲學。
評分標準
以繳交報告或口試為主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D11024
修課人數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