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2_法律倫理與經典文學(一)
教學目標
近年來,法律和文學的比較研究吸引了西方數以百計的眾多學者,並且取得了許多成就。但是在台灣它仍然是一個待開發的區域,法律和文學的跨學科研究作為一個研究學科幾乎都沒有建立,到目前為止,法律和文學似乎仍被視為互不相干、完全分開的兩個領域。惟法律與文學彼此間並非完全毫不相干,兩者間仍具相當密切的關聯。「法律中的文學」則是運用文學批評與文學理論來解釋法律各項基本原理原則。這個課程將打破台灣法律與文學研究領域的封閉體系,著重關注法律和文學的相互關係、共同規律以及基本衝突,讓法律的解釋不再是枯燥,更富有人文關懷。。 本於這門課程一貫精神,就是要透過感性的文學,使過度理性的法律人從中培養人文素養,在文學作品的無限憧憬中,尋找到靈感及努力的方向,並試著使法律論著得到感動人心的力量;更重要的是,從文學領域中得到敏銳與悲憫,並進一步豐富生命,以免得法律人淪為法匠,正如同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高行健所言「文學讓人保持人的意識」,這也是本課程最重要的核心之一。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60.00%;專題實作與報告-4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在第一部分,討論三個方面的問題。第一個是法律與文學之間的和諧與衝突。文學具有與法律相同的功能。正如一些學者所說,它們是“快樂的伴侶”。文學作品能指導人們學會怎樣從法律的角度處事待人,從而使一些法律知識得以推廣和普及。<第二個問題是法律對文學的制約。僅管文學作品是一種想像和虛構的藝術品,但無論是作者(敘事者)還是主人公(書中的人物) 的言行都受到人類法律的特定的制約。人類法律對作者和作品中所塑造的人物施加一定的權力和責任,作者在自己特定的創作過程中必須負有不傷害真實人物的責任。書中描寫的人物,尤其是那些諷刺批判的人物,必須確實是虛構的,而不能是實名實姓的人物。第三個問題是文學對法律所持的批判態度。從古希羅馬文學到當代文學,從古希腊的埃斯庫羅斯到現代世界的卡夫卡,文學家經常對法律制度進行嚴厲的批判,特別是像威廉莎士比亞、列夫托爾斯泰、查爾斯狄更斯這樣的作家。因此,反過來,法律又受到文學的某種監控。正是這樣,文學能夠促使法律的完善和社會的和諧。只有在文學的監控之下,法律才能變得更為公正,更為合理。 在第二部分,將從法律學的角度來做一些文本詮釋,並擬選取一些由著名作家所創作的文學作品來作一些比較研究。以文學作品與刑事法學理論進行比較方法,來分析文學名著。每個人可選擇自己喜歡的作品加以研究。使用各種不同的方法來探討法律與文學的內在聯繫,以及它們之間既和諧又衝突的複雜關系,探求文學作品中法律特性以及法律中的文學性。 ※ 請注意,開學第一週上課將確認本學期課程行事曆,請務必參加。
教科書/參考書
1.張麗卿,法律與文學-文學視野中的法律正義,元照,2020.11。 2.張麗卿,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五南,2020.09。 3.張麗卿,新刑法探索,元照,2018.01。
評分標準
以學生的課堂參與程度(討論、發問),及課堂報告。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921
修課人數
7
近年來,法律和文學的比較研究吸引了西方數以百計的眾多學者,並且取得了許多成就。但是在台灣它仍然是一個待開發的區域,法律和文學的跨學科研究作為一個研究學科幾乎都沒有建立,到目前為止,法律和文學似乎仍被視為互不相干、完全分開的兩個領域。惟法律與文學彼此間並非完全毫不相干,兩者間仍具相當密切的關聯。「法律中的文學」則是運用文學批評與文學理論來解釋法律各項基本原理原則。這個課程將打破台灣法律與文學研究領域的封閉體系,著重關注法律和文學的相互關係、共同規律以及基本衝突,讓法律的解釋不再是枯燥,更富有人文關懷。。 本於這門課程一貫精神,就是要透過感性的文學,使過度理性的法律人從中培養人文素養,在文學作品的無限憧憬中,尋找到靈感及努力的方向,並試著使法律論著得到感動人心的力量;更重要的是,從文學領域中得到敏銳與悲憫,並進一步豐富生命,以免得法律人淪為法匠,正如同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高行健所言「文學讓人保持人的意識」,這也是本課程最重要的核心之一。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60.00%;專題實作與報告-4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在第一部分,討論三個方面的問題。第一個是法律與文學之間的和諧與衝突。文學具有與法律相同的功能。正如一些學者所說,它們是“快樂的伴侶”。文學作品能指導人們學會怎樣從法律的角度處事待人,從而使一些法律知識得以推廣和普及。<第二個問題是法律對文學的制約。僅管文學作品是一種想像和虛構的藝術品,但無論是作者(敘事者)還是主人公(書中的人物) 的言行都受到人類法律的特定的制約。人類法律對作者和作品中所塑造的人物施加一定的權力和責任,作者在自己特定的創作過程中必須負有不傷害真實人物的責任。書中描寫的人物,尤其是那些諷刺批判的人物,必須確實是虛構的,而不能是實名實姓的人物。第三個問題是文學對法律所持的批判態度。從古希羅馬文學到當代文學,從古希腊的埃斯庫羅斯到現代世界的卡夫卡,文學家經常對法律制度進行嚴厲的批判,特別是像威廉莎士比亞、列夫托爾斯泰、查爾斯狄更斯這樣的作家。因此,反過來,法律又受到文學的某種監控。正是這樣,文學能夠促使法律的完善和社會的和諧。只有在文學的監控之下,法律才能變得更為公正,更為合理。 在第二部分,將從法律學的角度來做一些文本詮釋,並擬選取一些由著名作家所創作的文學作品來作一些比較研究。以文學作品與刑事法學理論進行比較方法,來分析文學名著。每個人可選擇自己喜歡的作品加以研究。使用各種不同的方法來探討法律與文學的內在聯繫,以及它們之間既和諧又衝突的複雜關系,探求文學作品中法律特性以及法律中的文學性。 ※ 請注意,開學第一週上課將確認本學期課程行事曆,請務必參加。
教科書/參考書
1.張麗卿,法律與文學-文學視野中的法律正義,元照,2020.11。 2.張麗卿,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五南,2020.09。 3.張麗卿,新刑法探索,元照,2018.01。
評分標準
以學生的課堂參與程度(討論、發問),及課堂報告。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921
修課人數
7
109-2_租稅法專題研究(一)
教學目標
開放碩士班、大學部三四年級、二年制在職專班選修,符合規定條件,列入畢業學分 1.探討稅捐稽徵法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規定內容。 2.檢討稅務行政爭訟。 3.構思碩士論文之寫作。 4.預習律師高考財稅法選考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50.00%;專題實作與報告-5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選課同學認領主題,撰寫書面報告、口頭發表、討論與講評。 10902租稅法專題研究 主題暫定如下,選課同學開學第一週務必到場選題,其餘事項隨後增補公布: ㄧ、總論部分 1. 租稅法律主義之內涵與範圍 2. 量能課稅於稅捐核課與優惠之運用 3. 實質課稅與納稅義務人之認定 4. 稅務調查與納稅人協力義務 5. 退稅與稅務救濟 6. 稅捐核課程序之重開與再審 7. 稅捐保全程序 8. 稅捐之核課與執行期限 二、各論部分 1. 借名登記之所得稅爭議 2. 借牌競標之營業稅問題 3. 借牌進口貨物之處罰 4. 企業合併之虧損扣除爭議 5. 信託公設保留地之遺產稅爭議 8. 最高行政法院 109 年度大字第 4 號 裁定 -土地增值稅 109.11.25 9. 最高行政法院 109 年度大字第 3 號 裁定 - 申請抵繳遺產稅109.07.27 10. 最高行政法院 108 年度大字第 3 號 裁定- 海外所得之虧損扣除爭議109.05.08 11. 最高行政法院 108 年度大字第 2 號 裁定 - 死亡前未清償債務之估價 109.02.14 12. 最高行政法院 108 年度大字第 1 號 裁定 – 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之遺產稅 109.01.10 1. 02/22 開學,分配題目與報告順序 2. 03/01 二二八補假 3. 03/08 大綱審查 1 4. 03/15 大綱審查 2 5. 03/22 大綱審查 3 6. 03/29 大綱審查 4 7. 04/05 清明節放假 8. 04/12 報告1 9. 04/19 期中考 10. 04/26 報告2 11. 05/03 報告3 12. 05/10 報告4 13. 05/17 報告5 14. 05/24 報告6 15. 05/31 報告7 16. 06/07 報告8 17. 06/14 端午節放假 18. 06/21 期末考 報告9
教科書/參考書
司法院法學資料庫裁判查詢系統 各類稅法書籍
評分標準
書面與口頭報告 60% 出席與參與討論 4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921
修課人數
14
開放碩士班、大學部三四年級、二年制在職專班選修,符合規定條件,列入畢業學分 1.探討稅捐稽徵法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規定內容。 2.檢討稅務行政爭訟。 3.構思碩士論文之寫作。 4.預習律師高考財稅法選考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50.00%;專題實作與報告-5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選課同學認領主題,撰寫書面報告、口頭發表、討論與講評。 10902租稅法專題研究 主題暫定如下,選課同學開學第一週務必到場選題,其餘事項隨後增補公布: ㄧ、總論部分 1. 租稅法律主義之內涵與範圍 2. 量能課稅於稅捐核課與優惠之運用 3. 實質課稅與納稅義務人之認定 4. 稅務調查與納稅人協力義務 5. 退稅與稅務救濟 6. 稅捐核課程序之重開與再審 7. 稅捐保全程序 8. 稅捐之核課與執行期限 二、各論部分 1. 借名登記之所得稅爭議 2. 借牌競標之營業稅問題 3. 借牌進口貨物之處罰 4. 企業合併之虧損扣除爭議 5. 信託公設保留地之遺產稅爭議 8. 最高行政法院 109 年度大字第 4 號 裁定 -土地增值稅 109.11.25 9. 最高行政法院 109 年度大字第 3 號 裁定 - 申請抵繳遺產稅109.07.27 10. 最高行政法院 108 年度大字第 3 號 裁定- 海外所得之虧損扣除爭議109.05.08 11. 最高行政法院 108 年度大字第 2 號 裁定 - 死亡前未清償債務之估價 109.02.14 12. 最高行政法院 108 年度大字第 1 號 裁定 – 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之遺產稅 109.01.10 1. 02/22 開學,分配題目與報告順序 2. 03/01 二二八補假 3. 03/08 大綱審查 1 4. 03/15 大綱審查 2 5. 03/22 大綱審查 3 6. 03/29 大綱審查 4 7. 04/05 清明節放假 8. 04/12 報告1 9. 04/19 期中考 10. 04/26 報告2 11. 05/03 報告3 12. 05/10 報告4 13. 05/17 報告5 14. 05/24 報告6 15. 05/31 報告7 16. 06/07 報告8 17. 06/14 端午節放假 18. 06/21 期末考 報告9
教科書/參考書
司法院法學資料庫裁判查詢系統 各類稅法書籍
評分標準
書面與口頭報告 60% 出席與參與討論 4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921
修課人數
14
109-2_英文法律文件分析與撰寫(二)
教學目標
This is a complete English course which is designed to provide learners with opportunities to learn how to appreciate the law articles. Furthermore, Students will consider issues of 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 in a foreign legal environment and will be encouraged to compare the practice of the common law.
This course draws on the methods of drill and practice, by way of which a series of significant common law theories will be discussed.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6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0.00%;專題實作與報告-4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The topics to be discussed during the course will be the following.
1. The Aims and Objectives
2. Facultative Reinsurance Transactions
3. Treaties
4. Insurable Interest
5. Misrepresentation and Non-Disclosure
6. Conditions and Terms of Agreements
7. Introduction to 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
8. Captive Companies
9. Catastrophe Bonds
10. Derivatives
教科書/參考書
Chao-Chih Lin, The Risk Strategies from Reinsurance to 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 and Financing in Current Law, Kainan University Press, 1st ed., Feb. 2011
評分標準
Essey:40%
Presentation:40%
Participation:2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921
修課人數
12
This is a complete English course which is designed to provide learners with opportunities to learn how to appreciate the law articles. Furthermore, Students will consider issues of 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 in a foreign legal environment and will be encouraged to compare the practice of the common law.
This course draws on the methods of drill and practice, by way of which a series of significant common law theories will be discussed.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6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0.00%;專題實作與報告-4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The topics to be discussed during the course will be the following.
1. The Aims and Objectives
2. Facultative Reinsurance Transactions
3. Treaties
4. Insurable Interest
5. Misrepresentation and Non-Disclosure
6. Conditions and Terms of Agreements
7. Introduction to 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
8. Captive Companies
9. Catastrophe Bonds
10. Derivatives
教科書/參考書
Chao-Chih Lin, The Risk Strategies from Reinsurance to Alternative Risk Transfer and Financing in Current Law, Kainan University Press, 1st ed., Feb. 2011
評分標準
Essey:40%
Presentation:40%
Participation:2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921
修課人數
12
109-2_德文文獻選讀(二)
教學目標
一、主要學習目標 提供德文文獻,強化研究生吸收德文學術知識之能力,首先以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判決為主,對於未識德文之研究生,仍以翻譯本,亦可強化學術能力。 二、附帶學習目標 提供進修與練習德文的機會,重點針對法學院研究生對於法學上一些常用德文字彙與文法之學習,並在進入學習法學德文之前,亦加強複習德文閱讀與寫作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10.00%;專題實作與報告-6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提供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判決翻譯,共10個判決案例 以每二週為一個案例單元進度 另加強語文部分,共有下列幾個進度重點 一、德文文法概述 二、德語會話概述 三、動詞變化 四、句子結構 五、影片教學 六、法學文章選讀
教科書/參考書
一、司法院翻譯: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判決 二、德國法學基礎資料文獻
評分標準
期中考佔百分之三十,期末考佔百分之四十,平時成績佔百之三十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921
修課人數
30
一、主要學習目標 提供德文文獻,強化研究生吸收德文學術知識之能力,首先以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判決為主,對於未識德文之研究生,仍以翻譯本,亦可強化學術能力。 二、附帶學習目標 提供進修與練習德文的機會,重點針對法學院研究生對於法學上一些常用德文字彙與文法之學習,並在進入學習法學德文之前,亦加強複習德文閱讀與寫作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10.00%;專題實作與報告-6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提供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判決翻譯,共10個判決案例 以每二週為一個案例單元進度 另加強語文部分,共有下列幾個進度重點 一、德文文法概述 二、德語會話概述 三、動詞變化 四、句子結構 五、影片教學 六、法學文章選讀
教科書/參考書
一、司法院翻譯: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判決 二、德國法學基礎資料文獻
評分標準
期中考佔百分之三十,期末考佔百分之四十,平時成績佔百之三十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921
修課人數
30
109-2_警察法專題研究
教學目標
由於警察同時擁有在行政上防止行政危害,在刑事上犯行追緝之雙重任務與功能,所以警察法制大約亦可分為警察行政法制與警察刑事法制兩大部分。前者屬行政法個論領域;後者屬刑事訴訟法中警察協助檢察官偵查犯罪之領域。在法學界通稱的「警察法」指的是前者,即在憲法、行政法原理原則支配下之警察行政法,係國家為達成警察任務,設置警察組織(含機關、人員)行使警察職權,並接受行政救濟(含訴願、行政訴訟、聲明異議、抗告、賠償及補償)所依據或執行有關法令(含成文與不成文)之總稱。而在實定法上所稱之「警察法」,係由立法院依憲法第一○八條第一項第十七款,於民國四十二年元月十五日制定公布施行的法律。 若依警察業務之劃分,警察法制大約可分為基本法令、行政、交通、保安、戶口、教育、後勤、經濟、刑事、境管、安檢、外事、民防、組織、人事、秘書、督察、政風、、、等約二十類(參照內政部警政署編印,警察實用法令,蒐羅約五○○種法令,網址:http://www.npa.gov.tw),種類繁多,內容複雜。此外,考試院亦將重要警察法令列為國家考試中,「警察法規」(大部分為警察作用法律)一科,包括警察法、警械使用條例、社會秩序維謢法、集會遊行法、檢肅流氓條例、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行政執行法及警察職權行使法。其他尚有甚多重要法令並未列入考科,例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警察人員管理條例等,亦屬警察工作必備重要法令。 作為行政法各論之警察行政法,若依行政法總論之體系,可分為警察組織法、警察人員法、警察作用法與警察救濟法。但為揮別「警察國家」之負面陰影,特別是受德國警察法的影響,先將警察組織法中有關權限或管轄部分,匯集成警察任務法,以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下之法治國理念予以檢驗。換言之,先給警察在現代國家行政中任務與角色定位,防免警察任務與權限之恣意擴大,此乃一般行政法個論所僅見。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4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40.00%;專題實作與報告-2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一、 緒論 警察;警察法(廣義);警察行政法(狹義)之概念與範圍。 二、 警察任務法 警察任務在國家任務中之定位(包括橫向與縱向);警察任務(功能)之分類;警察依法防止危害之任務、職務協助任務;警察保護私權之任務等。 三、 警察組織與人員法 警察組織之法令依據及概況;組織法與作用法之區分及其實益;警察人員之概念、任用、權利、義務、責任;私人參與警察任務執行之法律問題。 四、 警察作用法 警察作用之分類;警察作用之相對人(責任人);警察作用與基本權利保障,包括與警察職權行使有密切關係之人身自由、居住遷徙自由、秘密通訊自由、集會自由、工作權、財產權以及憲法未列舉之權利與自由,例如生命、身體、資訊權等,在前揭論述中,於適當處所介紹;警察職權行使法及其他重要警察作用法。 五、 警察救濟法 因警察事件所引起之行政爭訟(訴願及行政訴訟)及其他救濟途徑(普通法院管轄)。警察之國家責任;包括警察賠償與補償。
教科書/參考書
一. 常識性質者:可參考李震山等編,警察人員法律須知(一)-(五),永然文化出版公司。(一)(二), 2002年1月4版;(三)(四)(五),1999年12月初版。 二. 教科書性質(警察行政法)而涵蓋本課程相關議題之較新著作,為陳立中,警察法規,台灣警察專 科學校出版,2005年8月7版;洪文玲、蔡震榮、鄭善印合著,警察法規,空中大學用書,2005年; 李震山,警察法論,正典文化出版公司,2002年10月,以警察任務法為主軸,涉及部分組織與作用 法問題;梁添盛,警察權限法,1999年,自印,偏重於作用法部分。 三. 「警察行政法個論」著作,例如:曾英哲,社會秩序維護法,台灣警察專科學校,2002年8月;蔡震 榮,警察職權行使法概論,元照出版公司,2004年12月;蔡庭榕、簡建章、許義寶、李錫棟合著, 警察職權行使法逐條釋論,五南出版公司,2005年2月;李翔甫,從基本權保障觀點論警察實施酒 測之職權,新學林出版公司,2006年…等。 四. 請參考李震山,警察法,二○○二年、二○○三年、二○○四年、二○○五年學界回顧,收錄於月 旦法學雜誌別冊(2003年8月),月旦法學雜誌別冊(2004年8月)、月旦法學雜誌第122期(2005年 7月)及月旦法學雜誌第139期(2006年12月)。 五. 月旦法學教室自2006年3月起「警察作用法」連載,共六講,每兩個月一講(月旦法學教室第41、 43、45、47、49、51期)併此敘明。 六. 內政部警察法學研究中心與內政部警政署編印之警察法學,共五輯(每年一輯,2002-2006年),蒐 集警察法學者及專家之學術性論文(每期約15篇),值得參考。 七. 外國警察法制之研究與介紹部分。李震山著: 德國Prof. Dr. Scholler合著,警察法案例評釋, 1988;並翻譯Scholler/ Schloer合著之「德國警察與秩序法原理」,1995。德國法資訊,警大蔡震 榮教授、台大林明鏘教授、高雄大學陳正根助理教授。美國法之資訊,台大王兆鵬教授、警大洪文 玲教授、蔡庭榕副教授等。日本法之資訊,開南大學鄭善印教授、警大林素鳳教授、警大許義寶助 理教授等皆有學術論文發表,值得參考。其他從刑事訴訟觀點探討警察權問題之文章亦多,不擬一 一。 八. 法典方面,內政部警政署編印有「警察實用法令」,甚為齊全,一般六法全書亦勉強可資運用。 九. 電子資訊: 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npa.gov.tw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http://nw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警光雜誌社,http://www.police.org.tw 考選部:http://wwwc.moex.gov.tw
評分標準
期中考佔百分之三十,期末考佔百分之四十,平時成績佔百分之三十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921
修課人數
34
由於警察同時擁有在行政上防止行政危害,在刑事上犯行追緝之雙重任務與功能,所以警察法制大約亦可分為警察行政法制與警察刑事法制兩大部分。前者屬行政法個論領域;後者屬刑事訴訟法中警察協助檢察官偵查犯罪之領域。在法學界通稱的「警察法」指的是前者,即在憲法、行政法原理原則支配下之警察行政法,係國家為達成警察任務,設置警察組織(含機關、人員)行使警察職權,並接受行政救濟(含訴願、行政訴訟、聲明異議、抗告、賠償及補償)所依據或執行有關法令(含成文與不成文)之總稱。而在實定法上所稱之「警察法」,係由立法院依憲法第一○八條第一項第十七款,於民國四十二年元月十五日制定公布施行的法律。 若依警察業務之劃分,警察法制大約可分為基本法令、行政、交通、保安、戶口、教育、後勤、經濟、刑事、境管、安檢、外事、民防、組織、人事、秘書、督察、政風、、、等約二十類(參照內政部警政署編印,警察實用法令,蒐羅約五○○種法令,網址:http://www.npa.gov.tw),種類繁多,內容複雜。此外,考試院亦將重要警察法令列為國家考試中,「警察法規」(大部分為警察作用法律)一科,包括警察法、警械使用條例、社會秩序維謢法、集會遊行法、檢肅流氓條例、槍炮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行政執行法及警察職權行使法。其他尚有甚多重要法令並未列入考科,例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警察人員管理條例等,亦屬警察工作必備重要法令。 作為行政法各論之警察行政法,若依行政法總論之體系,可分為警察組織法、警察人員法、警察作用法與警察救濟法。但為揮別「警察國家」之負面陰影,特別是受德國警察法的影響,先將警察組織法中有關權限或管轄部分,匯集成警察任務法,以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下之法治國理念予以檢驗。換言之,先給警察在現代國家行政中任務與角色定位,防免警察任務與權限之恣意擴大,此乃一般行政法個論所僅見。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4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40.00%;專題實作與報告-2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一、 緒論 警察;警察法(廣義);警察行政法(狹義)之概念與範圍。 二、 警察任務法 警察任務在國家任務中之定位(包括橫向與縱向);警察任務(功能)之分類;警察依法防止危害之任務、職務協助任務;警察保護私權之任務等。 三、 警察組織與人員法 警察組織之法令依據及概況;組織法與作用法之區分及其實益;警察人員之概念、任用、權利、義務、責任;私人參與警察任務執行之法律問題。 四、 警察作用法 警察作用之分類;警察作用之相對人(責任人);警察作用與基本權利保障,包括與警察職權行使有密切關係之人身自由、居住遷徙自由、秘密通訊自由、集會自由、工作權、財產權以及憲法未列舉之權利與自由,例如生命、身體、資訊權等,在前揭論述中,於適當處所介紹;警察職權行使法及其他重要警察作用法。 五、 警察救濟法 因警察事件所引起之行政爭訟(訴願及行政訴訟)及其他救濟途徑(普通法院管轄)。警察之國家責任;包括警察賠償與補償。
教科書/參考書
一. 常識性質者:可參考李震山等編,警察人員法律須知(一)-(五),永然文化出版公司。(一)(二), 2002年1月4版;(三)(四)(五),1999年12月初版。 二. 教科書性質(警察行政法)而涵蓋本課程相關議題之較新著作,為陳立中,警察法規,台灣警察專 科學校出版,2005年8月7版;洪文玲、蔡震榮、鄭善印合著,警察法規,空中大學用書,2005年; 李震山,警察法論,正典文化出版公司,2002年10月,以警察任務法為主軸,涉及部分組織與作用 法問題;梁添盛,警察權限法,1999年,自印,偏重於作用法部分。 三. 「警察行政法個論」著作,例如:曾英哲,社會秩序維護法,台灣警察專科學校,2002年8月;蔡震 榮,警察職權行使法概論,元照出版公司,2004年12月;蔡庭榕、簡建章、許義寶、李錫棟合著, 警察職權行使法逐條釋論,五南出版公司,2005年2月;李翔甫,從基本權保障觀點論警察實施酒 測之職權,新學林出版公司,2006年…等。 四. 請參考李震山,警察法,二○○二年、二○○三年、二○○四年、二○○五年學界回顧,收錄於月 旦法學雜誌別冊(2003年8月),月旦法學雜誌別冊(2004年8月)、月旦法學雜誌第122期(2005年 7月)及月旦法學雜誌第139期(2006年12月)。 五. 月旦法學教室自2006年3月起「警察作用法」連載,共六講,每兩個月一講(月旦法學教室第41、 43、45、47、49、51期)併此敘明。 六. 內政部警察法學研究中心與內政部警政署編印之警察法學,共五輯(每年一輯,2002-2006年),蒐 集警察法學者及專家之學術性論文(每期約15篇),值得參考。 七. 外國警察法制之研究與介紹部分。李震山著: 德國Prof. Dr. Scholler合著,警察法案例評釋, 1988;並翻譯Scholler/ Schloer合著之「德國警察與秩序法原理」,1995。德國法資訊,警大蔡震 榮教授、台大林明鏘教授、高雄大學陳正根助理教授。美國法之資訊,台大王兆鵬教授、警大洪文 玲教授、蔡庭榕副教授等。日本法之資訊,開南大學鄭善印教授、警大林素鳳教授、警大許義寶助 理教授等皆有學術論文發表,值得參考。其他從刑事訴訟觀點探討警察權問題之文章亦多,不擬一 一。 八. 法典方面,內政部警政署編印有「警察實用法令」,甚為齊全,一般六法全書亦勉強可資運用。 九. 電子資訊: 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npa.gov.tw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http://nw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警光雜誌社,http://www.police.org.tw 考選部:http://wwwc.moex.gov.tw
評分標準
期中考佔百分之三十,期末考佔百分之四十,平時成績佔百分之三十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921
修課人數
34
109-2_國際私法專題研究(三)
教學目標
國際私法相關問題深入之研究。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7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1 國際私法侵權行為準據法之演變與趨勢。 2 法院地法對侵權行為準據法之限制。 3 國際私法上外國法適用之限制。 4 網際網路對契約行為之影響。 5 兩岸三地涉外民事法律適用上之問題。 6 國際私法上規避法律之問題。 7 國際私法上先決問題之研究。 8 國際私法上定性問題之研究。 9 國際私法上之公序良俗。 10 國際裁判管轄權之研究。 11 國際私法上即刻適用法之發展。 12 國際私法修正草案之研究。 13 國際私法上適應與調整之問題。 14 智慧財產權與國際私法之關係。 15 國際私法上軟性選法之發展。 16 國際商務仲裁準據法之研究。 17 多元成家在國際私法問題之研究。 18 自選題目。
教科書/參考書
國內外相關書籍與論文。
評分標準
報告內容與學習態度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921
修課人數
13
國際私法相關問題深入之研究。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7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1 國際私法侵權行為準據法之演變與趨勢。 2 法院地法對侵權行為準據法之限制。 3 國際私法上外國法適用之限制。 4 網際網路對契約行為之影響。 5 兩岸三地涉外民事法律適用上之問題。 6 國際私法上規避法律之問題。 7 國際私法上先決問題之研究。 8 國際私法上定性問題之研究。 9 國際私法上之公序良俗。 10 國際裁判管轄權之研究。 11 國際私法上即刻適用法之發展。 12 國際私法修正草案之研究。 13 國際私法上適應與調整之問題。 14 智慧財產權與國際私法之關係。 15 國際私法上軟性選法之發展。 16 國際商務仲裁準據法之研究。 17 多元成家在國際私法問題之研究。 18 自選題目。
教科書/參考書
國內外相關書籍與論文。
評分標準
報告內容與學習態度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921
修課人數
13
109-2_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一~四)
教學目標
本系列在於幫助學習法律與資訊之法律問題時,得以有整合性之分析能力. 預計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將達成四個主要議題: 1.法律與資訊.科技等關係於現代法律環境上所產生之困境. 2.言論自由與隱私權專題. 3.網路自由與法律環境之適應與改進. 4.媒體法律與權利保障空間之灰色地帶探討. 本課程係由四個學期構成一個完整系列,每學期分別是: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一)T651, 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二)T652, 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三)T653, 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四)T654,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4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每學期均會針對上述四大議題之一為主軸,除了配合時事所需之外,其他三大議題亦均會涉及討論,以輪流作為四個學期之主軸,得以為整合性及各角度互換式的了解問題之全貌.本學期以第4主題:媒體法律與權利保障空間之灰色地帶探討為主;同時,並檢討我國媒體現況及相關言論市場之各種情況,尤其大法官會議對於言論自由之解釋,多方對照分析,以求得媒體於憲法上之定位. 本學期加強以網域名稱(domain name)之爭端解決,探討商標與不公平競爭行為於網路之現況及解決之道. 本學期以參加105學年第一學期,並且經過授課老師同意,以朝向隠私權與大數據為主的研究方向,方可選課本學期.
教科書/參考書
1.國內學者之論著若干篇 2.大法官會議有關言論自由之解釋 3.各專業書籍或國內博碩士學位論文二.英文資料: 以Lexis-nexis之檢索系統,挑選適宜期刊論文數篇,供作討論之講義. 乙 應用材料由教師視學生學習狀況,酌發講義或其他輔助教材.
評分標準
評分標準 Oral Report(30%) Discussion(20%) Final Report(5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921
修課人數
7
本系列在於幫助學習法律與資訊之法律問題時,得以有整合性之分析能力. 預計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將達成四個主要議題: 1.法律與資訊.科技等關係於現代法律環境上所產生之困境. 2.言論自由與隱私權專題. 3.網路自由與法律環境之適應與改進. 4.媒體法律與權利保障空間之灰色地帶探討. 本課程係由四個學期構成一個完整系列,每學期分別是: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一)T651, 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二)T652, 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三)T653, 法律資訊學專題研究(四)T654,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4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每學期均會針對上述四大議題之一為主軸,除了配合時事所需之外,其他三大議題亦均會涉及討論,以輪流作為四個學期之主軸,得以為整合性及各角度互換式的了解問題之全貌.本學期以第4主題:媒體法律與權利保障空間之灰色地帶探討為主;同時,並檢討我國媒體現況及相關言論市場之各種情況,尤其大法官會議對於言論自由之解釋,多方對照分析,以求得媒體於憲法上之定位. 本學期加強以網域名稱(domain name)之爭端解決,探討商標與不公平競爭行為於網路之現況及解決之道. 本學期以參加105學年第一學期,並且經過授課老師同意,以朝向隠私權與大數據為主的研究方向,方可選課本學期.
教科書/參考書
1.國內學者之論著若干篇 2.大法官會議有關言論自由之解釋 3.各專業書籍或國內博碩士學位論文二.英文資料: 以Lexis-nexis之檢索系統,挑選適宜期刊論文數篇,供作討論之講義. 乙 應用材料由教師視學生學習狀況,酌發講義或其他輔助教材.
評分標準
評分標準 Oral Report(30%) Discussion(20%) Final Report(5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921
修課人數
7
109-2_刑法暨醫療刑法專題研究(二)
教學目標
藉由專題報告的撰寫、報告與課堂上的討論,使同學對刑法與醫療刑法領域中的議題,有更進一步的了解。並且藉此提升法學分析與論述能力,培養撰寫論文能力之基礎。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25.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15.00%;專題實作與報告-6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教科書/參考書
評分標準
報告內容以及課堂上的討論參與度。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921
修課人數
29
藉由專題報告的撰寫、報告與課堂上的討論,使同學對刑法與醫療刑法領域中的議題,有更進一步的了解。並且藉此提升法學分析與論述能力,培養撰寫論文能力之基礎。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25.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15.00%;專題實作與報告-6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教科書/參考書
評分標準
報告內容以及課堂上的討論參與度。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921
修課人數
29
109-2_政府採購法專題研究(一~四)
教學目標
1.對政府採購法作案例式研究。 2.以蘇格拉底式的教學,加強學生提問及解答之能力。 3.本學期上課係延續上學期之專題研究,碩士生必須上過上學期並經授課老師同意者,方得參加本學期上課.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40.00%;專題實作與報告-3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1.以政府採購法之行政解釋及司法解釋為主,理論為輔之方式,進行研討。 2.對於政府採購流程,自招標起至履約及契約屆滿後,所發生的各項實務問題,作案例式分式與討論。
教科書/參考書
不限任何資料
評分標準
以專題研究報告及出席率,作為全學期評分依據。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921
修課人數
3
1.對政府採購法作案例式研究。 2.以蘇格拉底式的教學,加強學生提問及解答之能力。 3.本學期上課係延續上學期之專題研究,碩士生必須上過上學期並經授課老師同意者,方得參加本學期上課.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3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40.00%;專題實作與報告-3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1.以政府採購法之行政解釋及司法解釋為主,理論為輔之方式,進行研討。 2.對於政府採購流程,自招標起至履約及契約屆滿後,所發生的各項實務問題,作案例式分式與討論。
教科書/參考書
不限任何資料
評分標準
以專題研究報告及出席率,作為全學期評分依據。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921
修課人數
3
109-2_信託法與不動產實務專題研究(一~四)
教學目標
近十年來臺灣住宅不動產價格(房價)高漲,政府採取了一連串的房市金融管制措施,藉以抑制住宅不動產的過熱與泡沫化。 相對於政策性較強的住宅不動產,商業不動產成為開發商改變經營模式、尋求企業發展的突破口。 臺北車站微風廣場、板橋車站環球購物中心、京站時尚廣場BOT、加賀屋北投溫泉渡假飯店、芙蓉大飯店、麗寶樂園、美河市捷運聯合開發和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基地(雙子星)開發案成為業界競相追逐的新經營模式,但這些年來也可從中觀察到許多亂象和法律問題。 商業不動產開發是一門高投入、高風險、高回報的行業。 從商業不動產的本質來看,商業不動產是「商業經營管理」與「不動產投資開發」的結合模式;商業不動產的載體是不動產,靈魂則是商業經營。 此種附合模式同時具有營運週期長、資金投入高、專業要求複雜、投資風險高和收益回報高等基本特徵。 而商業不動產開發對企業來說可帶來三種價值: 第一是不動產本身的物業價值; 再者是商業流通經營的增值; 最後則是商業營運與房地產開發結合所帶來的品牌價值。 本課程設計著重商業不動產開發與相關法律糾紛風險的承擔、分散與預防。此外,還會試圖從實務的個案研究,析述商業不動產開發侵入政府公共建設的可能流弊。 本課程設計為二學分課程,以培養法律人從私經濟開發行為來反思土地政策的宏觀的視野,以及精緻的論證。基此理念,本課程務求提綱挈領,深入淺出,著重參與者法律思維能力的訓練,並以落實於日常生活之中為要。 課程時程之安排,擬以如下方式進行: 1.教師自編之課程講義約以6週為主,並指定書籍與論文,由每位修課學生摘要報告,並列出問題要綱,供師生共同研討之基礎,最終再由教師就論題予以總結。 2.同學於第7週開始,於課堂上發表學期報告,並於期末繳交正式之書面報告。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5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25.00%;專題實作與報告-25.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第一章 不動產概說(意義、特點與類型) 第二章 不動產開發基本流程 第三章 不動產的設計規劃與委託契約相關法律問題 第四章 不動產的財務規劃與融資 (直接融資、間接融資) 相關法律問題 第五章 不動產的用地選擇、評估與取得相關法律問題 第六章 不動產的工程建設與招標相關法律問題 第七章 不動產的招商(租售)模式與營運管理相關法律問題 第八章 不動產的投資與轉讓相關法律問題 第九章 不動產的租稅與行政監督相關法律問題 上述各章之講授,原則上每章上課2週,但得視內容之繁簡,予以調整進度。
教科書/參考書
自編講義: 基本書目:六法全書乙本土地法規,陳立夫主編,2013年版或更新版,新學林出版 商用不動產開發管理,蔣智明, 2000年版或更新版,華泰文化 進階書目:土地法研究(一)(二),陳立夫,初版或更新版,新學林出版不動產交易與管理,李永然,初版或更新版,正中書局出版 不動產經營與管理,李鴻毅,初版或更新版,中國地政研究所出版 不動產投資理財暨實務規劃,陳國祥,初版或更新版,新學林出版 工程與法律,陳櫻琴、陳希佳、黃仲宜等合著,初版或更新版, 新文京開發出版 工程法律實務研析(一),古嘉諄、劉志鵬主編,初版或更新版,元照出版 工程糾紛與索賠實務,王伯儉,初版或更新版,元照出版 衍生性金融商品,林左裕,初版或更新版,智勝出版 國土計畫法學研究,林明鏘,初版或更新版,元照出版 營建法學研究,林明鏘,初版或更新版,元照出版 建築結構安全與國家管制義務,蔡志揚,初版或更新版,元照出版 商業不動產開發法規相關之研究報告與中、外文期刊(課堂補充)
評分標準
依指定課題(期刊、論文等)事先預習及上課討論 (50%)、期末報告(50%)。 為使同學對於課程有較深刻瞭解,除教師於課堂講解外,希能同學能針對其他同學之報告參與討論,並對自己負責之報告主題做簡報發表,於與其他同學和老師做充分溝通後彙整,並於學期終了時,繳交一篇8000字左右之最終書面報告。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921
修課人數
39
近十年來臺灣住宅不動產價格(房價)高漲,政府採取了一連串的房市金融管制措施,藉以抑制住宅不動產的過熱與泡沫化。 相對於政策性較強的住宅不動產,商業不動產成為開發商改變經營模式、尋求企業發展的突破口。 臺北車站微風廣場、板橋車站環球購物中心、京站時尚廣場BOT、加賀屋北投溫泉渡假飯店、芙蓉大飯店、麗寶樂園、美河市捷運聯合開發和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基地(雙子星)開發案成為業界競相追逐的新經營模式,但這些年來也可從中觀察到許多亂象和法律問題。 商業不動產開發是一門高投入、高風險、高回報的行業。 從商業不動產的本質來看,商業不動產是「商業經營管理」與「不動產投資開發」的結合模式;商業不動產的載體是不動產,靈魂則是商業經營。 此種附合模式同時具有營運週期長、資金投入高、專業要求複雜、投資風險高和收益回報高等基本特徵。 而商業不動產開發對企業來說可帶來三種價值: 第一是不動產本身的物業價值; 再者是商業流通經營的增值; 最後則是商業營運與房地產開發結合所帶來的品牌價值。 本課程設計著重商業不動產開發與相關法律糾紛風險的承擔、分散與預防。此外,還會試圖從實務的個案研究,析述商業不動產開發侵入政府公共建設的可能流弊。 本課程設計為二學分課程,以培養法律人從私經濟開發行為來反思土地政策的宏觀的視野,以及精緻的論證。基此理念,本課程務求提綱挈領,深入淺出,著重參與者法律思維能力的訓練,並以落實於日常生活之中為要。 課程時程之安排,擬以如下方式進行: 1.教師自編之課程講義約以6週為主,並指定書籍與論文,由每位修課學生摘要報告,並列出問題要綱,供師生共同研討之基礎,最終再由教師就論題予以總結。 2.同學於第7週開始,於課堂上發表學期報告,並於期末繳交正式之書面報告。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5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25.00%;專題實作與報告-25.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第一章 不動產概說(意義、特點與類型) 第二章 不動產開發基本流程 第三章 不動產的設計規劃與委託契約相關法律問題 第四章 不動產的財務規劃與融資 (直接融資、間接融資) 相關法律問題 第五章 不動產的用地選擇、評估與取得相關法律問題 第六章 不動產的工程建設與招標相關法律問題 第七章 不動產的招商(租售)模式與營運管理相關法律問題 第八章 不動產的投資與轉讓相關法律問題 第九章 不動產的租稅與行政監督相關法律問題 上述各章之講授,原則上每章上課2週,但得視內容之繁簡,予以調整進度。
教科書/參考書
自編講義: 基本書目:六法全書乙本土地法規,陳立夫主編,2013年版或更新版,新學林出版 商用不動產開發管理,蔣智明, 2000年版或更新版,華泰文化 進階書目:土地法研究(一)(二),陳立夫,初版或更新版,新學林出版不動產交易與管理,李永然,初版或更新版,正中書局出版 不動產經營與管理,李鴻毅,初版或更新版,中國地政研究所出版 不動產投資理財暨實務規劃,陳國祥,初版或更新版,新學林出版 工程與法律,陳櫻琴、陳希佳、黃仲宜等合著,初版或更新版, 新文京開發出版 工程法律實務研析(一),古嘉諄、劉志鵬主編,初版或更新版,元照出版 工程糾紛與索賠實務,王伯儉,初版或更新版,元照出版 衍生性金融商品,林左裕,初版或更新版,智勝出版 國土計畫法學研究,林明鏘,初版或更新版,元照出版 營建法學研究,林明鏘,初版或更新版,元照出版 建築結構安全與國家管制義務,蔡志揚,初版或更新版,元照出版 商業不動產開發法規相關之研究報告與中、外文期刊(課堂補充)
評分標準
依指定課題(期刊、論文等)事先預習及上課討論 (50%)、期末報告(50%)。 為使同學對於課程有較深刻瞭解,除教師於課堂講解外,希能同學能針對其他同學之報告參與討論,並對自己負責之報告主題做簡報發表,於與其他同學和老師做充分溝通後彙整,並於學期終了時,繳交一篇8000字左右之最終書面報告。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921
修課人數
39
109-2_基礎法學(日文)(二)
教學目標
一 培養學生日文正確發音的基礎能力 二 訓練學生準確的日文音調 三 有效率地學習及應用日文的基礎文法 四 學習法學日文的專業用語 五 學習日文法學專業知識 六 學習如何嚴謹地讀解日文文獻 七 強化日文文獻的翻譯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1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0.00%;專題實作與報告-5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反向教學與實際演練-4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市橋克哉『行政法』第4章以下
教科書/參考書
市橋克哉『行政法』法律文化社,2010年4月
評分標準
一 發音精準度 20% 二 朗讀精準度 20% 三 詢答能力 20% 四 翻譯精準度 20% 五 文法學習與應用能力 2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921
修課人數
5
一 培養學生日文正確發音的基礎能力 二 訓練學生準確的日文音調 三 有效率地學習及應用日文的基礎文法 四 學習法學日文的專業用語 五 學習日文法學專業知識 六 學習如何嚴謹地讀解日文文獻 七 強化日文文獻的翻譯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1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0.00%;專題實作與報告-5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反向教學與實際演練-4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市橋克哉『行政法』第4章以下
教科書/參考書
市橋克哉『行政法』法律文化社,2010年4月
評分標準
一 發音精準度 20% 二 朗讀精準度 20% 三 詢答能力 20% 四 翻譯精準度 20% 五 文法學習與應用能力 20%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921
修課人數
5
109-2_基礎法學(英文)(二)
教學目標
The goal of this class is to cultivate the basic concept and abilities of fundamental English jurisprudence to law students.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4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0.00%;專題實作與報告-4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專題研討-2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A. For your report in the class:
(1)For your paper: translation and summary of the assignment.
(Main Content: 20 %, On time: 10%)
(2)For your presentation: speaking and explanation. (30%)
B. For your final report: Please write in different font or color on your revised part .
(Main Content:30 %, On time: 10%)
教科書/參考書
Selected legal articles
評分標準
A. For your report in the class:
(1)For your paper: translation and summary of the assignment.
(Main Content: 20 %, On time: 10%)
(2)For your presentation: speaking and explanation. (30%)
B. For your final report: Please write in different font or color on your revised part .
(Main Content:30 %, On time: 10%)
If we have other agreements in the class, those agreements are binding.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921
修課人數
23
The goal of this class is to cultivate the basic concept and abilities of fundamental English jurisprudence to law students.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4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0.00%;專題實作與報告-4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專題研討-2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A. For your report in the class:
(1)For your paper: translation and summary of the assignment.
(Main Content: 20 %, On time: 10%)
(2)For your presentation: speaking and explanation. (30%)
B. For your final report: Please write in different font or color on your revised part .
(Main Content:30 %, On time: 10%)
教科書/參考書
Selected legal articles
評分標準
A. For your report in the class:
(1)For your paper: translation and summary of the assignment.
(Main Content: 20 %, On time: 10%)
(2)For your presentation: speaking and explanation. (30%)
B. For your final report: Please write in different font or color on your revised part .
(Main Content:30 %, On time: 10%)
If we have other agreements in the class, those agreements are binding.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L10921
修課人數
23
109-2_刑事訴訟法(二)
教學目標
透過體系性的敘述,使參加者學會完整以及符合事理的刑事訴訟程序。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9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1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1) 本課程將把重點放在刑事訴訟法的理論性以及體系性介紹。對於每個主題將採取以下的方式進行。
(2) 首先,從理論的面向對刑事訴訟法當中所出現的特定術語作精確以及抽象的描述,或者對其加以定義,藉此掌握相關理論的基本概念,並提出可以達到特定規範目的的理想模型與體系。
(3) 接者,將所涉及到的與各主題相關的具體規定放進所提出的理想模型與體系。以此方式了解現行規定的內容以及為了達到特定的規範目的,個別規定間的體系關係。透過與作為理論基礎的理想模型與體系的對照,理想與現實的落差即可能顯現,對此,必要時會提出批評,指出現行規定的漏洞並提出未來修正時應該思考的正確方向。
(4) 結束針對各個主題的抽象體系介紹,在每個段落的最後會提出「為初學者所設計的教學案例」,使參加者透過實際地操作熟悉所學到的理論。
(5) 第一次上課時會發給「授課大綱」並確認本課程本學期的行事曆。
教科書/參考書
詳見上學期發給之「相關文獻一覽」。
評分標準
只舉行期末考試。
學分數
3
授課時數(周)
3
開課班級
F10921
修課人數
13
透過體系性的敘述,使參加者學會完整以及符合事理的刑事訴訟程序。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9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1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1) 本課程將把重點放在刑事訴訟法的理論性以及體系性介紹。對於每個主題將採取以下的方式進行。
(2) 首先,從理論的面向對刑事訴訟法當中所出現的特定術語作精確以及抽象的描述,或者對其加以定義,藉此掌握相關理論的基本概念,並提出可以達到特定規範目的的理想模型與體系。
(3) 接者,將所涉及到的與各主題相關的具體規定放進所提出的理想模型與體系。以此方式了解現行規定的內容以及為了達到特定的規範目的,個別規定間的體系關係。透過與作為理論基礎的理想模型與體系的對照,理想與現實的落差即可能顯現,對此,必要時會提出批評,指出現行規定的漏洞並提出未來修正時應該思考的正確方向。
(4) 結束針對各個主題的抽象體系介紹,在每個段落的最後會提出「為初學者所設計的教學案例」,使參加者透過實際地操作熟悉所學到的理論。
(5) 第一次上課時會發給「授課大綱」並確認本課程本學期的行事曆。
教科書/參考書
詳見上學期發給之「相關文獻一覽」。
評分標準
只舉行期末考試。
學分數
3
授課時數(周)
3
開課班級
F10921
修課人數
13
109-2_民事訴訟法(二)
教學目標
(1)現行民事訴訟法律規範之認識與熟習;
(2)掌握民事程序法與實體法二種規範之互相連結關係;
(3)培養民訴法個案問題判斷與法律適用之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7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上學期本課程已將「民事訴訟概論」、「訴訟主體」、「訴訟客體」的部分大體說明完畢,同時配合一些實例演習深化課程內容之理解。接續上學期課程,本學期集中在「訴訟程序」,以要件審查、準備程序、言詞辯論、證據、判決、救濟等為重點,盡可能完備民事訴訟法之基礎學習。 程序法以程序正義為其核心理念,在實體法所界定之權利義務關係之上,透過周密的程序規範,設法實現實體法所欲達致的公正裁判結果。相應於此,民事訴訟法之目的在於以法律規範構成一定的程序架構,讓當事人於社會生活現實中所發生的私法上爭執,於必要時透過法院作為中立第三者介入,在符合訴訟程序法律要求之框架之內,盡可能排除非法律因素的干擾,例如個人在現實社會中的財富、地位方面的落差,使衝突得以就法律面達到公正解決,法律由此得以發揮指引人們社會行為之功能。實體法與程序法二者共同作用,方才構成一個完整的法律體系,一方面訴訟程序法使實體法上權利義務關係得到現實意義,但另方面因接近司法系統之實務運作,亦使訴訟程序法似乎帶有較多的技術性。
本課程以現行民事訴訟法為主要講授內容,主要目標在使初學民事訴訟法之人獲得對此一法律領域之初步、整體之了解與一定程度之熟悉,作為之後進一步深入的基礎。因此基本上會依民事訴訟法的編排體例順序講解,另外也配合實例題的說明,期使體系知識與個案適用能有較好之配合。將本課程之內容約略區分以下部分: (1)程序要件: (1.1)訴訟標的價額、訴訟費用; (1.2)起訴之要件審查(訴訟要件、訴之利益);
(2)訴訟程序: (2.1)訴訟程序基本原則、訴訟行為理論; (2.2)當事人書狀、送達、期日與期間; (2.3)訴訟程序之停止; (2.4)言詞辯論、第一審言詞辯論之準備; (2.5)證據; (2.6)和解; (2.7)裁判、第一審判決; (2.8)調解程序;
(3)上訴審程序: (3.1)第二審程序; (3.2)第三審程序;
(4)其他訴訟程序: (4.1)簡易訴訟程序; (4.2)小額訴訟程序; (4.3)抗告程序; (4.4)再審程序; (4.5)第三人撤銷程序;
(5)非訟程序: (5.1)督促程序 (5.2)保全程序(假扣押、假處分); (5.3)公示催告程序(申報權利、宣告證券無效)。
教科書/參考書
本課程為連續課程,預定以一學年講授。課程預定以下列(1)、(2)二書為基礎。(1)為針對民事訴訟法作體系化的總體介紹,為作者研究民事訴訟法三十年反映在教學用書上的成果,有助於學習者奠定扎實的知識基礎,(2)為作者教授民事訴訟法案例演習課程多年的累積成果,使理論知識彰顯在實例問題中,可有效連結基礎知識與案例處理,培養思考能力。
(1)呂太郎,民事訴訟法;
(2)劉明生,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
(3)陳榮宗/林慶苗,民事訴訟法(上)(中)(下);
(4)陳計男,民事訴訟法論(上)(下)
(5)姜世明,民事訴訟法(上)(下);
(6)許仕宦,民事訴訟法(上)(下);
(7)楊建華/鄭傑夫,民事訴訟法要論(全)。
評分標準
期中、期末考試外,另計平時成績
學分數
3
授課時數(周)
3
開課班級
F10921
修課人數
9
(1)現行民事訴訟法律規範之認識與熟習;
(2)掌握民事程序法與實體法二種規範之互相連結關係;
(3)培養民訴法個案問題判斷與法律適用之能力。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7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上學期本課程已將「民事訴訟概論」、「訴訟主體」、「訴訟客體」的部分大體說明完畢,同時配合一些實例演習深化課程內容之理解。接續上學期課程,本學期集中在「訴訟程序」,以要件審查、準備程序、言詞辯論、證據、判決、救濟等為重點,盡可能完備民事訴訟法之基礎學習。 程序法以程序正義為其核心理念,在實體法所界定之權利義務關係之上,透過周密的程序規範,設法實現實體法所欲達致的公正裁判結果。相應於此,民事訴訟法之目的在於以法律規範構成一定的程序架構,讓當事人於社會生活現實中所發生的私法上爭執,於必要時透過法院作為中立第三者介入,在符合訴訟程序法律要求之框架之內,盡可能排除非法律因素的干擾,例如個人在現實社會中的財富、地位方面的落差,使衝突得以就法律面達到公正解決,法律由此得以發揮指引人們社會行為之功能。實體法與程序法二者共同作用,方才構成一個完整的法律體系,一方面訴訟程序法使實體法上權利義務關係得到現實意義,但另方面因接近司法系統之實務運作,亦使訴訟程序法似乎帶有較多的技術性。
本課程以現行民事訴訟法為主要講授內容,主要目標在使初學民事訴訟法之人獲得對此一法律領域之初步、整體之了解與一定程度之熟悉,作為之後進一步深入的基礎。因此基本上會依民事訴訟法的編排體例順序講解,另外也配合實例題的說明,期使體系知識與個案適用能有較好之配合。將本課程之內容約略區分以下部分: (1)程序要件: (1.1)訴訟標的價額、訴訟費用; (1.2)起訴之要件審查(訴訟要件、訴之利益);
(2)訴訟程序: (2.1)訴訟程序基本原則、訴訟行為理論; (2.2)當事人書狀、送達、期日與期間; (2.3)訴訟程序之停止; (2.4)言詞辯論、第一審言詞辯論之準備; (2.5)證據; (2.6)和解; (2.7)裁判、第一審判決; (2.8)調解程序;
(3)上訴審程序: (3.1)第二審程序; (3.2)第三審程序;
(4)其他訴訟程序: (4.1)簡易訴訟程序; (4.2)小額訴訟程序; (4.3)抗告程序; (4.4)再審程序; (4.5)第三人撤銷程序;
(5)非訟程序: (5.1)督促程序 (5.2)保全程序(假扣押、假處分); (5.3)公示催告程序(申報權利、宣告證券無效)。
教科書/參考書
本課程為連續課程,預定以一學年講授。課程預定以下列(1)、(2)二書為基礎。(1)為針對民事訴訟法作體系化的總體介紹,為作者研究民事訴訟法三十年反映在教學用書上的成果,有助於學習者奠定扎實的知識基礎,(2)為作者教授民事訴訟法案例演習課程多年的累積成果,使理論知識彰顯在實例問題中,可有效連結基礎知識與案例處理,培養思考能力。
(1)呂太郎,民事訴訟法;
(2)劉明生,民事訴訟法實例研習;
(3)陳榮宗/林慶苗,民事訴訟法(上)(中)(下);
(4)陳計男,民事訴訟法論(上)(下)
(5)姜世明,民事訴訟法(上)(下);
(6)許仕宦,民事訴訟法(上)(下);
(7)楊建華/鄭傑夫,民事訴訟法要論(全)。
評分標準
期中、期末考試外,另計平時成績
學分數
3
授課時數(周)
3
開課班級
F10921
修課人數
9
109-2_刑法分則(二)
教學目標
透過法益的類型以及刑法總則的理論所形成的分析結構,對刑法分則的規定以及在整體上的適用的關係進行體系性的介紹。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9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1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1) 本課程屬於刑法基礎課程的第二部份(第一部份是「刑法總則」)。課程進度係按照刑法分則當中個別規定所保護的法益來加以安排。本課程是「刑法分則(一)」的延續。
(2) 刑法分則的規定,大部分都是個別的犯罪行為類型,在描述上,立法者會使用許多的術語。
(3) 為了能夠正確地依法對於實際所發生的可罰行為事實加以涵攝,「學習如何精確地掌握特定的術語概念」是相當重要的開始。在教學活動上,透過客觀、主觀構成要件要素的分析結構,先是把個別犯罪的所有構成要件要素一一列出。然後再對此盡可能深入地加以定義。
(4) 按照課程大綱的段落編排(依據保護的法益),根據已經確實掌握的術語概念,可以將相同屬性的規定放在同一個段落裡,並在相同集團當中進行各別規定間體系關係的串連,此時,理論上的理想體系會被提出,透過與現行規定的比較,學理與立法、實務之間看法上的落差即可能浮現,必要時也會對此提出適當的批評以及未來修正的正確方向。
(5) 每個段落介紹的最後,會根據先前所介紹的規定提出「為初學者所設計的基礎教學案例」,使參加者透過實際地操作熟悉所學到的理論。同時,藉此掌握與其他可能該當規定在適用上的關係。
(6) 課程進度:第一次上課時會發給「授課大綱」並確認本課程本學期的行事曆。
教科書/參考書
請參考第一學期所發給的「刑法分則相關文獻一覽」。
評分標準
只舉行期末考試。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F10921
修課人數
13
透過法益的類型以及刑法總則的理論所形成的分析結構,對刑法分則的規定以及在整體上的適用的關係進行體系性的介紹。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9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1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1) 本課程屬於刑法基礎課程的第二部份(第一部份是「刑法總則」)。課程進度係按照刑法分則當中個別規定所保護的法益來加以安排。本課程是「刑法分則(一)」的延續。
(2) 刑法分則的規定,大部分都是個別的犯罪行為類型,在描述上,立法者會使用許多的術語。
(3) 為了能夠正確地依法對於實際所發生的可罰行為事實加以涵攝,「學習如何精確地掌握特定的術語概念」是相當重要的開始。在教學活動上,透過客觀、主觀構成要件要素的分析結構,先是把個別犯罪的所有構成要件要素一一列出。然後再對此盡可能深入地加以定義。
(4) 按照課程大綱的段落編排(依據保護的法益),根據已經確實掌握的術語概念,可以將相同屬性的規定放在同一個段落裡,並在相同集團當中進行各別規定間體系關係的串連,此時,理論上的理想體系會被提出,透過與現行規定的比較,學理與立法、實務之間看法上的落差即可能浮現,必要時也會對此提出適當的批評以及未來修正的正確方向。
(5) 每個段落介紹的最後,會根據先前所介紹的規定提出「為初學者所設計的基礎教學案例」,使參加者透過實際地操作熟悉所學到的理論。同時,藉此掌握與其他可能該當規定在適用上的關係。
(6) 課程進度:第一次上課時會發給「授課大綱」並確認本課程本學期的行事曆。
教科書/參考書
請參考第一學期所發給的「刑法分則相關文獻一覽」。
評分標準
只舉行期末考試。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F10921
修課人數
13
109-2_民法物權(二)
教學目標
透過體系之介紹,使參加者獲得本學科之基本知識,並具備深入研究之基礎。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7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授課大綱 第一章、 緒論 第七章、地役權 一、 物權法之意義 一、 地役權之發生 二、 物權法之性質 二、 地役權之效 力 三、 我國物權法之特色 三、 地役權之消滅 第二章、 物權種總論 第八章、抵押權 一、 物權之概念 一、 擔保物權概述 二、 物權之種類 二、抵押權總說 三、 物權之效力 三、抵押權之發生 四、 物權之變動 四、抵押權之效力 第三章、 所有權 五、抵押權之消滅 一、 總說 六、特殊抵押權 二、 不動產所有產權 第九章、質權 三、 動產所有產權 一、 總說 四、 共有 二、 動產質權 第四章、 典權 三、 權利質權 一、 用益物權概述 第十章、留置權 二、 典權總說 一、 總說 三、 典權之發生 二、 留置權之發生 四、 典權之期限 三、 留置權之效力 五、 典權之效力 四、 留置權之消滅 六、 典權之消滅 五、 特殊留置權 第五章、 地上權 第十一章、占有 一、 地上權之發生 一、總說 二、 地上權之存續 二、 占有之發生 三、 地上權之效力 三、 占有之效力 四、 地上權之消滅 四、 占有之消滅 第六章、 永佃權 五、 準占有 一、 永佃權之發生 第十二章、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二、 永佃權之效力 三、 永佃權之消滅 課程進度 第一次上課時會確認本課程以及本學期的行事曆。
教科書/參考書
姚瑞光,民法物權論,台北。 謝在權,民法物權〈上、中、下〉,台北 。 鄭玉波,民法物權,三民書局,台北。 林紀東,民法物權,五南書局,台北。
評分標準
平時成績:百分之二十。 考試成績:百分之八十。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F10822
修課人數
29
透過體系之介紹,使參加者獲得本學科之基本知識,並具備深入研究之基礎。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7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授課大綱 第一章、 緒論 第七章、地役權 一、 物權法之意義 一、 地役權之發生 二、 物權法之性質 二、 地役權之效 力 三、 我國物權法之特色 三、 地役權之消滅 第二章、 物權種總論 第八章、抵押權 一、 物權之概念 一、 擔保物權概述 二、 物權之種類 二、抵押權總說 三、 物權之效力 三、抵押權之發生 四、 物權之變動 四、抵押權之效力 第三章、 所有權 五、抵押權之消滅 一、 總說 六、特殊抵押權 二、 不動產所有產權 第九章、質權 三、 動產所有產權 一、 總說 四、 共有 二、 動產質權 第四章、 典權 三、 權利質權 一、 用益物權概述 第十章、留置權 二、 典權總說 一、 總說 三、 典權之發生 二、 留置權之發生 四、 典權之期限 三、 留置權之效力 五、 典權之效力 四、 留置權之消滅 六、 典權之消滅 五、 特殊留置權 第五章、 地上權 第十一章、占有 一、 地上權之發生 一、總說 二、 地上權之存續 二、 占有之發生 三、 地上權之效力 三、 占有之效力 四、 地上權之消滅 四、 占有之消滅 第六章、 永佃權 五、 準占有 一、 永佃權之發生 第十二章、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二、 永佃權之效力 三、 永佃權之消滅 課程進度 第一次上課時會確認本課程以及本學期的行事曆。
教科書/參考書
姚瑞光,民法物權論,台北。 謝在權,民法物權〈上、中、下〉,台北 。 鄭玉波,民法物權,三民書局,台北。 林紀東,民法物權,五南書局,台北。
評分標準
平時成績:百分之二十。 考試成績:百分之八十。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F10822
修課人數
29
109-2_民法債編總論(二)
教學目標
民法為私人間權利義務關係之規範基礎。其中,民法債編為私法、特別是財產法之重心,是就此等私人間財產上各種權利義務關係之重要規範歸納出之類型集合,為避免篇幅之無雜重複,故於體例上有債編總論、債編各論之便宜規定。換言之,即債各各節規定,方為真正債法具體類型規範之所在;惟各種之債之某些規範,性質上可以通用,民法典為避免重複規定,乃就通用之規範部分,歸納於同一處所,以為各個個別類型共通適用之依據,非謂債總為獨立規範。 民總、債總、債各實係一個整全性規範。研習民法財產法,須把握此種「三位一體」的有機結合關係,方有一個宏觀的視野,以及精緻的手法。基此理念,本課程務求提綱挈領,深入淺出,著重同學法律思維能力的訓練,並以落實於日常生活之中為要。 除指定教科書及參考書讓同學回家預習及複習外,於課程中會輔以數位化之教學,亦即以電腦軟體之Power Point程式,透過單槍投影機投射教學大綱及重點於螢幕上,協助同學了解課程內容。 上課時,除了講解基本概念外,會輔以實例方式以促進同學了解講解之範圍,並視情況抽問同學,以便了解同學之理解程度。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7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第一週-第四週:契約通則 契約之成立(民法第153條至166-1條) 第五週-第八週:契約通則 契約之效力(民法第245-1條至第270條) 第九週-期中考 第十三週:無因管理(民法第172條至第178條) 第十四週:不當得利(民法第179條至第183條) 第十五週-第十七週:侵權行為(民法第184條至第198條) 第十八週-期末考
教科書/參考書
一、王澤鑑,債法原理,第一冊,基本理論/債之發生。 二、王澤鑑,債法原理,第二冊,不當得利。 三、王澤鑑,侵權行為法,第一冊,基本理論/一般侵權行為。 四、孫森焱,新版民法債編總論,(上)、(下)。 五、鄭玉波,民法債編總論。 六、黃立,民法債編總論。 七、邱聰智,新訂民法債編通則(上)、(下)。 八、史尚寬,債法總論。 九、戴修纘,民法債編總論。 十、王伯琦,民法債編總論。 十ㄧ、林誠二,民法債編總論(上)、(下)
評分標準
期中成績:50 % 期末成績:50% 出席討論:老師斟酌加減 10 %
學分數
3
授課時數(周)
3
開課班級
F10921
修課人數
17
民法為私人間權利義務關係之規範基礎。其中,民法債編為私法、特別是財產法之重心,是就此等私人間財產上各種權利義務關係之重要規範歸納出之類型集合,為避免篇幅之無雜重複,故於體例上有債編總論、債編各論之便宜規定。換言之,即債各各節規定,方為真正債法具體類型規範之所在;惟各種之債之某些規範,性質上可以通用,民法典為避免重複規定,乃就通用之規範部分,歸納於同一處所,以為各個個別類型共通適用之依據,非謂債總為獨立規範。 民總、債總、債各實係一個整全性規範。研習民法財產法,須把握此種「三位一體」的有機結合關係,方有一個宏觀的視野,以及精緻的手法。基此理念,本課程務求提綱挈領,深入淺出,著重同學法律思維能力的訓練,並以落實於日常生活之中為要。 除指定教科書及參考書讓同學回家預習及複習外,於課程中會輔以數位化之教學,亦即以電腦軟體之Power Point程式,透過單槍投影機投射教學大綱及重點於螢幕上,協助同學了解課程內容。 上課時,除了講解基本概念外,會輔以實例方式以促進同學了解講解之範圍,並視情況抽問同學,以便了解同學之理解程度。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7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3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第一週-第四週:契約通則 契約之成立(民法第153條至166-1條) 第五週-第八週:契約通則 契約之效力(民法第245-1條至第270條) 第九週-期中考 第十三週:無因管理(民法第172條至第178條) 第十四週:不當得利(民法第179條至第183條) 第十五週-第十七週:侵權行為(民法第184條至第198條) 第十八週-期末考
教科書/參考書
一、王澤鑑,債法原理,第一冊,基本理論/債之發生。 二、王澤鑑,債法原理,第二冊,不當得利。 三、王澤鑑,侵權行為法,第一冊,基本理論/一般侵權行為。 四、孫森焱,新版民法債編總論,(上)、(下)。 五、鄭玉波,民法債編總論。 六、黃立,民法債編總論。 七、邱聰智,新訂民法債編通則(上)、(下)。 八、史尚寬,債法總論。 九、戴修纘,民法債編總論。 十、王伯琦,民法債編總論。 十ㄧ、林誠二,民法債編總論(上)、(下)
評分標準
期中成績:50 % 期末成績:50% 出席討論:老師斟酌加減 10 %
學分數
3
授課時數(周)
3
開課班級
F10921
修課人數
17
109-2_行政法總論(二)
教學目標
使學習者能夠了解行政法上之法律關係,進而應用依法行政之原理,檢視國家行政與人權保障的問題.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6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4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本學期以下列進度為主: 1.行政契約(四週) 2.行政法上之事實行為(二週) 3.行政罰法概述(六週) 4.國家賠償法(四週) 期中考(一週) 期末考(一週)
教科書/參考書
吳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第12版) 另外,配合章節之需要,加入元照.五南.三民等書局之行政法相關書籍. 由教師視學生學習狀況,酌發講義或其他輔助教材.
評分標準
期中考(30%) 期末考(40%) 平時成績(30%)
學分數
3
授課時數(周)
3
開課班級
F10921
修課人數
8
使學習者能夠了解行政法上之法律關係,進而應用依法行政之原理,檢視國家行政與人權保障的問題.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6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4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本學期以下列進度為主: 1.行政契約(四週) 2.行政法上之事實行為(二週) 3.行政罰法概述(六週) 4.國家賠償法(四週) 期中考(一週) 期末考(一週)
教科書/參考書
吳庚,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第12版) 另外,配合章節之需要,加入元照.五南.三民等書局之行政法相關書籍. 由教師視學生學習狀況,酌發講義或其他輔助教材.
評分標準
期中考(30%) 期末考(40%) 平時成績(30%)
學分數
3
授課時數(周)
3
開課班級
F10921
修課人數
8
109-2_刑法總則(二)
教學目標
本課程之目標,在於使學生了解刑法基本原理原則及犯罪成立之共通要件。
以案例引導思考,使學生能夠了解並進一步運用刑法理論。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9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1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刑法總則(二)為刑法總則(一)之延續,將從違法性開始講述。
教科書/參考書
張麗卿,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8版,台北:五南,2020年。
王皇玉,刑法總則,6版,台北:新學林,2020年。
林鈺雄,新刑法總則,8版,台北:元照,2020年。
黃常仁,刑法總論,2版,台北:新學林,2009年。
林山田,刑法通論,10 版,台北:自版,2008年。
黃榮堅,基礎刑法學,4版,台北:元照,2012年。
評分標準
期末考試(100 %)。
出席率與討論參與度為酌加分數之依據。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F10921
修課人數
17
本課程之目標,在於使學生了解刑法基本原理原則及犯罪成立之共通要件。
以案例引導思考,使學生能夠了解並進一步運用刑法理論。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90.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10.00%;專題實作與報告-0.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刑法總則(二)為刑法總則(一)之延續,將從違法性開始講述。
教科書/參考書
張麗卿,刑法總則理論與運用,8版,台北:五南,2020年。
王皇玉,刑法總則,6版,台北:新學林,2020年。
林鈺雄,新刑法總則,8版,台北:元照,2020年。
黃常仁,刑法總論,2版,台北:新學林,2009年。
林山田,刑法通論,10 版,台北:自版,2008年。
黃榮堅,基礎刑法學,4版,台北:元照,2012年。
評分標準
期末考試(100 %)。
出席率與討論參與度為酌加分數之依據。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F10921
修課人數
17
109-2_校外實習
教學目標
學生透過至橋頭地方法院從事實務工作實習,活用相關課程所學到之專業知識,使其提早了解法律實務工作之環境與技巧,進而規畫自己之學習方向及人生目標。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5.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0.00%;專題實作與報告-5.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實務演練-9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至實習單位實習操作162小時,並繳交實習心得報告。
教科書/參考書
依實習單位指定。
評分標準
以實習單位之主管的評分為計分標準。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A10721
修課人數
3
學生透過至橋頭地方法院從事實務工作實習,活用相關課程所學到之專業知識,使其提早了解法律實務工作之環境與技巧,進而規畫自己之學習方向及人生目標。
授課形式
理論講述與討論-5.00%;個案分析或作品賞析-0.00%;專題實作與報告-5.00%;田野調查-0.00%;實驗-0.00%;其他:實務演練-90.00%
課程內容與進度
至實習單位實習操作162小時,並繳交實習心得報告。
教科書/參考書
依實習單位指定。
評分標準
以實習單位之主管的評分為計分標準。
學分數
2
授課時數(周)
2
開課班級
A10721
修課人數
3